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全国总工会职工休养规定
工会举办的职工疗养院是职工的集体劳动保险事业,也是国家卫生保健事业的组成部分。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职工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它的任务是接收患慢性病、职业病的职工疗养,降低职工的患病率,恢复与增强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职工的政治觉悟与生产积极性,为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服务。
【法律依据】
《全国总工会疗养院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
组织好疗养生活是进行整体综合治疗的基础和疗养员恢复健康的重要条件,必须把疗养生活管理做为疗养院的一项重要和经常工作。要依靠群众,实行民主管理。以疗养科(区)为单位,成立疗养生活管理委员会(简称疗委会)。
疗委会是疗养员的群众性组织,在疗养院领导下,协助疗养科(区)对疗养员进行政治思想、组织宣传和生活管理等工作,反映疗养员的意见要求,积极配合治疗。疗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由疗养员和工作人员中推选组成。疗委会以下按疗养室划分若干小组。要保持疗委会组织的健全和连续性等。
㈡ 疗养院是干什么的
疗养院的主要任务:
一、收治疗养员,对疗养员实施预防性体格检查和健康状况评估,目的是使他们能早期发现疾病,得到及时合理治疗。
二、对疾病疗养的疗养员采用综合治疗,观察疗效,并帮助疗养员制定疾病治疗计划,进行医学咨询。
三、促进疗养员的自我保健能力,使疗养员在通过健康疗养后身心得到调整和恢复的基础上,增进自我发现、自我认识、自我诊断和自我治疗的能力。
四、培养疗养专业人员,疗养院要把在办院过程中加强人员培养、促进疗养专业学科发展、学习国外经验、提高疗养工作水平作为十分重要的任务来抓。
五、加强疗养学科研究,这是发展疗养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战略措施,这不仅包括对该院范围内各种自然疗养因子作用机理的研究、疗效评定等,而且要对疗养院工作的科学管理、疗养效果评价等进行深入探讨。
六、提高疗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强与医疗卫生、旅游等部门的协作联系,把办好疗养院作为开发和发展疗养地(区)的重要中坚。
疗养院的类型:
可分为综合性疗养院和专科疗养院两大类。
综合性疗养院主要包括职工疗养院、干部疗养院(大多属于老干部管理部门主管)、特勤疗养院(主要指部队疗养院和民航疗养院,部队疗养院又可分为陆军疗养院、空军疗养院、海军疗养院、特种兵疗养院)。
专科疗养院主要指政府或大型厂矿企业单位办的职业病疗养院、结核病疗养院、肝病疗养院等。
㈢ 北京市社保关于退休职工病故后的抚恤金发放规定
北京市社保关于退休职工病故后的抚恤金发放规定如下:
1、从2011年8月1日起,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基本退职生活费等。
2、病故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基本退职生活费。
(3)北京职工退休疗养院扩展阅读:
社会保障的具体内容: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能从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
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4、优抚安置:
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5、社会互助:
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社会互助具有自愿和非营利的特征,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成员自愿交费,政府往往从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
社会互助主要形式包括: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的群众性互助互济;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城乡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
㈣ 什么单位有职工疗休养
一般的事业单位和国企职工都享受职工疗享受
职工疗休养事业是职工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通过举办疗休养院、所,来恢复与增进职工的身体健康,降低职工的疾病率,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使职工不仅有充沛的体力,而且有高昂的劳动热情,投入生产建设事业。职工疗养院分为一般慢性病疗养院和专科疗养院,属于专科性的疗养院,如肺结核、肝炎、职业病等。休养所是供身体健康不需要进行疗养的职工进行休息的场所。
【拓展资料】政策规定疗休养对象面向广大职工,以一线职工和工会会员为主,优先考虑长期从事有毒有害(或工作强度大)岗位的职工、各类先进模范人物,照顾因工负伤和即将退休的职工。
1.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
2.获得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职工。
3.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较长,且从未享受过疗休养的在职职工。
职工疗休养工作一般由各级工会统一组织管理。省总工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各省实际,负责制定职工疗休养管理制度;各市(省产业)、县(市、区)级工会负责做好职工疗休养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办法;各单位工会负责制订本单位职工疗休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企业单位每年参加疗休养人员的数量,由企业职代会讨论决定;单位每年参加疗休养人员的数量由本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福利费提取情况合理安排。时间根据本单位工作生产实际情况统筹合理安排。
