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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退休职工丧葬补助

发布时间:2022-09-27 14:35:04

『壹』 贵州省公务员丧葬费发放标准

贵州省公务员丧葬费发放标准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余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贰』 退休职工丧葬费补助金怎么算

法律分析: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工资(离退休费)80个月、因公死亡的可补40个月、因病死亡的可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具体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工资(离退休费),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死者的遗属生活困难的可申请补助.这个遗属是指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第二十三条 在国内异地(指非发放抚恤金所在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或者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或者出国定居的中国国籍伤残人员,经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伤残抚恤金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也可以委托民政部门邮寄给本人、或者存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第二十四条 在国内异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每年应当向负责支付其伤残抚恤金的民政部门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当年未提交证明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经过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属提交证明过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属后60日内,伤残人员仍未提供上述居住证明的,从第二年起停发伤残抚恤金。

『叁』 退休职工丧葬费是多少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肆』 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大概是多少钱

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大概是多少钱,应当根据退休人员领取的地点进行确定。
法律明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至于遗属可以领取多少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应当由各省的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因此,每个省的标准是不一样的,退休人员的遗属应当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然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的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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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伍』 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

丧葬费以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抚恤金是国家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者伤残职工,失去劳动能力职工的费用,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以后,国家会按照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个月给予一定数额的抚恤金,直到被供养人不需要供养为止。还有一种抚恤金是一次性发放的,这种抚恤金金额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二)离退休入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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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人死后也能领十几个月的退休金,合理吗

这是法律规定的,不存在合理不合理之说。

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去世后发的是丧葬费和怃恤补助金,而不是退休金。希望题主不要误解了。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怃恤补助金,这是法律规定的,不存在合不合理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 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怃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目前,由于丧葬费和怃恤补助金这一块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由地方自行制订补助标准。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更高,其他地区的补助标准可能会更低些,但各个地方都有。

以中部地区江西省为例: 当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每个人可以补助丧葬费5000元。怃恤补助这一块单位性质不同,补助的标准也不同。公务员退休人员为其生前领取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标准24个月的怃恤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其生前领取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标准12个月的抚恤金;企业退休职工为其生前领取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标准8个月的抚恤金。

具体领取流程为:

当退休老人去世后,其遗属(法定继承人)要在1个月内带上死者的火化证丶身份证、户口簿丶社保卡和遗属的身份证明到统筹地社保部门去报告和申请。社保部门接到报告后,会首先办理一个养老金停发手续,然后按照程序进行审核丶结算和资金拔付。如果一切顺利,可在7~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楼主您好,人死后也能够领取十几个月的养老金,合理吗?其实严格来说,人死后并不能够再领养老金了,只不过就是人去世以后如果是正常参加社保的状态,那么还有一笔增长金和抚恤金待遇的领取,这两笔费用加在一起,那么折合成每个月的退休金,大概也就是在十几个月左右,所以说是这样的一种理解,当然如果说你的个人账户余额还没有领取完成的话,甚至个人账户余额的这个钱都是可以完全的,全额继承。

所以说这个是完全合理的,这也是给予一些没能够正常享受更多年养老金的人群一种激励和信心,我认为这样的方式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因为我们想想看,如果说你的退休金,假设你还没有领取两三年可能人就已经过世,那么这种情况下势必会造成很多参保群体经济上的很大损失,所以说在这样的前提下,那么首先我们是可以依法继承个人账户的余额就可以挽回一定的损失。

其次就可以享受这个丧葬费期间,当然这个丧葬费酋老人来说都可以获得那么具体的标准,每个省和每个省是不一样的,有些省可能领取24个月左右,有些人可能领取12个月,那么标准是不一样的,大致下来可能也就是几万块钱,折合下来的话也就是十几个月的退休金是这样的一个标准,所以说能够获得这样的一笔补偿费用,对于去世的家属来讲也算是从心理上给予了一些些许的安慰。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去世后,按照国家规定可以领取一定的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待遇。这部分待遇全国各地并不一样,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也不一样,差距还是非常悬殊的。


