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员再就业签订什么合同
法律分析:退休再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一定要签订合同,而且要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在里面把你的权利、义务给约定好,你在这劳务协议中必须界定,一, 报酬,第二,医疗,第三,你工资待遇或者保险待遇,必须约定清楚。另外,再就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不能称为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退休人员合同怎么签
法律分析:可以签一个雇佣性质的合同。内容实际上也很简单,说明聘用岗位、聘用薪水、工作要求、责任事项、聘用期限等,依退休人员是否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而定。对于已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来说,其再就业归属劳务关系,该退休人员只能与企业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 退休后再就业,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退休人员不具有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不能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如满意,请采纳。
4. 退休人员再就业签什么样的合同
退休再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一定要签订合同,而且要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版。
与用权人单位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在里面把你的权利、义务给约定好,你在这劳务协议中必须界定,一,
报酬,第二,医疗,第三,你工资待遇或者保险待遇,必须约定清楚。
另外,再就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不能称为劳动者。
5. 退休职工返聘后是否还要签劳动合同
退休职工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资格,所以退休职工返聘后不能再签劳动合同,应当签订返聘协议,协议应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由于劳动者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在单位工作不属于劳动关系,一般以雇佣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6. 退休人员签劳务合同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退休标准而退出工作岗位休息养老的人员。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退休人员退休以后就在家休息养老的,有的退休人员虽然已经达到退休标准但是依然在继续工作。退休人员从理论上说已经不具备劳动能力,因此也不能成为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签什么合同
公司使用退休人员的,其实不用再签订劳动合同。说到底,退休人员已经超出法定就业年龄,不在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范围,得适用民法规范调整范围。在实践中,退休人员可以就相关劳动报酬问题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口头约定协议,注意,这里签订的协议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合同。从表面上看,退休员工从原工作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后,有权继续向其他企业提供有偿劳动,与其所服务的企业之间应该成立劳动关系。但是,由于退休制度的存在,表面上应该成立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并不成立。《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就认为成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
8. 退休后再就业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退休后再就业签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是劳务关系,应当签订劳务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签订劳务合同,应当明确劳务关系存续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等权利和义务,更好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9. 退休后继续上班签什么合同
法律分析: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员工,在单位工作是不能属于劳动关系,是属于劳务关系。超过退休年龄上班也应当签订劳务关系合同,员工和单位签署的并不是劳动合同,可以是返聘协议,也可以是就业协议。协议内容需要约定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