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1、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有哪些?
答: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和住院、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中需个人支付的部分应在个人账户中支付。
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体现形式为IC卡,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2、单位在职职工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多少?
答:个人账户的构成包括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个人账户中的利息。
其中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计入,45周岁以上按缴费基数1.5%的比例计入。
3、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比例是多少?
答:退休人员以本人实际退休费作为划账基数,根据所处年龄段不同制定了不同的划账比例。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为4.6%;51周岁至60周岁为5.2%;61周岁至70周岁为5.8%;71周岁以上为6.4%。
4、划入个人账户的时间?
答:单位职工在单位按时足额缴费的前提下,单位职工的个人账户在单位缴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划入。
2、根据江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财社[2012]3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人社字[2012]27号)要求,从2012年7月1日起,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中心承办。为方便省直单位干部职工掌握和执行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我们编制了此就医指南,内容包括就诊须知、个人账户使用、转诊转院、零星报销、门诊特殊慢性病就医、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生育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和用卡须知等,供省直单位参保人员及相关医务人员、管理人员掌握和使用。
一、就诊须知
1、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哪些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
省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就医购药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暂使用江西省本级医疗保险卡,下同)可以自主选择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诊购药(现有定点机构名单附后,最新详细名单请查询)。
省直单位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实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即个人只须支付个人现金支付的部分,应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支付的部分由省社保中心省直机关干部医保处(以下简称省直机关医保处)与定点机构定期结算。
2、参保人员哪些医疗费用是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报销的?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以下费用: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转入院前的医疗费用;
(3)规定的3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门诊治疗费用。
符合规定的普通门急诊费用、住院和慢性病费用中个人自付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医疗保险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后的剩余金额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支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由参保人员现金支付。
3、哪些费用是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
以下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包括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1)在非定点医院和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急诊、抢救除外);
(2)超出《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范围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5)政策规定的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4、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入院和出院手续?
参保人员应持医院开具的入院通知单、本人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材料),在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专用窗口办理入院相关手续,并按医院规定缴纳押金,押金不得超过600元。参保人员出院时,持出院通知单、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医保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实行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按规定支付个人应现金负担的费用,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大病医保基金和单位补充基金应支付部分由省直机关医保处与定点医院定期结算。
5、住院费用具体能报销多少?
省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政策如下:
(1)参保人员住院费用需要首先负担住院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起付线分别是200、400和600元,年度内再次住院逐次降低起付标准100元,但最低不得低于100元。
(2)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10万元)以下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8%、95%和90%。
(3)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费用,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90%,报销段为10万-30万。
(4)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按正厅100%、副厅98%、处级96%、处级以下95%在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中支付,对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进行报销(不得超过100%)。
(5)超过30万元以上,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按正厅100%、副厅98%、处级96%、处级以下95%在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中支付。
6、哪些住院费用会加重个人负担?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范围(简称三个目录)内的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和乙类服务设施,个人必须先负担8%,再进入报销流程;丙类诊疗项目,个人必须先负担10%,再进入报销流程。三个目录之外的药品、诊疗、材料和服务,属于自费项目,必须由个人现金支付,省直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7、参保人员住院还需要注意些什么?
(1)参保人员住院时要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并配合医院检查人卡是否相符,由于社保卡损坏或网络异常等原因无法进行刷卡,应在48小时内补刷卡;
(2)医院使用自费药品、诊疗和服务时,必须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3)带药规定: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量,门诊处方量和出院带药量一般在7天内,慢性病最长不超过15天量,禁带注射剂出院,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外购药物;
(4)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无法即时结算时,要妥善保管病历、处方、检查检验报告、出院小结和费用单据等有效票据;
(5)参保人员因外伤住院时,必须在住院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单位出具的排除工伤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排除第三者伤害证明(包括排除车祸证明)报省直机关医保处,否则该费用不予支付。
(6)职工需院内转科或15日内再次入院的,填写《江西省本级医疗保险医院内转科或出院15日内再次住院申请表》,并提供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报省直机关医保处审核,审核通过的,准予再次住院。
二、个人账户使用指南
1、省直单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划入?
个人账户区分在职、退休人员不同分别建立,划入比例为:
(一)在职职工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分别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3.2%(含个人缴纳的2%)划入,从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按3.1%划入;
(二)退休人员以本人退休金为基数,分别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3.8%划入。从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按3.5%划入。
个人账户划入的数额,每年年初一次性核定,在单位按时足额缴费后划入。
2、个人账户余额会计息吗?
