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业退休人员死了以后有多少丧葬费
法律分析: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㈡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退休人员死亡补偿标准是什么
1、企业退休人员死亡补偿标准如下:
(1)一般丧葬费是生前领取3到6个月左右的养老金;
(2)一次性抚恤金是10到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同时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
2、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
3、将审批后的《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
㈢ 国企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死亡待遇领取流程就是:1.单位或亲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证明;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3.核算死亡待遇并发放。(死亡待遇分3部分:丧葬费,抚恤金,个人账户返还)家属需要提供给社保局的资料一般是: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火化证原件和殡仪馆行政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申领人身份及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继承权的人员委托书,有多个继承人的需要有公证书;5、指定银行的银行卡(用于划转死亡待遇);然后在社保局填写《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待遇)申请表》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申请》两份表格就行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㈣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发放的标准是:丧葬费3个月工资。丧葬费申领相关手续由所在社区办理,申报供养亲属抚恤金到中心养老保险服务科办理相关手续。每月10号之前办理结束的当月15号之后发放到领取人帐户,20号之前办理结束的当月25号之后发放到领取人帐户(逢节假日顺延)。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
丧事的前期准备工作十分重要。这世上,除了生死,其他都是小事。面对死亡这种大事,传统中国农村在长时间历史的积淀中,自有一套庄重、规范的程式化操作,我们可称之为“丧葬”文化,丧葬是指一种为死去的人举办的仪式,这种仪式一方面是对生命的敬畏,另一方面是表达对逝者的无限哀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
㈤ 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待遇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一般有 以下几个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三个月和十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二百发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伤残职工在停I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的待遇 。一级 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待遇。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㈥ 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待遇
一、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待遇有哪些
1、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待遇是需要发给其遗属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1、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支付。
2、供养亲属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除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外,根据职工死亡是核定的供养亲属享受的抚恤金数额,其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支付的标准为: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
(2)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
(3)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
㈦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安葬后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吗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安葬后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吗?按照社保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需要更正的是,退休人员死亡以后领取的丧葬补助金金和抚恤金,不是安葬费。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依法享受死亡待遇是社保法的规定。只要是依法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管你是企业的在岗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或是这些单位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在死亡以后,都可以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其家属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领取手续。
第二,因工死亡的待遇。因工死亡是指因为工作的原因或是在工作岗位死亡。因工死亡需要通过工伤认定才能做出赔偿标准。如果认定为因工死亡的,就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赔偿的内容包括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三,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一般都是属于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与因工死亡的待遇相比差距是非常巨大的,死亡待遇只包括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两个部分。丧葬补助金只要是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再划分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都是按照各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以后死亡的待遇标准执行,死亡待遇的支持渠道全部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再有原单位负责支付。
第四,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规定不统一。由于现在全国都实行了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所以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都是由省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制定,由于各地经济 社会 发展不平衡,死亡待遇的差别也是非常巨大的。丧葬补助金大多数地方是按照退休人员死亡前一年全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来补助的,一般为两个月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最高的有六个月的平均养老金,也有的地方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补助的;抚恤金最高的地方是按照全省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来计算,最高不超过全省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
第五,办理渠道。在办理渠道方面,目前既可以在线下申请,也可以在线上申请,申请的地点是在领取养老金或是参保地的县级社保部门办理。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没有火化证明的无法领取丧葬补助金,但是可以领取抚恤金。
综上所述,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安葬以后,要第一时间打电话告知当地的社保部门,并携带相关的资料,到退休地所在的社保部门办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申领手续。
退休人员去世后,不宜分机关、事业、企业,应该根据各自所在地区丧葬费用的普通标准,一律发给人人相同的丧葬费及怃恤金。这样,养老金低的赞成高的反对。
所以,我在此奉劝世人:以后请少在网上谈论上涨养老金时,应该向企退人员(或者养老金低的)倾斜,因为这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
去世后的抚恤金一个是四十个月+上年度的平均工资的两倍,一个是十二个月的。两种不同的单位性质就带来了两种不同的待遇。(当然,对于为党和国家牺牲和作出贡献的烈士,以及高级干部和劳模有此待遇),如果是一般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员,一律给予此待遇,暂且不说企业职工,那么有贡献的特别是企业的老工人有何感想呢?