首先是释放压力,调养身心。各省市工人疗养院都依托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民族风情资源,让广大职工在美丽的自然风光中尽情放松。
其次,健康体检。疗养院一般都配备先进的体检医疗设备,为职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通过体检、评估、风险干预和专家的健康建议,让职工对自己的健康“了然于胸”,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㈤ 平谷教职工疗养院在哪
平谷教工疗养院又名育新苑宾馆,位于平谷区东北部,属于金海湖镇,在金海湖镇韩庄村东侧,距离平谷区政府所在地17公里。鐧惧害鍦板浘
㈥ 疗养院是做什么的
▲ 疗养院的概述
一、疗养院的主要特点
根据国务院1994年2月26日发布的第149号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1994年8月29日发布的第35号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医疗机构共有12个类别,疗养院属于第4类。因此,严格地说疗养院应属于医疗机构,而并非属于医院,它们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医院是防病治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医院的服务对象是病人和特殊的社会人群,通过医务人员应用医学科学技术作为服务的主要手段,诊治病人,照护病人,为病人提供综合服务。而疗养院则是运用疗养因子为基础的,在规定的生活制度下专门为增强体制、疾病疗养、康复疗养和健康疗养而设立在疗养地(区)的医疗机构。疗养院具有的特点是由其疗养因子和主要应用范围所决定的,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设院地址不同
疗养院一般设在具有某种天然疗养因子的、自然环境比较清静优美的疗养地(区),而医院一般设在城镇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区或厂矿企业事业单位比较集中的地区。
(二)收住对象不同
疗养院收治的对象为疗养员,他们大多是患有某些慢性病或职业病的具有疾病疗养、康复疗养适应证者,或为某些特殊职业的人员。而医院收治的则是患有各种急慢性疾病或代偿机能障碍的病人,他们需要通过住院进行药物、手术等各种临床诊治,因此是有明显不同的。
(三)设备条件不同
疗养院一般配备各种生理功能检查设备、物理疗法、体育疗法的设备以及适合使用自然疗养因子(例如矿泉、海水、空气、日光等)的各种设备条件和最基本的诊疗设备,而医院则需要大量的诊疗设备。
(四)主要手段不同
疗养院应用疗养因子(包括自然疗养因子和人工理化因子)作为主要手段,并采用把疗养因子与医疗技术、心理卫生、生活服务融为一体的整体综合性疗养方法,而医院则是以药物、手术、放疗、免疫基因、心理等为治疗手段的。
(五)管理方式不同
疗养院对疗养员除要进行一定诊疗或预防保健性的医疗检查外,主要是组织他们进行各种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对疗养员的这种组织管理方式明显不同于医院病人,医院病人大多数时间是卧休或在室内小空间活动,而且一般不允许病人随便离院外出。
总之,疗养院既不同于以治疗为主的医院,也不同以康复医疗为主要内容的康复医院,它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防病治病作用的自然疗养因子;二是具有优美的景观和安静的环境;三是在上述两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收治疗养员所必需的科学疗养制度,并付诸实施。
二、疗养院的类型
我国疗养院可分为综合性疗养院和专科疗养院两大类。综合性疗养院主要包括职工疗养院(大多属工会或当地政府主管)、干部疗养院(大多属于老干部管理部门主管)、特勤疗养院(主要指部队疗养院和民航疗养院,部队疗养院又可分为陆军疗养院、空军疗养院、海军疗养院、特种兵疗养院);专科疗养院主要指政府或大型厂矿企业单位办的职业病疗养院、结核病疗养院、肝病疗养院等。
疗养院 综合性疗养院 职工疗养院
干部疗养院
特勤疗养院 部队疗养院
陆军疗养院
空军疗养院
海军疗养院
特种兵疗养院
民航疗养院
专科疗养院 职业病疗养院
结核病疗养院
肝病疗养院
三、疗养院的主要任务
疗养院任务可根据疗养地自然疗养因子的特性和应用范围,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指令性任务,根据疗养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确定本院的具体任务并安排组织实施,但其基本的任务主要有:①收治疗养员,对疗养员实施预防性体格检查和健康状况评估,目的是使他们能早期发现疾病,得到及时合理治疗;②对疾病疗养的疗养员采用综合治疗,观察疗效,并帮助疗养员制定疾病治疗计划,进行医学咨询;③促进疗养员的自我保健能力,使疗养员在通过健康疗养后身心得到调整和恢复的基础上,增进自我发现、自我认识、自我诊断和自我治疗的能力,就是要使疗养院转向加强预防、促进健康的轨道;④培养疗养专业人员,疗养院要把在办院过程中加强人员培养、促进疗养专业学科发展、学习国外经验、提高疗养工作水平作为十分重要的任务来抓;⑤加强疗养学科研究,这是发展疗养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战略措施,这不仅包括对本院范围内各种自然疗养因子作用机理的研究、疗效评定等,而且要对疗养院工作的科学管理、疗养效果评价等进行深入探讨;⑥提高疗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强与医疗卫生、旅游等部门的协作联系,把办好疗养院作为开发和发展疗养地(区)的重要中坚,而且疗养院本身也应加强经营管理,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充分发挥疗养资源的作用。
四、收治疗养员的主要原则