个人账户余额本金和利息(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每年计息一次)归个人所有,可以转移、结转使用和继承。
3、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包括哪些?【拓展资料】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费用和住院期间应由参保人个人自负的政策内医疗费用。
三、转诊转院和零星报销指南
『贰』 退休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是什么
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待遇与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密切相关,它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3.5%计算划入。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和使用标准:
(一)划入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月划入,参保人员年龄不满45岁的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划入;年满45岁的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4%划入;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
(二)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同时根据《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通知》(郑人社医疗〔〕13号文)规定,个人账户还可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1.用于支付本人及指定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含门诊规定病种、门诊重特大疾病和门诊统筹)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费用。
2.用于支付本人住院就医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3.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本人应缴纳的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
4.用于支付本人及其指定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注射疾病预防接种疫苗的费用。
5.用于支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健康体检,义肢、义眼等人工假体安装以及牙科疾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6.用于支付本人及其指定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食健字号保健食品、经卫生部门批准的消杀类用品、家用医疗(保健)器械及医用耗材的费用。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参保人员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叁』 医保退休后个人账户每个月还能返钱吗
我国的医疗保险主要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大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经全面取消了医保个人账户,所以如果是参加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那么是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也就不会返钱。
只有缴纳的是城镇职工医保,才可能有个人账户。在职职工、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通常每月都会有钱划入医保个人账户,但是退休后具体是否会继续返钱到医保个人账户,要根据情况来看。
首先要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否达到当地最低年限要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有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很多地区都要求女性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满20年,男性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后才可以享受终身医疗保障待遇。不同地区对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也就是说,退休人员若想要退休后医保个账继续返钱,那么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必须达到要求。如果退休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够,那么目前很多地区都允许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前提是符合相应的补缴条件。这里提醒大家,补缴时要注意缴费比例问题,有些地区的职工医保有两个缴费比例可以选择,如果选择低缴费比例来补缴,那么退休后可能就没有医保个人账户了,也就不会继续返钱了,只有选择高缴费比例补缴,退休后才会继续返钱。
『肆』 企业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在哪里查
一般情况下,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查询,有以下四种方法:
1、社保中心查询。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伍』 退休医保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法律分析: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退休后查询个人医保账户,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
『陆』 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取消吗
法律分析:退休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不会取消;如果退休职工缴纳医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可以不再缴纳,但是医保个人账户不会取消,参保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则可以补缴。
取消医保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健康保险账户窗口申请提供信息;
2、申请人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
3、经办人员核对参保人基本信息,审核退保资格,符合条件的给予医保退保,出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款通知单;
4、到医保财务结算窗口办理退款。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柒』 退休人员医保卡的个人余额,是按照什么样的比例打入的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卡之中的本人账户余额是依据哪些比例来划归的?那样众所周知正常的参与职工医保,而且依照8%的交费比例去进行交纳自身费用,那样是能够体验到本人医保账户的建设,换句话说每一个月会产生对应的账户余额,进入大家个人医保卡之中来。
『捌』 企业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的医保费用是按什么比例计入的呢
我们国家的城区职工医保,是依据国发(1998)4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精神实质构建的,名称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非叫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里说的城乡居民,既包括了企业员工,并且也包括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在职人员时,缴纳医疗保险是依据用人公司职工本人按比例分配交纳,当中企业交费部分是6%,记入诊疗统筹基金,个人缴费比例为2%,记入个人帐户。记入个人帐户的那一部分,每月要全部退还到个人社会保障卡,企业交费一部分,严格按照6%的缴存比例里的30%退还到个人社保卡。6%的30%实际就是1.8个百分点,如此测算出来,每月退还到个人社保卡比例大概为3.8%上下。
从成都和重庆市的退还占比能够得知,两座城市的退还占比完全不一样,退还的数量也是不一样的,成都是对退休职工的退还占比看起来并没有重庆高,可是依照上一年度社平工资做为退还数量;而重庆市是依据统筹区平均缴存基数退还的,因为重庆市是施行的是市级统筹,缴存基数不一样,平均缴存基数事实上要小于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
总的来说,医保每月给退休职工社会保障卡上返现,返现包括了两方面,一是退还的占比,二是退还的数量。退还数量强的地区,退还占比可能低一些,退还占比低地区,退还的占比很有可能或高一些,落实到某一个地区,退还的比例和返还的数量,要结合当地医保部门的相关规定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