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住房补贴怎么发放
法律分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仍然是由原单位在统筹外发放。而企业退休人员一般包含在养老金内,但是标准是相差很大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第六条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人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贰』 事业单位退休后应发的房补为什么没有了
没有文件说退休了还能发房补。退休了,你的劳资关系都已经转社保去了,由社保发你退休工资。你那里来的房补。谁给你发房补。
『叁』 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怎么算
法律分析:为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根据市房改领导小组第 37 次会议精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的有关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职工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时点 为便于操作,职工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时点与杭政 [2000]13 号《杭州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中住房补贴的实施时间相一致,即以 1999 年 1 月 1 日为时点,凡享受住房补贴职工在 1999 年 1 月 1 日前离退休的,按照其离退休时工资对应享受职级核定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二、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点 为保持房改政策的前后衔接,切实保障教师职工的利益,对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的时间,按照计算房改工龄的时间核定,即凡享受住房补贴并在 1994 年底前在教师岗位的,可按实际到 1994 年底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凭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教龄证明,享受教师教龄优惠政策。 三、未满 20 年工龄的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计发 为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对不满 20 年工龄的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计发,按照杭政 [2003]13 号文精神执行,即按照退休人员实际工作年限与按 20 年计发标准的差额,按比例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肆』 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地方管理,社会通筹外的房补那部分,企业应该继续承担,你说呢
、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税前列支的问题
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是否可以税前列支的问题,一直是一个困扰着征纳双方的问题。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 )第一条的规定:“一、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税前列支的问题
国税函[2009]3号文在列举职工福利费项目时未包括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而财企[2009]242号文则明确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纳入职工福利费核算范围。统筹外费用与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共同构成现在的保障体系,从理论上讲,后两者能够税前扣除,统筹外费用也应当可以税前扣除。
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政策答记者问时就提出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虽然离退休人员已经不再为企业提供劳务,应当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予以保障,但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仍然比较低,企业为他们支付统筹外费用,实质上属于延期支付福利。因此,正常情况下,企业为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或支付的统筹外费用,应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关于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税法显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按照国税函[2010]148号的第三条第1款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因此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应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的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伍』 国企退休人员统筹外补贴
国企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离休人员的医疗费以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其他统筹外费用为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退休后留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健全保障职工福利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陆』 事业单位退休后房补能拿多少
1、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2、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3、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4、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5、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申领住房补贴条件有哪些?
