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职工更改定点医疗机构如何办理
1、参保人持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并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改点。
3、参保人现场填写《参保人变更门诊选定医疗机构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其变更后的门诊选点医疗机构。
4、参保人取回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门诊病历》。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备药率达到标准,即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备药率西药达到80%以上、中成药达到60%以上;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备药率西药达到70%以上、中成药达到50%以上;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备药率 西药达到60%以上、中成药达到40%以上;专科医疗机构备药率达到50%以上;
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近一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并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严格执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
建立健全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有必要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并建立与劳动保障部门相配套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2. 医保定点医院怎么改
医保定点医院修改方法如下:
准备材料:北京社保卡、电脑
1、准备好公司社保的UK,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2、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进入;
3、点击【定点医疗机构变更】进入;
4、选择【修改】;
5、输入医疗机构名称点击【查询医疗机构】,后点击【选择】;
6、点击【提交】;
7、查看反馈结果。
3. 一老一小定点医院怎么改
法律分析:如果是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要联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由单位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变更:
1.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变更。
2.通过社保企业版软件报盘至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提示:退休人员既可通过单位,也可通过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变更手续。
现金交费改银行代扣手续,需使用本人或亲属名义开户,北京银行必须是京卡。
交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使用个人活期结算性帐户储蓄存折。
办妥后携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到街道社保所办理交费方式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4. 医保卡定点医院怎么改
1、参保人持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并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改点。
3、参保人现场填写《参保人变更门诊选定医疗机构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其变更后的门诊选点医疗机构。
4、参保人取回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门诊病历》。
二、修改医保定点医院办理条件:
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转学升学、或因门诊定点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需要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
三、修改医保定点医院办理资料:
1、基本资料: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书面申请报告
2、其他有关资料
(1)户口发生迁移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地变化:原居住地住址证明资料复印件、现居住地住址证明资料复印件或住址迁移证明;
(3)工作单位变动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4)转学、升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
(5)原选定医院治疗效果不理想的,需提供原选定医院门诊病历资料复印件;原选定医院条件不能满足病人治疗的,需提供医院证明或由参保人书面申请后医院医保办盖章确认;
(6)选定医院资格发生变化的,经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确认后可直接办理。
5. 如何更改医保定点医院
医保卡上选定的定点医院更改方式:
1、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
2、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把需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社保方面的负责人,由单位在网上进行变更。
6. 医保定点医院怎么改
医保定点医院更改流程如下:
1、参保人持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并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改点;
3、参保人现场填写《参保人变更门诊选定医疗机构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其变更后的门诊选点医疗机构;
4、参保人取回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门诊病历》。
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转学升学、或因门诊定点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需要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
医保定点医院需要满一年以后通过社保中心进行变更,变更次月即可生效。每个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四个医保定点医院,其中包括一个必选的社区医院,可以选择离家较近的医院或者综合性三甲医院。医疗定点医院变更,因为搬家、转换工作等原因需要变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政府承办,并借助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实施并组织管理。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服务的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