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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退休职工采暖费报销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19 19:38:53

① 辽宁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报销

辽宁省退休人员在外省老家住取暖费怎么报销

企业退休职工报销取暖费有规定吗

各地退休人员取暖费大多都是固定数额,在每年冬季某一个月随同当月退休金一起发放。如果你们当地没有这块钱,也就不存在报销问题。

③ 沈阳市采暖费报销标准是什么

采暖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是职工依法享受的福利待遇,对此有关法律版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权。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供热实行谁用热谁交费的原则。

个人热用户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或者工资管理部门将采暖费补贴纳入职工工资,没有工作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采暖费由个人承担。

此外,《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采暖费由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所在单位承担,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家庭其他成员所在单位承担。

已实行分户供暖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将采暖费发给职工,职工向供暖企业交费,或职工垫付,职工所在单位按职工住房控制标准内实际面积予以报销。

④ 辽宁取暖费报销新规定是什么

目前辽宁取暖费报销的最新规定是《辽宁省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办法》,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由过去先垫付再报销的“暗补”方式,调整为一次性发放的“明补”方式。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后,按照规定,收到采暖费补贴的市民缴费标准应该是26元/平方米,没有采暖费补贴的缴费标准是23.3元/平方米。

具体政策如下:

一、实施范围

省直在沈阳市辖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包括所属县(市);驻地在沈阳市以外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可按照属地化原则执行;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列入实施范围,采暖费报销按原办法执行。

二、计算方法、实施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计算方法。

发放标准:根据职工的职务及相对应的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确定采暖费发放额度。

计算公式:职工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建筑面积)×沈阳市采暖费价格标准(元/建筑平方米)×补贴系数=年采暖费发放额(元)。

补贴系数为100%,沈阳市采暖费价格标准(元/建筑平方米)以2015至2016年采暖期采暖费标准为基数,每5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一次。

(二)实施方式。

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由职工所在单位在每年采暖期前一个月一次性发放。 (三)相关规定。

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对象的住房控制面积标准根据《辽宁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省房委字〔2000〕9号)有关规定,划定如下:

1.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人员住房面积标准:正副厅(局)级140平方米(建筑,同下);正副处级105平方米;科级和科级以下85平方米。

2.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住房面积标准:教授、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相应职务的人员140平方米;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相应职务的人员105平方米;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及以下相应职务的人员85平方米。

3.工勤人员住房面积标准: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含25年)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85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05平方米。

三、相关政策

(一)本办法中所涉及的职务,是指按管理权限实际任命(聘用)并兑现了工资待遇的职务。

(二)离退休职工执行本人离退休前职务对应住房面积标准,遇有组织、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批准提高或降低职务待遇的,按变化后的职务标准执行。

(三)采暖费以单位当年9月30日在册职工及离退人员人数和职务为准,10月1日以后调入人员或职务发生变化的,当年不予补发。

四、资金来源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采暖费发放按原渠道列支。

五、具体要求

(一)按本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采暖费,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后,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全部由个人自行缴纳支付,各单位不再报销职工住房采暖费。

六、其他事宜

(一)本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16至2017年采暖期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⑤ 2022年沈阳退休人员采暖费怎么还没报销呢

退休人员没有报销的。
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采暖费单位报销,其他退休人员暂时还没有补贴,我了解的情况就是这样,这要根据国家的财力情况,如果国家财力充足,我想会考虑非机关事业的退休人员的采暖费补贴问题,我也期待有一天所有退休人员能享有同等待遇。

⑥ 抚顺市企业退休人员的暖气费哪报销

用户需要提交夫妻双方未享受单位采暖补贴的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夫妻一方未有工作单位的,有工作单位一方享受单位采暖补贴的证明,未有工作单位的一方提供居委会出具的未有工作单位的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均未有工作单位的,双方提供居委出具的夫妻双方未有工作单位的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夫妻离异或丧偶的,有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单位出具未享受单位采暖补贴的证明并在配偶一栏注明情况,未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居委出具的未有工作单位的证明并在配偶一栏中注明情况,同时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单方身份证复印件。拓展:每年度之前,由市社保局承担采暖费的托管离退休人员,采暖费由市社保局统一与供暖单位结算,个人不用缴费(住宅超出规定住房标准面积的部分由本人自负缴费)的离退休人员,如果本年度住宅无变化,根据供暖单位核对的实际住房地址和面积,按我市现行规定,自有住房在规定标准面积内100%报销的原则和采暖费标准(25元/平方米)

⑦ 社会退休人员取暖费给报销吗

社会退休人员取暖费不给报销。
一般社会退休人员的采暖费会在供暖期和退休金一并发放,供暖费自己报销。退休人员正常情况下,在单位办理退休的职工按规定,每年携带采暖费的发票,到原单位报销其每年的采暖费用。
社会申办退休人员是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办,并经批准退休的社会人员。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在享受政府资助时,原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以及在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计发给其本人的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的年限作相应扣减。应由本人缴交过渡性医疗保险金的年限及其已领取的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的年限,由本人相应补足。各地调整供热价格前,应对供热企业的成本、经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需要听证的,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将加大财政补贴力度。考虑煤炭价格上涨等客观因素,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办法,加大对相关采暖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省级财政也要筹集资金,增加财政补助,提高基层政府供热采暖相关支出需求的保障程度。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在维持现有供热财政补贴水平基础上,增加供热专项补贴资金,加大对供热企业补贴力度。
《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第六条 职工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费用。直接从中心本部或授时部租住的用户,由租住人交纳取暖费。
第九条 享受遗属补贴且本人没有其它经济来源者,取暖费仍需按规定交纳,标准不变。但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教处审核、中心领导批准,可给予适当取暖补贴。

⑧ 采暖费报销标准

关于国家机关的取暖费报销政策,暂没有统时一的规定,具体看当地政府制定的条例、政策来报销。
企业进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时,按照退休人员采暖费缴纳面积标准和每建筑平方米21元的价格一次性缴纳10年采暖费。
采暖费缴纳面积标准包括:
1、一般退休人员采暖费缴纳面积标准为每户60建筑平方米;科级及相当职级退休人员为每户85建筑平方米;处级及相当职级退休人员为每户105建筑平方米;局级及相当职级退休人员为每户140建筑平方米。
2、无职级的建国前老战士、抗美援朝老兵、军转干部、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采暖费缴纳面积标准为每户70建筑平方米。
企业根据退休人员房屋产权证(使用证)登记的住房建筑面积及采暖费缴纳面积标准填写《整体移交人员明细表》,并携带下列要件到参保区、县(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进行申报:
1、退休人员房屋产权证(使用证)复印件;
2、住平房且夫妻在同一企业的,另需提供户口簿夫妻双方本人页复印件;
3、采暖费缴纳面积标准大于60建筑平方米的,另需提供相关职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人(使用权人)为退休人员配偶的,若配偶无单位或单位因某种原因不能为其报销采暖费,经退休人员所在企业同意可以为此退休人员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需缴纳的10年采暖费,但企业另需提供房屋产权人(使用权人)不能报销采暖费的相关证明。
《报销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报销及结算业务,减少税务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并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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