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对离退休的国家公务员所犯错误如何追究其政纪责任复函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闽单位: 一、对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违纪,退休后被查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其退休待遇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停止享受一次每两年增加退休费的待遇。 (二)应给予撤职处分的,以退休时担任的职务为基础,撤销一职以上职务,工资处理办法是: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降低级别工资一级,职务工资一档,无级别可降的,可降低职务工资二档(在最低档的,按倒级差降低,下同);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或工勤人员等级工资制度的,降低职务(等级)工资二档,逐级就近就低套入新确认职级的职务工资档次,并以此为基数重新确定基本退休费。 (三)对于因违纪应给予开除处分的,一般不再给予开除处分,改为撤职处分,以退休时的职务为基础,给予撤销三职以上职务的撤职处分,工资处理办法是: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降低级别工资一级,职务工资三档,无级别可降的,可降低职务工资四档;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或工勤人员等级工资的,降低职务(等级)工资四档,逐级就近就低套入新确认职级的职务工资档次,以此为基数重新确定基本退休费。 二、工作人员退休后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费,其受行政、刑事处罚期间的生活费,以本人基本退休费(不含生活补助费、生活补贴费)为基数,按照人事部人函[1999]177号文规定的比例计发。 三、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违纪退休后被查处以及退休后犯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在党内、行政处分期间,其生活补助费、生活补贴费停发,地区补贴按办事员标准执行,处分期满后按新明确的职级标准执行。 四、退休人员只受到党内处分的,应比照其错误程度达到在职人员行政处分的有关规定确定其退休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人函[2001]27号 人事部对《关于对离退休的国家公务员 一、关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纪被查处的行政处理及待遇问题 (一)对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违纪,退休后被查处且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应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处分种类和标准,给予行政处分。但考虑到他们已退出公务员队伍,不是在职国家公务员,因此,可不作处分决定,而按照其所犯错误应受到行政处分的种类,按以下办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1、应给予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的,按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2、应给予降级处分的,以退休时的级别为基础,降低一个级别后,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对处分前已经发放的基本退休金不再退回。3、应给予撤职处分的,以退休时所担任的职务为基础撤销一职以上职务,按照规定重新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后,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并按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对处分前已经发放的基本退休金不再退回。4、对于因违纪应给予开除处分的,一般不再给予开除处分,改为撤职处分,应以退休时的职务为基础,给予撤销三职以上职务的撤职处分,其中对于担任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公务员,给予撤销二职以下职务的处分,撤到最低职务,即办事员职务,按照规定重新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后,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并按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对处分前已经发放的基本退休金不再退回。 (二)对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犯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泄密、贪污、受贿等严重问题,但尚不够给予行政、刑事处罚的,按照其错误程度应受到行政处分的种类,给予行政处理。1、对于其错误程度达到在职公务员受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的,按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2、对于其错误程度达到在职公务员受降级以上处分的,均按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再以降低后的基本退休金为基数,按不同比例减发基本退休金。 对于其错误程度达到在职公务员受降级处分的,减发其基本退休金的5%。 对于其错误程度达到在职公务员受撤职行政处分的,减发其基本退休金的10% ,并按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对于其错误程度达到在职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减发其基本退休金的15% ,并按降低三职以上职务,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法被查处的行政处理及待遇问题 (一)对于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金,其受行政、刑事处罚期间的生活费按照《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办理。 (二)退休的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退休后触犯刑律,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处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费和其它退休待遇。二00一年二月十四日
㈡ 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如何追究行政纪律责任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纪需要追究责任的行政处 理及待遇的问题 (一)对于国家公务员在任期间违纪,退休后被立案调查且应 当追究其行政纪律责任的,考虑到他们已退出国家 公务员队伍,可不作处分决定。根据其所犯错误,按照《国 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处分种类和标准,按以下办法作 出行政处理决定: 1、应当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 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 2、应当给予降级处分的,以退休时的级别为基础,降低一 个级别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处分前已经发放的退休金不 再退回。 3、应当给予撤职处分的,以退休时所担任的职务为基础, 降低一职以上职务,按照规定从新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后, 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同时,按照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 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处分前已发放的基本退休金不再退 回。 4、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的,一般不再给予开除处分,改为撤 职处分。以退休时的职务为基础,降低三职以上职务,其中 对于担任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降低办事员职务,按照规 定重新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后,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同 时,按照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处分 前已发放的基本退休金不在退回。 (二)对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犯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 益,以及泄密,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但尚不够给予 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根据其所犯错误,比照应受到的 行政处分的种类,按以下办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1、当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退 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 2、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 标准, 降低其基本退休金, 再以降低后的基本退休金为基数, 按下列不同比例监发基本退休金:应当给予降级处分的,减 发其基本退休金的 5%;应当给予撤职处分的,减发其基本 退休金的 10%, 并按撤职处分相应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 遇;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的,减发其基本退休金的 15%,并按 降低三职以上职务,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行政处理及 待遇问题 (一)对于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 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 的,停发基本退休金,其受行政、刑事处罚期间的生活费按 照《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 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 号)办理。 (二)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 消起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三、对于退休后的国家公务员因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务应 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 的规定处理。
㈢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如何适用政纪处理
政纪处分只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按事业单位来处理,一般可以不给予轻处分,重处分的必须处分,除构成犯罪以外不涉及行政纪律的就无须政纪处分,聘用单位有聘用和解聘的自主权。
㈣ 监察对象退休后如何进行政纪处分..
不再政纪处分,但应当开除的,要按规定降低退休费
㈤ 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什么给予政务处分但是什么对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回给予政务处分,但答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
政务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
(5)对退休人员如何政纪处理扩展阅读:
政务处分作出主体
从主体来看,作出行政处分的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的主体为各级监察机关。政务处分的对象也比原来的行政处分范围扩大了。
适用对象
行政处分只限于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处分。但是政务处分是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那就既包括了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包括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只要违法违纪应当受到惩戒和制裁的话,都应该适用政务处分。
㈥ 退休人员不是党员,违纪后应如何处理
如果退休人员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行为,在退休后才发现,可以给予政纪处理,取消他的退休待遇,停发退休工资。
㈦ 怎样处理违纪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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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退休人员在任期间违反党纪政纪怎么处理
已经退休的人员,如果发生违法党纪政纪的,也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比如党内警告,记过,或者开除党纪,涉嫌犯罪的,可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至于政纪,因为已经退休,不涉及政纪处理。
㈨ 已经退休的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如何处理
已经退休的公职人抄员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对其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依照规定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赔。
已经离职或者死亡的公职人员在履职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依照上述处理。
㈩ 退休人员政纪处分由什么部门决定
不予处分,但应当给予撤职以上处分的,降低退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