1、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凡易地安置自行解决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别增发一次性住房补助费。事业单位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2、一般是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住房补贴是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在事业单位上班退休后怎么办理住房补贴的问题,对于申请住房补贴的条件,我们也应该了解一下,这样有利于我们办理,不符合是不能办理的,所以办理前,多了解一下相关的办理申请条件和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第十三条规定,要在对城镇职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认真普查,清查和纠正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个人住房档案,制定办法,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稳步开放已购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市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具体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柒』 退休后住房补贴如何发放
法律分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仍然是由原单位在统筹外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捌』 事业单位退休后应发的房补为什么没有了
“房补”,不同地方的叫法也不一样,有的地方叫补充公积金,有的地方叫提租补贴,还有的地方叫住房补贴。 房补属于地方性补贴 ,因此各个城市对于“房补”的发放政策都是不同的。
对于经济比较好的省份 ,比如江苏、浙江、广东等, 很多地市都是有发放房补的 ,和住房公积金一样按照全年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发放,一些地市这两部分加起来一个月就有大几千元。但对于经济较差的一些省份或者地市,房补一个月只有几百元,甚至很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根本没有见过房补这种东西。
对于退休人员是否继续享受房补,不同地方的政策也不同。江苏省级机关是还有继续发放房补的 ,按照上一年的月均收入的125%为基数进行发放。但是一些地市,对于退休人员是没有再继续发放这块补贴了;还有一些城市,房补总共只发二十年。
对于题主所说到的退休后应发的房补没有了, 房补本来就不是一定要发放的 。所以,如果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其他退休人员是否还有, 如果大家都没有了肯定是当地的政策有所变化 ,如果只是自己没有了,那可以找退休前的单位的人事科问清楚。
印象中,发房补,或者享受住房补贴、住房优待,是上个世纪和本世纪初期的事情,最起码有十五年以上,再没有听过这个名词了。目前,还继续发放住房补贴的,除了新疆等偏远地区,和部分住房库存量过大的城市,为了拉动经济增长,对公职人员采取“成本价售房”等补贴措施外,就只有各大城市为了“抢人大战”,为技术引进人才提供的一次性住房优惠或者补贴了。
如果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工资中,有住房补贴、电话补贴、高温补贴、取暖补贴等,或者精神文明奖、科学发展观奖等类似于年终奖的一次性奖励,多半的基本条件和发放范围,都是要求“在岗在编”的正式职工,临时合同工等编外人员,和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一般不在发放范围。
有这些额外补贴和年终奖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都要求地方财政“量力而行”。一方面,这些支出是由地方财政承担的,省级以上财政不予补助,也不能从“转移支付”中支出;另一方面,只有地方财政收入有富余的情况下,才能酌情发放,如果地方财政吃紧,这些补贴和年终奖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行发放。按这个要求,发不发、给谁发、发多少,都是由地方政府决定,由地方财政负担。其程序是由人社部门负责提出发放计划,由政府会议决定后,由财政部门负责执行。
由此可以看出,发放补贴和奖金的,是地方财政收入情况良好的经济发达地区,财政困难地区少发或者不发。发放的范围、标准等的决定权,也在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无关。
事业单位在职工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和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包括绩效工资,边远地区津贴。在扣款栏中分为扣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退休费,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不管是在职人员或者是退休人员,其工资中根本没有房补这一项,也没房补这一说法。我认为题主所说的房补,应该是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按在职人员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按照应发工资的12%从个人的工资扣取,称为个人部分,单位再按相同的金额进行配套,称为单位部分。不管是单位部分还是个人部分,每月都将公积金一并存入单位为个人在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个人公积金银行账户,主要用于职工购房或房屋装修用于住房贷款或装修贷的抵押,也可以一次性提出弥补职工购房资金或装修资金不足的问题。
由于这项政策的实施主要是解决在职职工在购房时资金不足的问题,为稳定职工的工作,鼓励职工购房而实施的一项政策,退休人员没有。退休后,由于单位不再给退休人员配套住房公积金,因此退休人员可以一次性将公积金取出,用于自己的日常开支。
总之,除住房公积金之外,也没有其他的房补之类的补贴了。因此,题主所说的房补应该就是住房公积金,这项政策只有在职人员享受,退休人员没有发放。因此退休后就没有住房公积金了。
事业单位房补是叫做住房公积金。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月存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一般情况下,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不得高于工资的12%。购买住房或租房的时候可以根据有关手续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者退休的时候可以将公积金余额全部取出。但是,公积金只是在职人员的福利,退休后便不再缴纳公积金,所以,住房公积金是为了鼓励买房而设立的专项,在职工买房或装修等可以凭证明支取,如果没有提前买房,退休时一起归职工所有,但从交纳到退休一般有30多年了,算下来也没有多少,按通货膨涨算,钱基本贬值了,如果提前买房,还可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
人到退休,人都老了,按规定也没有什么买房的意愿了,公积金不交了,反而收入少了很多,因为单位不再贴钱了,表面上退休工资比以前拿到手的钱多了,其实是少了。
事业单位房补是什么补贴,难道在职时就有房补吗?
不论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在职时缴纳的保险基本都是一样的,就住房补贴方面,也就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 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 住房公积金,每月存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一般情况下,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不得高于工资的12%。购买住房或租房的时候可以根据有关手续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者退休的时候可以将公积金余额全部取出。但是,公积金只是在职人员的福利,退休后便不再缴纳公积金,所以,题主说的事业单位房补到底是指什么补贴?
