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南通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

南通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18 00:36:30

① 小学老师多少岁退休啊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1)南通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② 武汉大学退休职工工资

武汉大学教职工退休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中组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组发[1988]9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以及湖北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教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应办理退休手续:男性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第二章退休手续及退休费的计发

第三条学校在每年末将下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名单通知到各单位,由所在单位通知本人并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教师按学期办理退休手续,其他教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领取退休金
第五条教职工退休金由退休费、生活补贴、保留补贴、卫生费等项构成。其中退休费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1.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退休费计发比例为90%。
2.工作年限满30年未满35年的退休人员,按以下比例计算退休费,即:满30年,计发比例为85%;满31年,计发比例为86%;满32年,计发比例为87%;满33年,计发比例为88%;满34年,计发比例为89%。
3.工作年限满20年未满30年的退休人员,按以下比例计算退休费,即:满20年,计发比例为80%;满22年,计发比例为81%;满24年,计发比例为82%;满26年,计发比例为83%;满28年,计发比例为84%。
4.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退休费计发比例为70%。
(三)工作年限以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
(四)按湖北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金发放管理办法》(鄂政发[2012]14号)规定,符合计划生育奖励金政策的,按本人退休时月基本工资的5%享受每月奖励金。
(五)符合湖北省《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有特殊贡献的工作人员退休后提高退休费标准若干问题实施意见》(鄂人[2007]29号)规定的有特殊贡献的工作人员,各单位提前向学校人事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有特殊贡献人员提高退休费标准审批表》,报省人社厅办理提高退休费标准手续。
(六)符合其他文件规定的可提高退休费标准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提高退休费手续。
(七)按照有关规定提高退休费标准的各类人员,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退休前的基本工资。
(八)退休人员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退休费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暂缓退休和延长退休年龄

第六条为充分发挥高级专家的技术专长,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对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且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批准,其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国家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可适当延长部分女性高级专家退休年龄”,暂缓、任期内暂缓、延长或适当延长部分高级专家的退休年龄。
(一)暂缓退休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科资深教授。
(二)任期内暂缓退休
1.在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
2.在任湖北省人大正副主任和常委、湖北省政协正副主席和常委;
3.在任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参事室参事。
(三)延长退休年龄
1.聘用在教授岗位上的女教师退休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批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其退休年龄可延长至70周岁;
3.“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其退休年龄可延长至70周岁。
(四)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1.担任国家有关评审组织评委尚未届满,且在届内不能更替的专家,可延长到换届时退休;
2.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的主持人,项目还未到计划结题期限的,可延长至计划结题期满时退休;
3.承担学校重要教学任务尚未完成或暂时无人接替者,可适当延长其退休年龄;
4.学术造诣精深,取得多项重大学术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学术权威地位,并在国内外有相当影响的知名学者,以及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教学声誉突出并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者。
涉及以上各类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教授,经二级单位研究同意并报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其退休年龄。延长退休的年龄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再延后,但最高不超过70周岁。
(五)办理程序
1.暂缓、任期内暂缓、延长退休年龄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直接办理;
2.属于“第六条(四)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中人员的,应在该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前2个月,由单位申请,本人同意,报学校审批。延长退休手续每年办理一次,逾期未申请的,将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3.暂缓、任期内暂缓、延长或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占所在单位编制和职务岗位;
4.延长或适当延长退休年龄期间,经研究批准,可随时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第四章 返聘

第七条其他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的高级专家,可在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所在单位申请办理返聘手续。
(一)返聘人员条件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高级专家,身体健康,能够继续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返聘:
1.教学工作暂无人接替者;
2.重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3.博士生导师退休之前已招收了博士生且按计划未毕业者。
(二)返聘期以完成上述工作时间确定,期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最高不超过70周岁。
(三)返聘人员应与返聘单位平等协商,签订返聘协议,并按双方协议约定支付劳酬。经费由返聘单位承担。
(四)返聘单位应切实考虑返聘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合理安排工作,保证返聘人员权益,发生劳务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补偿的,经费由返聘单位承担。返聘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报请学校终止返聘协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退休工作。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关于延退、返聘等工作的程序和办法,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在教职工退休前,应做好岗位工作交接和学术梯队的补充调整,协助退休教职工办理相关手续,体现关怀,热情爱护,鼓励他们继续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校此前有关退休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条本办法由学校人事部负责解释。


希望能够帮助你,满意请采纳,谢谢!