为祖国做出过特殊贡献者,去世后应给予优厚的代誉,活着养老时应给予特殊养老,我相信每个中国有良知的人都会替扬的,但是对事业单位所有人都是这种代誉我是反对的,难道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广大的劳动者对国家没做过一点贡献吗?难道他们都是后娘养的吗?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吗?我们来看看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2005年,国家社保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有这样的规定 :
1,因公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 : 因病4000元,因公5000元。
4,遗属困难补助 : 非农户一个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元;二人以上的150元。
作为企业的退休人员,不同地区情况不同,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会有一些差异,一般丧葬费是生前养老金3--6个月,而抚恤金是10--20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或者是本人养老金。
比如,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是3个月的养老金,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一次性抚恤金。
山东省,1000元丧葬费和10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北京市,丧葬费是5000元,抚恤金是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如果退休人员去世较早,剩余的养老金个人账户退还给家属。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需要死者家属带着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部门或者是民政部门抚恤金窗口进行办理。
家属要拿着死亡证明、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火化证办理即可。
按国家有关规定都有安葬费和抚恤金,只是发放标准不同罢了!比如新疆,企业、事业单位的逝者抚恤标准是二十个月退休金,而行政机关的则是四十个月。
有啊!
根据《 社会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这样来看,退休人员在去世火化之后,是应该有丧葬费和抚恤金的。
1、安葬费待遇一般来说,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以后,是可以申请丧葬费补贴的。现在全国各个省市在丧葬费补贴方面标准不是太一样,有的省份高一些,而有的省份可能低一些。
比如有的省份是规定2个月的平均工资,也有的省份高一些是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而有的省份是定额,比如有的省份规定是4000元,还有的省份可能会低一些。
因此,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以后,是可以申请丧葬费补贴的,可以拿着相关证明等文件到自己单位退休管理部门申请就可以了,具体数额也是根据各省定好的标准来发放的。
2、抚恤金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以后,也是有抚恤金待遇的。一般来说,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也是各个省份自己指定的具体标准,有高一些的,也有低一些的。
有些省份比较高的,抚恤金标准大概是二十个月的平均工资,有些省份低一些,可能只有十几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也是根据各个省份的具体规定来申请的。
如果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火化以后,家属可以拿着相关的火化证明文件到单位退管办或者是社保部门申请抚恤金,而这些部门也会按照相关规定来具体办理的。
3、结论综上所述,退休职工去世火化以后,是可以申请丧葬费补贴和抚恤金的,具体金额各个省份规定的都不太一样,而且也需要带齐相关的证明文件等到社保部门才能够成功申领。
根据地方政府规定了,上海2014年殡葬费是15800南京是15600根据各省市规宁,而不是全面统一价了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抚恤金及各种补贴基本上都有,但和行政事业单位去世公务人员相比,将会少一半。这就是行政单位和企业的区别,也就是人们愿当公务员不愿当企业工人的原因。
都有的。
丧葬费和抚恤金,作为办理死者后事的费用,以及对死者亲属的慰问和抚恤补助,表达的是政府和 社会 对死者的一种敬仰之情、对生者的一份关爱之意。
虽然这一块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根据《 社会 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各地都有。
以西部云南某地为例: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去世火化安葬后,其亲属(合法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可以在社保局领取到以下几笔钱:
1、死者养老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可以继承;
2、5000元的丧葬费;
3、死者最后一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标准1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
4、死者爱人没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办理相关手续后,每个月可以在社保局领取到一份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补助费。
办理程序为:
当退休人员因病去世后,其直系亲属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带上死者的死亡通知书、火化证、身份证、退休证丶社保卡、领取安葬费和抚恤金的申请书,以及亲属的身份证明材料,到退休地社保局报告。社保局接到相关材料和申请后,首先会办理一个养老金停发,然后按照相关程序审核、清算、拨款。
㈧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2021年最新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2021年最新标准如下:
一、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其丧葬补助费,不分年龄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发给。
二、企业离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照国家机关离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待遇支付:
1、丧葬费按600元一次性发给;
2、一次性救济费按10个月本人基本离休金,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发给;
3、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居住在市区内的的,每人每月补助110元,另发给物价补贴。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4、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