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企退休人员转街道利弊
法律分析: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国企兼职社会职能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企的健康、向上发展。为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加快剥离国企办社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时移交社会化管理对于减轻国企负担、降低国企成本,提升国企服务质效具有积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2. 国有企业退休转街道260元是社区得还是退休人员得
肯定是社区得。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转街道,增加社区管理压力,所以要适当专给予补属偿,或者说是交管理费好。
国家的初衷是减轻企业的负担和压力,将退休人员甩给社区管理,与原企业脱钩。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不移交社区管理,这些人就是退休后也比普通人要金贵?
3. 离职后转个体经营,档案一直放在人才中心和转到街道的区别
档案在人才市场是作为自由职业者对待,干部身份应该不会变;档案放在街道办事处是作为失业人员对待,干部身份可能不会保留。
如果你不想回到大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公务员的工作,干部身份意义不大。养老金数额与你参保险种有关,与你缴纳金额有关,与工人或者干部身份无关。如果回到街道参保城镇居民养老,缴费少,将来拿的少。
在人才市场缴费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多,将来拿的多。数额不好确定,因为计算公式比较复杂,涉及到将来城市职工平均工资,还有个人指数化缴费工资等等不确定因素
在人才中心存档的人员属于在职人员,如果有工作的话,可以计算工龄,还可以缴纳社保。
在接到存档的人员属于城镇失业人员,不计算工龄,不能缴纳社保,但街道办事处对于长期失业人员有办理社保的优惠政策不在此列。
(3)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转街道利弊扩展阅读:
档案转移流程
1、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2、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3、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4、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5、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6、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7、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8、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9、完成。
4. 退休人员自己去办单位退位转街道可以吗
可以的因为退休人员自己没有什么事的情况之下就可以自己去办单位退位的这种转接到是完全可以的因为我们觉得只有这样做的话,我们才能够知道,退位以后他的,这种情况是非常明显的,所以我们认为,如果你想这样的话,慢慢我们再特别人员的这种单位,你自己可以去做,很多的情况之下,我们都能够看到,这样的人他们因为工作的关系然后自己去做的
5. 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没有社区的该怎么办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要将国企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现在已是7月初,距离完成转交的最后时限已不到半年,近期有不少国企退休人员留言询问中老年乐园编辑,移交社区管理对于退休生活会有何影响?
其实,就各地的情况来看,目前的移交工作已进入到最后阶段。不少已移交街道社区管理的国企退休职工应该已能体验到了一些具体变化。
来看中老年乐园编辑了解、访问到的一些具体情况吧:
【观点三:感情不舍但应顺应改变】
①国企职工一般对单位有归属感,移交社区后,那条联结的纽带好像割断了。
但这就是经济时代的要求,也是现代企业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服从大局,适应才是硬道理。
②有国企退休职工提到,既然把企业退休职工纳入街道社区管理,不妨来个一视同仁,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也纳入街道社区管理。
③也有国企退休人员指出,移交社区后,供暖费、物业费、单位发放的抚恤金、以及其他补贴等权益如何维系?应该厘清责任,确保可持续运作并监管到位,这不是一纸文件就能解决的。
④在国企退休职工中,还有一种担忧:那就是移交街道社区管理最后会不会导致没人管,现在的街道社区能承担起原来企业退管处类似的功能吗?
凡事欲在立,应使街道社区在人员、组织、经费等方面都有准备,不要落入管而不管,流于形式。
6. 事业单位退休党员关系为什么不能转入社区
党员关系转入(一)企业离退休党员和大学生党员
所在企业、学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中共惠农区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居住所在地社区党组织。
(二)退伍军人
所在部队的师一级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中共惠农区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居住所在地社区党组织。
(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入或招考、聘用
(三)外地流动党员
所在县(区)一级及以上各级党委或党委的组织部→中共成惠农区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工作、居住所在地社区党组织
党员关系转出
(一)街道、乡镇范围内的。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党支部开出党员证明信→街道、乡镇党(工)委开出介绍信→接收社区(村)党支部。
(二)在街道、乡镇范围外的。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党支部开出党员证明信→街道、乡镇党(工)委开出介绍信→中共区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党组织。
转移办法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
(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1)复转军人党员、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父母、配偶户口在本辖区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的街道党工委。
(2)就地安置的易地安置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社区(或村)党组织。
(3)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党(工)委的证明。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证明到党工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2)如果党员转往街道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工)委到区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区委组织部到区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4、党员持区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区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工)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转入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转接要求
