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㈡ 退休返聘人员终止劳动合同,企业是否需支付补偿金
退休返聘人员终止聘用合同,企业是否需支付补偿金按合同约定执行。
已经能够退休的人员,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格,返聘的,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退休人员返聘的,是劳务关系,订立的合同为聘用合同,解聘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聘用合同的约定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经济补偿金退休人员需要补吗扩展阅读:
退休返聘的优点
(1)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很多退休人员还可以再继续上班的,一般都是原来单位里的技术骨干,或是管理干部,特长往往比较突出。
(2)退休返聘人员对于所工作的单位来说,其成本要大大低于普通员工。因为退休返聘人员往往都是在原单位享有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因此无须再为其支付这些社会福利。
另外,退休返聘人员由于在原单位享有一份退休金,因此经济上的压力不大,对薪金收入也没有过分要求,心理期望值不高,工资也偏低。
(3)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态度比较认真,多年的磨练使他们养成了认真的工作态度。
退休返聘的缺点
(1)稳定性较差。由于退休人员的工作特殊性,因此他们对于工作收入的依赖较低,企业一有风吹草动、形势不妙,就会人心思动,退回家里颐养天年。缺少与企业同甘共苦的奋斗精神。合同上也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2)退休返聘人员大多由于年龄、精力上的原因,难以从事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工作时间也相对较短,很难根据企业的要求或临时性的工作要求,作经常性的加班、出差等工作。
(3)退休返聘人员一般创新能力比较差,几十年的工作经验会固化他们的思维,限制了他们的思维,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一般不宜做创新性工作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㈢ 按规定退休人员有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吗
各地规定不同,退休没有听说有补偿金,而是当退休人员离世后有二十个月或四十个月补偿。
㈣ 退休返聘人员离职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退休后返聘人员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调整;
2、返聘人员与雇主发生争议,按照双方协议及雇佣关系处理;
3、所以说返聘人员离职时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㈤ 辞退已退休人员,需要给经济补偿金吗
1、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再签订劳动合同,而应签订劳务合同;
2、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相应规定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3、如题所述,该情形用人单位无需向退休返聘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具体情况再作分析判断,依法操作。
㈥ 达到退休年龄 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按目前的法律规定,达到退休年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并没有明确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了具体执行法律或弥补部分立法缺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同样未规定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故按照严格责任法定原则,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应当再负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责任。
㈦ 员工退休终止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与社会保险法规定,到龄劳动关系法定终止,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㈧ 退休有补偿金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回(一)劳动合同期满答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这一条,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导致合同自然终止,因此,如果单位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您母亲退休时就可以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结合该法第46条经济补偿金之规定,一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保险,即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也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基于十年的工龄,也就是十个月工资的补偿。
㈨ 员工到退休年龄离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到退休年龄(男岁,女55岁)离职,分两种情况: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用关于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对照一下,就知道是否有补偿了。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涉及第四十四条的只有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而没有第二项。
所以,这种情况下,即不存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也不存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更不存在经济补偿。
2、员工已经到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