丧葬抚恤待遇的依据

社会 保险法第17条规定:

说明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属于法定的待遇了。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的设立,源自于50年代的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我国颁布《劳动保险条例》,开创性地设立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丧葬抚恤、职工福利等等各类待遇。

劳动保险条例中关于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是:

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实际上就是抚恤金。现在山东、上海等地实际上仍然沿用救济费这一名号。

实际上我国的退休制度建立,是根据1957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设立的。劳动保险条例中叫做退职养老。另外,我们国家1958年还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将退休和退职分开了。退职主要是达不到退休年龄的一类职工。

《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第七条:

退休制度的这里面,就提到了亲属抚恤费的说法。

不过,有关标准变成了退休费总额的2~3个月和退休费总额的6~9个月,具有了浮动性。

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待遇差距。

关于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一般是按照各地规定执行。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有统一的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开始,病故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是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是两年的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加上40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

企业退休人员中, 宁夏自治区 丧葬费标准是三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是20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

贵州省, 丧葬补助费是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个月为标准,抚恤金是20个月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

山东省 丧葬补助费是只有1000元,一次性救济费是10个月的全省在岗职工 社会 平均工资。

福建省 是两个月的全省职工 社会 平均工资为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是五倍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

浙江省 是4000元的丧葬补助费,1万到25,000元的抚恤金。

上海市 丧葬补助费是二个月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是6~12个月的基本养老金。另外2010年1月1日以后还会加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

可以说,相关的待遇标准都有其固定的 历史 渊源,相信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逐渐并轨,有关的抚恤待遇确实会逐渐的一致的。

不是什么样的人死了都能领十几个月的退休金,只有退休的财政供养人员才能领取(公务员40个月、事业人员20个月),退休的企业人员没有这样的待遇。为什么给死了的退休财政供人员加发20至40个月工资?原因是这些人是服务国家人员,加发20至40个月工资实际用于安葬费、安家费等,体现了国家对服务国家人员管到底,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做好工作。

这是国家规定,当然是合理的。

人死之后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其计算方法是根据生前退休待遇计算的,这只是一种计算方法,并不是死了之后也领取退休养老金。

为什么说这种方法是合理的呢?因为参加 社会 养老保险的人员,国家在计算养老金的时候,已经考虑了这部分费用,也就是说,他领到的这部分资金仍然是他退休金的一部分,只不过是在过世之后发放。

养老金是职工个人和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的兑现,是一种合同,也是一种权利,并不是施舍和或福利,根据合同领取自己所得的待遇,这没有什么不合理。

人死之后,还有一些身后事需要处理,比如安葬需要费用,自己的亲属也需要进行抚恤,尤其是上有老人或者下有未成年子女的,这些钱可以帮助他们度过失去亲人的暂时难关。

所谓领取十几个月的退休金,这只是计算丧葬费和抚恤金的一种方法,不同地方标准也不一样,有的地方是按照月度养老金计算,比如发放20个月,有的地方是按照固定额度,比如2万元。

这并不是说人去世后还发放养老金,有些地方曾经出现过骗取养老金的情况,老人去世后不向单位汇报,结果单位没有减员,仍然照常领取养老金,后来人社部们检查才发现,这种情况当然就不合理了,多领的养老金需要追回,严重的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我说的不合理,为什麽这钱分档次的相差太大了。

没有这种待遇的说不合理,有这种待遇的说很合理。

不合理

人退休后,每月领取退休金至死亡当月止。如果死后,家属仍领10个月退休金,属于"虚报冒领"行为,社保局发现不但如数追回,还要转交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各地社保局要求退休人员每年至少一次"生存认证“,目的就是防止死亡人员家属继续领取死者退休金。"一条鱼腥了一锅汤",极少数的违法行为,搅得绝大多数去认证。

参保人员死亡都有丧葬费和抚恤金。数额和标准全国不统一,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不一样。有的是基本离休费的40个月,有的是基本工资的20个月,10个月。黑龙江省从2011年7月起,丧葬费和抚恤金两项相加共10000元。同样参保,有的40余万,有的就1万,差距悬殊,太不合理。

