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兰州电信局退休职工死亡有没有抚恤金
你好,感谢来问。电信局属于事业单位,该单位退休职工死后,其亲属有内权享有抚恤金的权利。容根据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人员的抚恤金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即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1、离退休人员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退休和退职人员的抚恤金有所不同。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B.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窑街矿区退休工人死亡抚恤金到底有没有
甘肃兰州市红古区窑街矿区退休工人因病或者非因工去世后享有一次性丧葬补专助费7352元,一次性抚恤金3676元,由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甘肃省关于调整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4]24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发放标准。现将全省调整后的发放标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丧葬补助费:7352元。
一次性抚恤费:3676元。
资金来源按原渠道列支,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配套文件出台后,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新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C. 甘肃兰州的退休工人去世土葬有抚恤金吗
这个肯定有吧,一般退休工人都有抚恤金,这个地方政府都会按规定给的。
D. 兰州丧葬费和抚恤金
按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 兰州丧葬费和抚恤金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病故丧葬费和抚恤金么?
2010年11月还未内有新标准,还是按以容前的旧标准。也就是一次性丧葬费和抚恤金总共为23个月的基本工资。
2011年8月1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病故后丧葬抚恤金有新标准了。这个新政策新标准是民政部颁布执行的。
里面规定公务员或者退休人员病故的,由财政拨发给死者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43倍(其中的3倍是作为火化丧葬费发放的)。不过有的地方为了推行殡改,规定亡者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
旧标准比新标准会少很多钱。
F. 兰州市电机厂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工资怎样结算
这个月工资,不是你母亲生前的实发工资,一般都是按当地上年度的社平工资作为发放基数,回我查了一下答2010年武汉社平工资是3275,乘以十,丧葬费应该是32750元,再加上3个月的抚恤金9825元,合计为42575元.单位说应该发三万六多一点,可能是按2009年的社平工资计算的,2009年武汉市社平工资是2770元,2770*10+2770*3=36010元,跟你单位说的数字基本相符。
G. 在甘肃省兰州市打工死亡,如何计算死亡赔偿金
如果是来按照工伤来处理,根据工伤源保险条例规定,将按以下办理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具体标准要看甘肃省的规定标准。
H. 甘肃省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甘肃退休工人死亡待遇是全国最低省份,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享有一次性丧葬补助费2500元,一次性抚恤金1200元。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按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甘劳社发〔2007〕46号)执行,
即“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由现行1200元调整为2500元”,“一次性抚恤费由现行的800元调整为1200元”。
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甘肃省关于调整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经研究,决定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发放标准。现将全省调整后的发放标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丧葬补助费:2500元。
一次性抚恤费:1200元。
资金来源按原渠道列支,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配套文件出台后,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新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8)兰州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扩展阅读
各类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标准
一、国家机关人员。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二、公务员。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
职工工伤死亡,即享受工伤死亡的待遇,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就享受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不能享受两种待遇。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参考资料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