疗养收治的对象是什么?要遵循哪些原则?各院情况不尽一致,要根据疗养院的条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性质及其旨意而定。但从总的来说,疗养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适合疗养,而不是住院治疗;②事先要有比较明确的诊断和体检资料,如果属具有体检性质的健康疗养则应由单位卫生保健部门的人员参与联系安排;③生活能够自理,对少数人可适当放宽标准,但也应基本自理。
要考虑到疗养的适应证,一般主要是以下情况:⑴各种功能疾病,例如神经衰竭、更年期综合征等;⑵各种器质性疾病的早期,或并非明显出现功能障碍或病理改变者,例如高血压Ⅰ期或Ⅱ期;⑶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例如溃疡病、慢性胃炎、肠道易激综合征(结肠过敏);⑷骨关节疾病,例如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颈椎病、慢性腰肌劳损;⑸呼吸系统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气肿、胸膜炎恢复期;⑹泌尿系统疾病,例如慢性肾炎、泌尿系结石;⑺代谢和内分泌疾病,例如糖尿病、痛风、红斑狼疮;⑻妇科疾病,例如盆腔炎、子宫内膜炎、宫颈糜烂,⑼皮肤病,例如银屑病(牛皮癣)、神经性皮炎;⑽职业病,例如尘肺、慢性化学性中毒、慢性放射病、噪声性耳聋、振动病等;⑾某些急慢性疾病经临床治疗或手术后需继续疗养者;⑿战伤或工伤、交通事故伤害手术后需疗养恢复机体功能者;⒀特殊职业人员,例如深井矿工、坑道作业工、特种部队人员、海员、飞行人员、潜涵工等应定期疗养,还有离休老干部、劳动模范、有特殊贡献的高级知识分子等也应作为疗养对象。
收治疗养员并没有绝对的界线,但是一般认为下列人员不宜收治:①一切传染病患者,尤其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必须作疫情报告的法定传染病人,以及这些传染病人虽经治疗临床症状已消失但仍未满隔离观察期限者;②一切急性病、发热、有出血倾向和恶性贫血者;③严重器质性疾病患者,例如Ⅲ度以上心功能不全者、高血压Ⅲ期、肾病综合征、红斑狼疮急性期、肝功能明显损害者;④精神病发作期失去行为自控者;⑤严重残疾者,例如高位截瘫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㈦ 公务员怎么去疗养院
公务员级别在师级以上就可以去疗养院。只要是师级以上的公务员都是可以去疗养院疗养的,正师级对应的是正局级,正常军转地会降半级就是降到副局级。同时到了师级转业,地方上正常无位担任,该级别已经到了地级市的一级局正副局长的级别。因此师级转业大部分不会转为副局级,这是领导干部级别。他们退休了可以去住疗养院。
㈧ 疗休养政策规定
最新职工疗休养政策发布
1.对基层工会开展的1日微旅游和2-7天疗休养活动予以补助,以上两类补助不叠加享受。基层工会组织的1日微旅游,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标准予以补助;基层工会组织的2-7日疗休养活动,按照每人每天300元标准予以补助。
2.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民营企业根据《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组织的春秋游活动,参照1日微旅游进行补助,此项补助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3.基层工会组织抗疫一线职工参加疗休养,不受“疗休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职工的20%(职工总数少于50人的基层单位不超过本单位职工三分之一)”“3年内不重复安排”等条件的限制。
疗休养指的职工疗休养事业。是职工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工会疗养就是指的职工疗休养事业。是职工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通过举办疗休养院、所,来恢复与增进职工的身体健康,降低职工的疾病率,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使职工不仅有充沛的体力,而且有高昂的劳动热情,投入生产建设事业。
职工疗养院分为一般慢性病疗养院和专科疗养院,属于专科性的疗养院,如肺结核、肝炎、职业病等。休养所是供身体健康不需要进行疗养的职工进行休息的场所。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 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㈨ 北京都有哪些精神病疗养院呀 就是专门的收纳治疗精神病人的地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http://my.xywy.com/os_shi/349deecc-bde7-4ed3-b499-21d7f3d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建院于1914年,医院位于古老的德胜门城楼北侧护城河畔,是一所集医教研防和对外交流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2000年成为全国第一所精神卫生学院,即首都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占地面积26988平方米,全院职工总数771人,医护人员557人,具有高级职称58人,病床800张,设有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硕士点和博士点,应用心理学硕士点,医院是卫生部指定的首批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全国精神病学继续教育基地
㈩ 在疗养院工作了20年的临时工,可以领退休工资吗
从1995年实行劳抄动合同制开始,国家就不承认临时工的概念了,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是相对于固定工的一种用工制度。实行劳动法以后,只有合同长短之分,没有固定临时之分。因此,你的爷爷的单位应该从1995年开始为你爷爷缴纳保险,签订合同,并且办理退休手续。你可以帮助你爷爷找单位说明情况,据理力争。如果有证明更能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