A. 外地户口在厦门退休的条件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B. 厦门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手续资料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一、退休年龄新规定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依据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所规定的退休年龄,若未出台新政策,则法定退休年龄最新规定也依照此标准。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二、厦门退休办理流程
1、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的参保人员,在退休当月20日前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3-10号综合受理窗口办理。
2、到区社保中心办理的人员,详见区社保中心规定。
3、可通过厦门市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C. 厦门交15年社保最低退休工资
2075元。厦门税务公布从2022年7月起厦门 养老保险 最低基数将调整为2075,上限不变19962元。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账户养老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纳入到个人账户中,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纳入到基础账户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D. 厦门外来人员退休规定
厦门外来人员退休规定如下:
1、正常办理养老退休的待遇领取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灵活就业并完成灵活就业登记的,待遇领取年龄继续执行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女性农民合同制工人55周岁;女性个体工商户业主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办理养老退休的待遇领取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办理养老退休的待遇领取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法律依据:《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第七条
外来员工按本办法参保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仍在厦门市,且1999年7月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15年以上的,可在厦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以个人身份在厦逐月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不继续缴费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E. 厦门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但其中按条例第八条规定基数缴费的年限不满15年的,经本人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可一次性补缴社会统筹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后,按条例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
原则规定,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女达到55周岁,男达到60周岁后,不得继续以职工身份参保,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及时为其办理停保。政策规定,只有经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延期退休的,单位方可为其办理超龄继续参保缴费手续。经批准延期退休且向地税部门办理继续参保申报的人员外,地税部门对仍以职工身份参保的超龄人员,将强制办理自动停保手续,并通过邮件告之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超龄参保人员领取退休金待遇。职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必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继续上班,超出的时间不计算工龄,多缴纳的养老保险也不能计算,办理退休,领取退休费之后,单位如果继续留用,可以签订协议,但是不能再缴纳社会保险,一切待遇,按照协议执行。具体情况可资咨询你户口所在地区县的社保局12333。
厦门退休办理流程
1、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的参保人员,在退休当月20日前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3
10号综合受理窗口办理。
2、到区社保中心办理的人员,详见区社保中心规定。
3、可通过厦门市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
法律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贯彻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三条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财政局关于竹坝华侨农场、市属国有农场和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0〕130号)文件规定以最低工资标准缴费的参保个人到本市其他单位就业,应按条例第八条规定基数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但其中按条例第八条规定基数缴费的年限不满15年的,经本人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可一次性补缴社会统筹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后,按条例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补缴办法为:(退休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市当年最低工资)×(当年总费率-11%)×12(月)×(15年-按条例第八条规定基数缴费的年限)。不补缴的,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财政局关于竹坝华侨农场、市属国有农场和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0〕130号文)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
F. 外地户口在厦门退休的条件
法律分析: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仍在厦门市;1999年7月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15年以上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
法律依据:《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第七条 外来员工按本办法参保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仍在厦门市,且1999年7月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15年以上的,可在厦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以个人身份在厦逐月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不继续缴费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G. 厦门医保年限多少才可以退休
厦门医保办理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应同时达到两个条件,方可享受厦门市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是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男25年、女20年的;二是在厦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年。
H. 厦门职工退休证怎么办理
厦门职工退休证怎么办理?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申请条件:
1.职工申请正常退休,要求男性达到60周岁,女性达到50周岁,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80个月。
2.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3.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已完成退休当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并办理停保手续后,于退休当月提交申办退休申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原件。
注:线下办理需提供申请人银行卡账号信息,但本人已在银行办理市民卡并同意作为养老金领取账户的无须到窗口录入账号。
2、申请人个人档案。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厦门市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两份。
I. 厦门企业职工,符合什么条件能办理退休
厦门企业执行的也是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条件,基本条件有两个,一个是养专老保险累计交满15年,另一个属是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令即男6O岁,女工人5O岁(男女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女干部55岁退休!凡达到了以上两个基本条件便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退休!
J. 厦门企业退休材料
法律分析:(一)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原件。
2、申请人个人档案。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厦门市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两份(有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人免冠1寸近期彩照一张。
6、申请人本人本地开户且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借记卡。(需本人持卡到窗口录入卡号)。
(二)以下人员另需提供:
1、在厦门市获得高级职称或在外地获得高级职称并经厦门公务员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确认的人员,需提供证书、聘书(聘满1年以上)原件;
2、行政副团级以上军转干部,需提供经市委组织部干部处确认并盖章的《厦门市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享受生活困难补贴资格确认表》(技术级别、行政正营级及以下军转干部需经厦门市人社局军转办确认);
3、1969年12月31日前回国定居并参加工作的归侨者需提供归侨证原件。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