③ 私立学校的老师退休后有工资不啊

私立学校属于特殊企业,干的是事业单位的事情,做的却是生意。因此也受劳动法的约束,也会被要求给教师上五险一金,其中养老保险是个强制执行的东西。所以退休后不会有工资,而是有养老金

④ 办理教师退休手续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教职工退休手续由人力资源处人事综合科具体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如下:

一、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1、待退休人员在本人到龄当月5日前向人资处提供独生子女证(教龄满30年的不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和本人免冠1寸照片1张。由人资处报人社局办理退休手续,次月执行退休工资。次月5日后到人资处领取退休人员银行卡。

2、按照人资处通知,本人携身份证到人资处领取退休证;

3、凭身份证、退休证到财务处开具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4、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和建行卡或建行存折,到建设银行雨花支行(雨花西路77号)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5、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相关事项的补充规定》(金院字〔2015〕165号)文件规定,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选择是否自愿退休。如果选择自愿退休,必须提前2个月向学校人资处提交书面退休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办理退休手续;未选择自愿退休的,在职期间按学校相关岗位要求进行管理。

(4)南通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退休待遇说明

退休待遇按照发放来源不同分两部分,一是养老金,二是其他补贴。分别说明如下:

(一)养老金

每位教职工退休的时候,会拿到一份由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中心(简称市社保中心)出具的“南京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通知书”,通知书中和我校教职工有关的养老金组成有两部分:离退休费和生活补贴。

1、离退休费

离退休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根据工龄打折扣)

(1)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具体数额,目前的参照标准是2014年10月前调标(2006年工资标准)的基数,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查对应数据;

(2)根据工龄打折扣:

一是教龄满30年的(现仍在教学岗位,工资执行专技的),100%发放;

二是按照工龄(M年)进行分段,35≤M年的90%,30≤M<35的85%,20≤M<30的80%,10≤M<20的70%;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5%。管理岗退休的老师,工龄满35年及以上如果有独生子女证的,工龄的折扣封顶是95%。

2、生活补贴

按照南京市“退休生活补贴标准”对应查找,分教师、管理和工勤三个系列:

(1)“教师系列”:分“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和员级”五档;

(2)“管理系列”:分“正副厅(局)级(三级职员)、副局(四级职员)、正处(五级职员)、副处(六级职员)、正科(七级职员)、副科(八级职员)、科员(九级职员)和十级职员”八档;

(3)“工勤系列”:分“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五档。

对应每个系列每个级别,又按照工龄(M年)分“35≤M、30≤M<35、M<30”。每位教职工根据本人退休时候的情况,对应一个具体金额。

养老金由南京市社保中心负责发放,每月由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直接发到各位的养老金银行卡。教职工办理好退休手续后,由社保中心办理新卡,人资处负责领取和发放。领卡时间一般在退休次月的5-10日之间,具体时间等人资处通知。如果退休当月手续没有及时完成,次月的工资仍然由学校代发,仍在工行工资卡上查收。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南京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尚未出台,目前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和依据是按照2014年工资调标前(2006年工资)的标准计算的,由国家工资前两项组成(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因此目前的养老金金额为预发放,待政策出台后会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已退休教职工。

(二)其他补贴

退休待遇中的第二部分是其他补贴,包括提租补贴(目前比例为15%)和交通费(12元),市厅级离退休干部还有电话费。每月由学校发到教职工的工行工资卡。

参考资料:金陵科技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须知

⑤ 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如何办理退休

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系统不能办理退休。
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系统是在职教师的信息管理系统,退休后教师信息会直接删除或显示已退休。
教职工在本人人事档案原始记载出生日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人事处办理退休相关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本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两张1寸彩色近照;
2.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离校通知书。
二、人事处办理退休相关手续
1.由工资软件生成本人退休的数据包并打印退休表、填写退休证,盖学院公章;
2.带本人退休表、数据包和人事档案先到主管部门沈阳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再到审批部门沈阳市人社局审批、盖章。
3.将审批结束的退休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再返给主管部门一份后领取退休证号并盖钢印,转给负责保险工作的同志一份办理保险的相关转移工作。
4.将退休证返给本人,通知本人到工会(离退办)报到。

⑥ 退休年龄是以档案为准还是身份证户口本为准

退休年龄是以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二)款规定,职工退休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应最早档案年龄记载计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

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6)南通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⑦ 职工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职工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1、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2、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办退休手续要注意的事情:
1、各单位于职工到龄前两个月提交其退休材料,材料包括:退休审批表一份、二寸照片一张、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一张。退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产业的事业编制人员,其退休审批表必须盖资产经营管理处的公章;后勤的事业编制人员盖总务处公章)。退休审批表可至人事处劳资科网站下载。
2、退休审批表上的个人信息关系到教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严格按照人事档案内容填写,不能由退休职工本人填写。其中填写的退休时间为其到龄月份的下一个月,退休证在其退休的当月下旬可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阅读全文

与南通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国家庭父母和孩子年龄差是多少 浏览:394
老人家走丢怎么办 浏览:775
重阳节庄稼 浏览:152
孝敬好人推荐事迹20字 浏览:309
浙江省对60周岁以上老人 浏览:926
东莞樟木头敬老院 浏览:905
谷德设计网敬老院 浏览:608
中人养老金什么时候能全额到位 浏览:832
老人活不了多久了有什么预兆 浏览:100
退休年龄表格 浏览:594
孝顺作文100字左右 浏览:447
2019广州增加退休金什么时候到帐 浏览:904
养老金怎么申请贷款 浏览:784
烟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 浏览:571
养老保险断交后补交收滞纳金吗 浏览:346
老年人能吃维e胶囊么 浏览:260
福建省企业退休金调整 浏览:79
工银养老什么时候可以赎回 浏览:120
怎么说服父母买车提高预算 浏览:687
今年大连退休工资调整 浏览: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