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纪委解答国有企业领导人退体后能否经商办企业
中纪委解答国有企业领导人退休后能否经商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退休后。可以经商办企。
② 干部退休后投资办企业的规定
法律分析:严禁党和国家机关及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方针。机关退休(含离休,下同)干部从事经商活动,容易助长官商不分,使有的人利用原来的工作关系和影响参与倒卖活动,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滋生腐败现象,必须坚决制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一条 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
③ 退休人员经商办企业的有关规定
法律分析:(1)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不得到这类企业任职,不得在商品买卖中居间取酬,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倒卖生产资料和紧俏商品,不得向有关单位索要国家的物资,不得进行金融活动。(2)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不得到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担任任何领导职务(含名誉职务)和其他管理职务,企业也不得聘请他们任职。已经任职的,必须辞去职务。(3)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可以应聘到非全民所有制的非商业性企业任职,但到本人原所在机关主管的行业和企业任职,必须在办理退休手续满两年以后。到这些企业任职的,要经所在机关退休干部管理部门批准,并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④ 新条例对党员干部退休后经商办企业如何规定
新条例对党和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不得创办商业企业,不得在商业企业中任职,不得从事商品交易中介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倒卖生产资料和稀缺商品,党和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不得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担任领导职务(包括荣誉职务)和其他管理职务,企业不得聘用。
拓展资料:
1、公务员退休后两年内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不得经营与其原职务有关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担任县厅级以上领导成员或者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得聘任。辞职后三年内不得聘用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其他公务员在辞职后两年内不得聘用,不得从事与原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2、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原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由原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劳动者在职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退还劳动者,并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根据情节轻重,被处罚人在接收单位的违法所得的一倍但不超过五倍。
3、根据公务员法,想要考公务员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中国国籍;至少18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操守;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 18 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操守;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⑤ 计生办副乡长退休了可以经商吗
不可以经商,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不得违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
但这也不是"一刀切",根据相关规定,这方面的时限要求一般是离职或者退(离)休三年内。一些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对外开展技术服务,从事企业经营活动,则是允许的。
县以上机关的退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不得到这类企业任职,不得在商品买卖中居间取酬,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倒卖生产资料和紧俏商品,不得向有关单位索要国家的物资,不得进行金融活动。
二、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不得到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担任任何领导职务(含名誉职务)和其他管理职务,企业也不得聘请他们任职。已经任职的,必须辞去职务。
三、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可以应聘到非全民所有制的非商业性企业任职,但到本人原所在机关主管的行业和企业任职,必须在办理退休手续满两年以后,到这些企业任职的,要经所在机关退休干部管理部门批准,并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
⑥ 公务员退休后能否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
法律分析:可以,但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那么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体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⑦ 退休干部经商有什么规定
摘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1986年2月4日)
⑧ 退休干部可以经商办企业吗
法律分析:严禁党和国家机关及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方针。机关退休(含离休,下同)干部从事经商活动,容易助长官商不分,使有的人利用原来的工作关系和影响参与倒卖活动,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滋生腐败现象,必须坚决制止。为了保持党政机关的清正廉洁,保证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更好地发挥老干部的表率作用,遵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中央有关部门对县以上机关的退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作了如下规定:
(1)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不得到这类企业任职,不得在商品买卖中居间取酬,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倒卖生产资料和紧俏商品,不得向有关单位索要国家的物资,不得进行金融活动。
(2)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不得到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担任任何领导职务(含名誉职务)和其他管理职务,企业也不得聘请他们任职。已经任职的,必须辞去职务。
(3)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可以应聘到非全民所有制的非商业性企业任职,但到本人原所在机关主管的行业和企业任职,必须在办理退休手续满两年以后。到这些企业任职的,要经所在机关退休干部管理部门批准,并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
(4)党和国家机关的退休干部从事养殖业、种植业生产,进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讲学、写作、翻译,以及从事为改善机关后勤服务而开办小卖部、洗衣房、理发室等经营服务活动,继续按中发[1984]27号文件酌有关规定执行,取得合理报酬,严格照章纳税,其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
(5)党和国家机关要加强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退休干部,其原所在机关应及时纠正;不按规定纠正的,要追究该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退休干部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监察、纪检等部门,要经常检查执行规定的情况。机关党组织和企业党组织,要切实负起监督的责任。
(6)上述规定同时适用于县以上工会、妇联、共青团、文联以及各种协会、学会等群众组织的退休干部。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十四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