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有工作单位,企业改制买断工龄,自己交养老保险,50岁可以领退休工资吗
如果你当初是女工人身份,是可以按照50周岁确定你的法定退休年龄的,如果你同时符合参保缴费满15年的要求,是可以在50周岁退休的。并不是按照后期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女性55周岁退休。
2. 企业改制,工龄计算问题
你的工龄是可以连续计算的,如果你到法定退休年龄就要办退休手续,退休人员版不能领权所谓买断工龄的经济补偿金。
按照规定,退休人员由企业给社会的养老和医疗基金缴纳补偿金后,按当地规定由社保机构发放养老金,在企业改制时,退休人员不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内。
3. 新劳动法关于内退规定出台
关于内退的法律规定
"内退"是"在企业内部退出岗位休养"的简称。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内退",无论是条件还是程序,都是由相应的法规规定的。如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不履行规定的程序,用人单位无权擅自决定安排职工"内退"。因内退问题在现实中产生的许多法律纠纷,很多内退的职工或企业都很关心内退的一些法律上的规定,笔者作为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律师,经常会接触相关的案例,现结合办理过案件所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内退问题的法律依据及规定作以总结。
1、国务院1993年《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发[1993]111号令)》第九条明确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可见,“内退“有三个条件即男到达55周岁、女到达50周岁以上,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
2、 劳动部对于企业职工内退同样有明确的规定。劳部发[1994]259号《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坚决制止企业超出国务院规定办理“内退”的做法。今后对企业的此类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劳动部的规定是对《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的再次重申,严禁剥夺劳动者正当权利。劳动社会保障部(劳社发[1999]8号文)《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同样的规定。
3、 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这一条例名义上为“工业企业“实质上其原则适用于所有全民性质的企业,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企业化改制的原国有事业单位。因此,现在国企改革中发生的所有“内退“纠纷均应使用该条例。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及政策规章可知,执行国务院法规中的“内退“是有严格条件的,违反了上述法律政策规章办理的“内退“不会受到仲裁委和法院的支持。
企业职工内退相关政策法规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内退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几个法律要件方可办理,缺一不可
1、企业富余职工
所谓富余职工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不能正常生产,而无法安置工作岗位的这部分职工
2、法定的内退条件
国务院1993年第111号令规定法定的内退条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法定内退条件即男55岁、女50岁
3、职工本人自愿
4、企业领导同意
5、劳动部门备案
在内退程序上,除了当事人双方的认可和协商一致,办理大面积内退期间,应当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应当在工会的监督下进行。
解读:国家出台内退政策的目的是,达到内退条件的职工因大部分存在年老、体弱、多病的情况,考虑到这部分职工的具体情况,结合到企业减员增效发展生产的目的,针对有富余人员情况的企业,经职工本人自愿,可以办理内退。因此国家出台了有关企业职工内退的政策规定,并强调严禁企业超出国务院规定办理内退的行为。
在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中,任何涉及员工安置、分流富余人员等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国有企业的改制前提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内退达5年后应该办理正式退休结束企业内退状态,
距法定退休5年以内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职工,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实行内部退养办法。内退期间由企业逐月为其发放生活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支付能力由企业与内退人员协商确定,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下岗职工第一年的生活费标准,即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20%。
在企业改制时,内退人员也可一次性领取生活费,企业为其一次性预缴应缴社会保险费,解除劳动关系。对改为非国有企业的,经改制前后企业协商一致,可将内退人员所需资金一次性划拨给改制后企业,由改制后企业按月为其发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
4. 国企改制后工龄计算
你好,关于你的第一个问题:根据我国现在的政策和各地的规定,都是按连续计
算的,就是按照你的说法,80年入厂的老职工,工龄算28年。不过国家还没有统
一的法律规定,关键要看你们省的劳动保障局、法制办、总工会是否有规定。但
是我注意到你说有企业补偿金,这个是补偿什么方面的呢,因为有些企业在改制
过程中也会以补偿金的形式买断工龄的,这个你还是要看一下你们当初的协议
了。
关于你说的是否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
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于你重新签订了合同,那么属于第二种情况,你要是在05年以前已经工作满10年,而且距退休年龄不到10年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除非你自己要求签订有期限的)
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这个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的规定,从字面理解,肯定是所有工作单位的工龄都算,否则就没有“累计”一说了,但是,鉴于没有法律的明文解释那个含义,在实际处理中还是要看你们当地有没有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对这个有规定。
希望对你有用
5. 单位改制已退休人员可以买断工龄吗
你觉得可以吗,你和单位已经无关,就算是单位职工到退休年龄,单位也不能买断,
6. 劳动法全文;改制企业在安置职工时,对年满30年工龄以上,不满50岁的有啥说发么。
改制企业在安置职工时,对年满年工龄以上,不满50岁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在公司进行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这些工龄长的职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7. 企业改制职工退休年龄怎么是按买断工龄时填写的年龄退休
退休的年龄是按照初次,填写登记的职工表以年龄来计算的。便是户口本的年龄统一不起来一般都是拿档案里的明年开始计算退休的时间。这条规定劳动部门有专门的文件。
8. 我还有三年零三个月退休,现企业要改制,我个人缴纳这三年的养老保险,这三年算不算工龄
你距离法定抄退休年龄袭还有三年(男60/女50),但是你的已经有的工龄加缴费年月一共有没有超过15年???
如果没有15年的,那就要补缴到15年(以月为单位);
假如已经到了15年的,你不但不要交。而是应该去社保局领失业保险金。根据规定你的一生可以领取每一年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两年内,可以照顾两年领取失业金,就是讲一共最多你可以领取四年的失业金,并在期间报销医疗费用70%。
9. 在本企业工龄工作中间企业改制现未到退休′年龄企业仃产怎么办
未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可以有二种办法解决。
其一是不满五年即达到退休专年龄的职工属,可以进行内退,企业给继续缴纳各种保险,直至退休年龄。
其二是超过五年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进行买断工龄,企业按参加工作时间发给一定数额的买断补偿金,补齐改制前所有的各种保险,买断后的保险由自己个人负担。
10. 请问企业改制后的工龄如何计算及适用
改制前和改制后的工龄应该连续计算,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