有人是否把领取抚恤金当退休金了,再说丧葬费和抚恤金一次性付给,不会一月一付的。

这又引发了退休后社保待遇的不同。不同职业身份的劳动者在退休之后,大部分是从社保部门领取的养老金,一部分领取的是退休金。这两种定义的不同,也造就了在去世之后,家属所能得到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不同。

不论退休人的身份如何,丧葬费基本上标准相同,在当地社保部门都有相关规定。但各个省根据当地物价的不同,也有省与省之间的差别,但一般来说都足以覆盖在当地火化的相关费用。同时对于本地户籍的去世者,骨灰盒还可以免费寄存多年,这也算是对于去世者的一种福利。

针对抚恤金方面,差别就相对比较大了。因为退休的公务员领取的是退休工资,所以其抚恤金标准相对比较高,一般是其退休工资的24个月。而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现在变化比较大,各省也规定不同,有些是比照公务员标准而实行,有些是比照企业职工标准来实行。而企业退休职工。家属领取的抚恤金一般为养老金的6~8个月。

过去伟人说过,每个人去世之后,都是应该办一个追悼会的,纪念一下他们 社会 做过的贡献,为家庭做过的贡献。抚恤金是为了抚慰家属受到的伤痛,而丧葬费是为了安顿死者的。同时在人退休之后,其实人人都是平等的,但是由于退休前岗位和单位的不同,导致。退休后的待遇也发生了很大的差别,同时在去世之后也有着很大的差别。这公平不公平,其实很难评定,但是看国家逐年在缩小退体后待遇的双轨制,未来全部由社保部门进行管理。说明这个问题也是被引发重视的。

但城市退休老人的去世有着丧葬费和抚恤金,那么农村老人的去世又有着哪些待遇呢?这可能会引发我们真正的思考。农村老人去世后,基本上都是由其家属负责后事,如果当地村委经济条件比较好,可能还有一些扶助措施,如果不好,那只能由其家属来承担了。

所以未来存在的两大改进措施:一方面是退休工资与养老金之间的合并统一,一方面是城市与农村老人待遇的相对公平。当这两件事真正完成之后,那么 社会 公平和和谐才能长久的建立起来。同样老有所养针对每个人都能实现了。

根据单位的财力,愿意给员工多少就给多少,与外人无关

『柒』 贵州中铁二局的社保是怎么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

去当地社保局咨询领取。
退休职工的丧葬费一般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确定,抚恤金一般是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下面,退休职工丧葬费及抚恤金的标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保险制度由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1.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2.一次性抚恤金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职工死亡后,由其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捌』 公务员、事业人员、国企,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贴有多少呢

最先要改正一个错误观念,并不是仅有公务人员身亡后才有抚恤金等补助,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只需是交纳了社保的中国公民身亡后都是有相对应的补助。自然,国家公务员、事业编制、企业员工的补助标准会出现显著的不一样。此外,死亡方式不一样,补助标准也不一样,因工身亡的补助标准显著高过病故或非因工身亡。

第一,介绍一下公务员病故后的补贴标准。

国家公务员(参公人员)病故后,抚恤金的标准是全国各地统一

比如,2021年因工身亡,能够取得43834×20=876680元,略低国家公务员,高过事业编制。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

比如,浙江省2020年员工月平均收入为5960元,能够取得35761元。

3、供奉家属抚恤金(遗属补助)依照员工自己薪水的一定占比发送给由因工身亡员工死前给予关键收入来源、无工作工作能力的家属。标准为:另一半每月40%,别的家属每个人每月30%,独居老人或是弃儿每个人每月在以上标准的基本上提升10%。

『玖』 退休人员丧葬费

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标准: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领取

『拾』 贵州省丧葬费抚恤金多久发放下来

一般会在三十天之内发放下来。
抚恤金发放标准:
一次性抚恤金按其死亡时的工资核定,发放标准为10个月基本工资。因公牺牲人员抚恤金发放标准为20个月基本工资。离退休人员按本人病故时的基本工资(扣除各项津补贴)核定。
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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