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离休和退休的区别有哪些
离休和退休具有下列区别:
1、离休对象为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退休对象为所有企业职员,含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2、离休后政治待遇不变,退休后则一般只享受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等社保待遇。
可以办理退休的情况如下: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不能超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
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❷ 退休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有什么区别
退休人员是指按国家规定达到退休条件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凡解放后参加工作退休的一般都称作退休人员。
而在解放前参加工作现目前退休的,称作离休人员。离休人员享受的工资标准原则上比退休人员高,且每年还还有书报费、体检费、交通费、医疗费全报销等退休人员没有的待遇。
退职人员
概念
退职人员是指对那些不符合退休条件,但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提前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退职是解决那些不符合退休条件,但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提出退出工作岗位人员的一种养老制度。
退职标准
(1)身体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由医院证明外,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岁数未到退休年龄。男的不满50周岁;女的不满45周岁。
(3)工龄未到退休年限。参加工作不满10年,或连续工龄不满10年。
办理退职,须具备以上3项条件,才能由所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或劳资部门批准。
有偿解除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一次性发给一定经济补偿金的,且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
❸ 离休和退休区别是什么
离休和退休区别是什么?
一、对象不同
离休人员: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退休人员:1949年10月1日(含)之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为退休人员。
补充:离休也叫离职休养,实际上就是一种特殊化的退休。人退下来后,依然享受与原职位相同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就和上班一样。该涨工资就涨工资,该发东西就发东西。
二、标准不同
办理离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2、享受供给制或半供给制;
3、是干部待遇的。
其他情况均为退休,享受规定退休待遇。
补充: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是干部身份,只不过后来又转为工人的,这种情况也能办理离休。离休干部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部分人不断减少,今后不会再有离休干部了。
三、待遇不同
工资待遇不同:
1. 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
2. 退休人员仅仅享受养老保险金。
医疗待遇不同:
1. 离休干部拥有生活补贴,医疗看病实报实销。
2. 退休人员要想领取养老金、享受医疗待遇,必须参保缴费满足相应规定,养老保险要累计缴满15年,医保要缴满20年或25年。
补充: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在待遇上会有所不同。除了养老金待遇外,还有医疗、护理、用车、生活补贴等,均存在一定差异。
❹ 干部退休和工人退休有何区别
干部退休和工人退休没有明确规定的区别会有待遇上的不同。
干部与工人的区别很多,工资级别不同,退休后退休金等级不同,而且要是走工人方向的话,没法进行职改。退休以后的福利待遇是有很大差距的,一般干部身份在退休以后,享受的福利待遇是很好的,各项国家补助也是很好的。而工人身份退休,如果是缴纳社保满15年,到了退休的年龄,是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如果没有缴纳满15年,是不能领取养老金的。工资待遇在同工龄,同学历的情况下工人低的多。在同样的工作岗位上,付出同样的劳动或者工人比干部干的好的情况下,提拔干部优先考虑干部,因为身份不同。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如下;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3、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4、男年龄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❺ 干部离休和退休的区别
干部离休和退休的区别:
1、工资待遇不同,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退休仅仅享受养老保险金;
2、医疗待遇不同,离休干部还有生活补贴,医疗待遇上也是实报实销。退休要想领取养老金、享受医疗待遇,必须参保缴费满足相应的条件,养老保险要累计缴满15年,医保要缴满20年或25年,另外二者在面向的对象和年龄条件也不相同;
3、对象不同,离休对象为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退休对象为所有企业职员,含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❻ 离休和退休的区别有哪些
离休和退休的区别有哪些
离休和退休的区别有哪些, 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讲,符合规定条件之后就可以申请退休,此后就可以不用继续上班。此后参加了养老保险的是有保险金的,以下了解离休和退休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不同。
离休是指建国前参加中国所领导的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退休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一定条件后,按规定退出工作岗位,申领养老待遇的制度。
2、对象不同。
离休对象为建国以前参加工作的行政公署副专员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四级以上的干部,统称离休干部。退休包括所有企业职员,含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3、办理退休条件不同。
离休干部只要满足达到离休年龄,且满足参加工作时间即可。但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待遇标准不一样。
离休人员退下来后,依然享受和原职位相同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就和上班一样。参加工作人员退休后按照本地政策领取退休金。
5、参加工作时间不同。
以前参加工作的是离休,而在1949年这个时间之后参加工作的是退休。
对于退休和离休的法律适用情况,是需要根据职工在办理时的不同条件来进行认定的,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政策待遇来进行处理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社保部门了解相关事项。
1、定义不同
离休的定义:中国针对已退出工作岗位的老同志设立的一种较优越的社会保障措施,也是涉及干部政策的一项制度。
离休的条件是:离休的年龄,部长、省长以上及相当职务的干部,正职为65周岁,副职为60周岁;行署专员以及相当职务的干部,年满60周岁;其他干部,男为60周岁,女为55周岁;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提前离休;确因工作需要、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适当推迟。
离休后的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
享受上述待遇的离休干部,一律不再发给任何形式的奖金。
另外,对老干部离休后的医疗、住房、用车、生活用品供应及其他有关生活待遇,都有相应规定。离休干部所需各项经费,由原工作单位列入预算。行政单位在其他行政经费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项下的离休退休人员费用项目列支;企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列支。
退休年龄规定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离休人员的离休费保障机制
离休人员的离休费保障机制 1、建立离休费保障机制的范围为在杭的省属企业中的离休干部。 2、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经费,每年按确定的筹资标准,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缴纳,省财政予以补贴。2002年按人均1万元标准筹集,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按每人0、5万元标准缴纳,省财政按每
离休人员的离休费保障机制
1、建立离休费保障机制的范围为在杭的省属企业中的离休干部。
2、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经费,每年按确定的筹资标准,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缴纳,省财政予以补贴。2002年按人均1万元标准筹集,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按每人0、5万元标准缴纳,省财政按每人0、5万元标准补贴。该标准一定3年不变,第4年起重新确定。
