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法律分析:退休职工分为70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两种报销比例。1、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5%。2、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的比例是90%。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起,最高可累计报销30万元。其中,三级类医院报销范围为85%~95%,二级医院87%~97%,社区医院90%~97%。生病住院三天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保办办理结算手续;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❷ 退休职工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怎样
一、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1、70%至95%比例。如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的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❸ 退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是各地不一样,大约在85-95%左右。
具体查询当地的医保办法。住院费用则按照医院等级和住院费用分段报销。
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1300至3万元:91%;3万至4万元:94%;4万元以上:97%。
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1300至3万元:92.2%;3万至4万元:95.2%;4万元以上:98.2%。
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1300至3万元:94%;3万至4万元:97%;4万元以上:98.2%。
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若超过7万元,则不论医院等级,超过的费用均按70%报销。
通常比在职人员要高,医院等级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咨询当地12333劳动保障热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称,社会退休人员的门诊和住院报销费用起付标准均为1300元,且用药必须符合“三大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门诊报销比例为:1300元以下由本人自行支付;超过1300元的部分,70岁以下报销70%,70岁以上报销80%。
提示: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❹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退休职工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建国前参加工作及离休干部的退休职工,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因病住院,其医疗费用可全部全额报销,其报销比例为100%。无论是以任何方式进行的住院,一律需要收住院床铺费 。而住院床铺费可报销60%;退休职工,其医医疗药费报销为7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❺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❻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基本 医疗保险 住院 医疗费用 报销起付线: 1.一次性住院 医疗费 总额-起付标准-基本医疗范围外的费用-个人首先负担20%的费用)×[(75+年龄×0.2)/100] ,起付标准按照医院级别划分:一级医院的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360元;二级医院为580元;三级医院为970元;无等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360元。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次计算,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二级以上医院(包括门诊特殊疾病和家庭病床)的,逐次减低100元,最低不低于360元。参保人员因病情所需由低级别的定点医院转往高级别的定点医院,只补交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差额。 退休 职工 医疗保险报销 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 伤残 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 工龄 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备注:近年来,由于老年人的出行的频率越来越广,由此,老年人发生意外的频率也高于常人,因此,给老年人购买一份以意外、保障为主的商业保险显得尤为重要。 以上是退休职工 医保报销比例
❼ 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❽ 退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2、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3、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4、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不属于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
3、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费用;
4、因无证驾驶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驾驶无效牌证车辆、酒后驾驶肇事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打架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在境外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因医疗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和后遗症的医疗费用;
8、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❾ 退休工人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退休工人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百分之50,个人自付百分之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百分之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百分之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百分比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百分之70;
4、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5、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
1、一次住院起付标准:
(1)三级(含)以上医院700元;
(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
(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
2、多次住院起付标准:
(1)三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500元,第三次400元,以后为300元;
(2)二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400元,第三次300元,以后为200元;
(3)一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300元,第三次200元,以后为1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