就当前部分地区公积金政策来说, 除了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公积金外,单位还会缴纳一定比例的补充公积金 ,比如在天津地区,单位除了按照12%缴纳公积金外,还会额外缴纳百分之十几的补充公积金,这样算下来公积金缴存比例差不多可以达到工资的30%以上。这部分补充公积金有人也称之为房补,但是补充公积金在退休后也不再继续缴纳。
所以说,题主所说的事业单位房补有可能就是指补充公积金吧,补充公积金在退休后当然也就不再继续享受了。 不过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除了正常的工资外,还会为职工发部分房补,但是房补的数额比较小,也就几百元钱 ,但是这些情况只在极少数的地区存在,大部分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应该是没有房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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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附近县市退休的机关事业人员据说发了房补,但我们市没有发,去年到市信访局等职能部门咨询过,当时各部门负责人都表态从2019年开始发,但至今没兑现。
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是,根据本人级别所享受的住房面积,(是福利分房所得的房产)不足部分,按一定此例所给的补贴款。如一个处级职称应享115平方,而实际居住90平,所差25平则给予补贴,这些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事业单位补贴资金来源不同,分全额拨款,由政府出,差额拨款由政府,单位分别出,而自筹单位则由单位自已出。所以执行情况,不大相同。
退休后90%的老人和原来单位无关,是社保局发养老金。只有10%大国企,公务员队伍,有钱企业,有退管办,退休人员可以去问问……
房补不归社保局发。而是由原单位发。有规定的发,没规定的不发。
事业单位退休后应发的房补为什么没有了?其实在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开缴纳五险一金以后,房补就是一个多余的产物,住房公积金就是解决大家的住房问题,既然有了住房公积金,为什么机关事业单位,甚至有的国企还要发放房补呢?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我国从80年代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以后,那种在单位工作,依靠单位建房、分房的 历史 就已经结束,取而代之的是住房的商品化,即由供给制改成了市场化,为了促进房地产的发展,推动住房商品化,于是在所有的企业中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质就是单位筹集一点,个人提交一点,共同构成了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模式。有了住房公积金,特别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比较高的单位,职工买房基本上不用自己花钱,购房的首付款可取出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每月的按揭贷款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再申请部分商业贷款,这样每月几千元的房贷,每月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就可以还贷。
但是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自古以来就是几家欢乐几家愁,那些单位好的,在央企、国企工作的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住房公积金就高,但是那些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人就比较可怜了,有的住房公积金很少,有的甚至没有住房公积金,所以住房公积金成了单位的一项福利,收入差距在不同的单位、不同的行业之间越来越大。除了住房公积金以外,不少单位还搞起了住房补贴,住房补贴不但国企有,机关事业单位也有,其实补贴的不是住房,也成了一项变相的职工福利,这样尽管每年的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但是各地财政包袱却是越来越大。
2015年1月,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下发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要和企业一样,缴纳五险一金,其中这一金不是职业年金,而是住房公积金。有了住房公积金按道理住房补贴就该停止了,但是不但没有停止,不但在职人员要发,甚至连退休人员也要发。住房补贴制度就是一项少数人分享财政资源的不合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住房补贴并没有纳入社保统筹的范围,而是属于统筹外支付项目,既然是统筹外项目,那就是有钱可以发,没有钱就可以不发。因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自从办理退休以后,其养老金是由社保部门统一计发,社保部门计发的只有统筹内项目的基本养老金,而各种各样的补助还是由原单位承担。由于退休人员退休后,财政不再按照在职人员办理拨款,事业单位除了自收自支的以外,财政全额支付的事业单位,是没有能力再承担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等额外补贴的。
住房补贴的目的,就是补贴住房,既然大家都买了住房,有的甚至有几套住房,凭什么还要发住房补贴呢?特别是有了住房公积金以后还要发住房补贴,更是一种不合理的制度。最近中央印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制度,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清理不合理的统筹外补贴项目。我想随着各项制度的逐步完善,住房补贴终将会退出 历史 舞台,所以事业单位退休后,应发的住房补贴没有了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你已经退休了,而且有了几套住房,凭什么还要住房补贴呢?
综上所述,住房补贴制度,特别是在事业单位缴纳 社会 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后,住房补贴实际上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对于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退休后,住房补贴属于社保统筹外项目,所以没了住房补贴属于正常的范畴。
『玖』 国企退休人员统筹外补贴
法律分析: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1、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2、其他统筹外费用为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
3、退休后留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拾』 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统筹外待遇由市局认定,从原渠道(单位)列支。目前,统筹外待遇主要包括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取暖补贴,独生子女费,其中,住房补贴标准按照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的35%执行,物业补贴、取暖补贴按职务对应固定标准执行。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及应享受独生子女费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由奖励单位或本单位按规定明确所需资金列支渠道。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