3、参加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的在杭省属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经费由单位缴纳部分,单位按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由地税部门代征。具体程序是:
(1)由缴费单位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开户银行及帐号、离休干部人员基本情况等报社保部门和地税部门。
(2)缴费单位必须与地税部门、开户银行签订《杭州市特约委托收款协议》,开户银行及帐号变更时需及时通知地税部门,并重新签订协议。
(3)在每年3月底前,由社保部门向地税部门提供缴费单位的资料及缴费数据。
(4)地税部门在每年的4月10日前向缴费单位开票征收。
(5)银行根据地税部门开出的缴款书将缴费单位缴纳的“离休费”保障经费缴入国库。
4、2002年底6月底前由社会部门给地税部门提供应征“离休费”保障经费资料,由地税部门在7月底前向单位征收。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离休费”保障经费征缴后,出现离休干部减少情况时,当年保障经费不予退回。
5、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按时足额缴纳“离休费”保障经费。对于困难企业确实无力缴纳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经费的,由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统筹缴纳。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也确实无力缴纳的,由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减免申请,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地税、经贸等部门核定后给予适当减免。
凡申请减免的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购小汽车等国家控制购买的商品,领导不得出国考察,企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奖金。
6、由财政厅同级国库预算外存款科目下开设“770260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经费收入户”,具体用途是:
(1)暂存地税部门征收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经费收入、滞纳金及其他收入等;
(2)向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转收纳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收入。该帐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基金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
7、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经费,财政补贴部分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前缴拨到位,由省财政一次性划入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依法撤销、解散、破产、歇业、终止或改制的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经费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提留5年。已破产或改制的省属企事业单位,提取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经费不足标准部分,通过国有资产收益、原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调剂等途径解决。
8、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后,离休干部统筹内的离休费仍由离休干部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按规定发放,统筹外的项目按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由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放。具体项目为生活补贴费、书报费、洗理费、清凉饮料费、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交通费、探亲路费、护理费、电话补贴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如因项目、标准调整发生的缺口资金,由省财政保障。
9、建立省属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后,离休干部的其他各项政治、生活待遇,仍由原工作单位负责。
10、离休干部所在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离休费”保障经费的,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所在单位自行统筹管理。
11、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支付;财政部门要加强“离休费”保障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工作;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检查;财政、地税、国库、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对帐制度,保证帐款相符,切实做好省属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两费”保障工作。
❼ 离休和退休的区别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提到离退休,那么离休和退休有何不同呢?离休是中国针对已退出工作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设立的一种较优越的社会保障措施,也是涉及干部政策的一项制度。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两者主要的区别如下:
1、工资待遇不同,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退休仅仅享受养老保险金。
2、医疗待遇不同,离休干部还有生活补贴,医疗待遇上也是实报实销。退休要想领取养老金、享受医疗待遇,必须参保缴费满足相应的条件,养老保险要累计缴满15年,医保要缴满20年或25年,另外二者在面向的对象和年龄条件也不相同。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五、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认真抓好落实。
❽ 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待遇有什么区别
退休人员是指按国 家 规定达到退休条件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凡解放后参加工作退休的一般都称作退休人员。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 革 命 工作,并享受供给制的人员,达到离退休年龄,办理离休手续的为离休人员。离休人员享受的工资标准原则上比退休人员高,且每年还建国后参加革 命 工作,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享受100%的原工资标准。还有书报费、体检费、交通费、医疗费全报销等待遇。
离休和退休差异很大,是两个时代的产物。
离休是针对特殊革 命 年代的老一辈干 部们推行的离职休养政策,退休是现代对所有企事业、行政单位等的员工达到一定年龄离开工作岗位推行的一种申请养老待遇政策。前者带有浓重的时代特色,和后者属于两个时代的产物,差异很大,以下从四个方面来分析它们之间的区别。
一、任职时间不同
根据国发[1982]62号文件,离休人员必须是1949年以前参加中革 命 战 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 命 工作的老干部。而相应的,只要是1949年后参加工作的都只能算是退休。
二、对岗位级别要求不同
离休人员必须是干部级别,一种是在国内革命时期就参加革 命 工作的干部,一种是在抗日战争中担任副县长或行政级别为十八级等以上的干部,一种是在1949年以前参加工作行政级别为十四级以上的干部。
但退休人员则没有岗位级别的规定,只要是符合退休年龄的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社会群体等的员工都可以申请养老金。
三、对缴纳社保的规定不同
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都对退休年龄有规定,但对于是否缴纳社保则规定不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才正式推行社保制度,因此,对于离休人员并没有规定必须缴纳社保达到一定年数。
但现在退休人员必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十五年以上才可以申请领取养老金。
四、领取养老金标准不同
总的来说,离休人员的退休金要比退休人员高得多。离职人员的退休金是按照退休前的工资来发的,并且每年还有额外1-2两个月工资的生活补贴。但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按照当地的上年平均工资来计算,跟退休前的工资比相差很多。
❾ 退休和离休的区别
离休与退休的区别:1、对象不同。离休的适用对象为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的人员;退休的适用对象为1949年10月1日(含)之后参加工作的人员;2、福利不同。离休人员离休后依然享受和原职位相同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退休人员退休后按照本地政策领取退休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