1、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
4、党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党员档案的转接工作,转出单位要及时把转出党员的档案及时寄往转入单位;转入单位要主动和转出单位联系。
7. 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能否转入到街道领取退休金
七十年代曾经有过这样的事情,现在都是社保中心直接打款到个人存折,也用不着街道代发工资了。如果是自发工资,更用不着街道代办了。
8. 退休人员档案转到街道是搁浅了吗
不是的。街道或村委会是最基层的组织,是与老百姓直接接触的政府机构,所以退休人员管理等与老百姓相关事项就直接下沉到最基层,提高管理效率。
9. 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以后感觉怎么样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推向社区负责实施,对退休人员来说,只有弊病,没有益处,也是对退休人员极不负责任的管理模式。首先公务员退休为什么不需要推向 社会 管理,难到退休公务员思想境界,高于退休的工人阶级?千万不要把退休的企业工人,作为“试验品”,应先由公务员做起。其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由劳动社保公司发放外,没给企业增加额外经济负担。反而公务员退休,除机关社保公司,每月给予高额退休金外,每年不定期的给退休公务员,发放精神文明奖、文明单位奖、文明城市奖、单位绩效奖等等,似乎这些“奖”都是退休公务员的“贡献”,与企业退休人员,没任何的关系,更没有额外收入。其三企业退休人员推向 社会 管理,社区部门不了解退休人员具体的经济、 健康 等情况,也不利于管理,遇到问题,社区不好处理,最终还是推还原企业处理。众多退休人员来自各个企业,他们之间相互不了解,不好沟通,除“抱怨”,还是抱怨,不利于 社会 和谐,只会增加 社会 的矛盾和负面影响。其四把企业退休人员推向 社会 管理,实际上,没有管理,或是无负责任的管理。社区由于人力,物力,财力以及管理能力的局限,只能粗放式或放任自由的管理,退休人员遇到原有的工伤等问题,会出现社区与原企业相互推诿的现象,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只能激化矛盾。其五现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由社保领取,企业负担不重,个别由于工伤等遗留问题,应由企业解决,社区也无能力解决。其六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理应退休公务员当先,公务员有丰富的 社会 工作经验,文化素质较高,有能力协助社区的管理,活跃社区文化,增加社区活力。其七,如果政府部门认为退休人员推向 社会 化管理,有好处,那就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公务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推向 社会 化管理,不能任何改革让企业员工当先锋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不知道将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的意义何在?因为现在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已经是社保领取,不存在给单位增加负担的问题,而且原来的单位都是工作了若干年的单位,一般而言,大家都会有点亲近感,一个单位的同事之间也比较容易交流。有什么问题比较容易沟通,而实行 社会 化管理后,一个社区里,五湖四海的人都有,彼此之间难以做到很好的交流。这就会给社区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不如由原单位管理。除非原单位已经不再存在,那么可以把原来的退休人员交给所在居住地实行社区管理。
非常赞成“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但应该这样来推进:一,政府与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先行一步,划转社区,毫不例外;二、各级退休的领导干部不搞特殊化,也先走一步,带头划转到社区;三、接下来是各类企业当然包括国企退休人员以及其它退休人员,都划转社区;四、以后退休的人员,直接去社区报到。 社会 主义价值观讲得是民主、公平、法制 ,只要前两部分人员划转到社区了,企业退休人员绝不会像现在这样都在疑惑、质询和反对这件事情。只要政府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及领导干部退休都划转社区了,社区为此服务的各种条件肯定会尽快改善改进并不容质疑地能满足需要。但是不赞成先全面划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作法,涉及人太多,负作用太大。即是试点,也应该同步增加对政府、事业和领导干部划转社区的试点。之所以非常赞成“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是因为中国汉字在这个问题里表达的是泛指,即:“全部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
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是大势所趋 ,但是具体的管理和服务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019年,国家制定了《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在2020年底之前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 社会 化管理,主要包括档案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和 社会 保障管理。
从1991年国家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退休人员就逐渐需要进行 社会 化供养。但是,由于 历史 原因,退休人员的管理任务还有仍然落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身上。像一些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都有相应的老干部管理部门、科室或者支部。这实际上,还是过去职工入职后就有单位统管统包一样,是过去单位支付养老待遇制度的一种延伸。
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往往福利条件较好,还会经常对老干部以走访慰问,比如说发点过节福利等等。有的单位还会组织老干部、老职工进行外出 旅游 。这些福利性的待遇,也是退休职工们不愿意实行 社会 化管理的原因。可是这样的福利体系,也一定程度上成为阻止人才流动的一系列阻碍。
对于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用人单位的退休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这些人员一直实行 社会 化管理,也没有出现问题。而且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非在当地退休生活的人员,其实很多福利都享受不到。而且,对于各种退休认证和组织生活也会产生不便。比如说现在各地人社部门对于普通企业退休人员都实施刷脸认证,但是对于一些国有企业并没有这样的精力和财力进行APP的研究和开发,组织实施人工验证的话,花费的行政成本又太高。
本身退休人员的管理就属于 社会 化的职能。企业就应该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就应该侧重于公益服务,行政机关应该侧重于行政管理。 如果有国有企业或者单位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不仅会大大增加相应的管理成本,而且效率非常低下。全国几十万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如果取消了退休老人管理,将会节约大量的资金和人工成本。因此,为了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国家将推动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工作也是大势所趋了。
当然,目前由于社区服务工作力量还不充足,制度不完善,一些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养老服务跟不上,有关工作真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不过,如果能够给移交 社会 化管理的退休老人以相应的福利补偿,建立合理的管理费用负担机制,这样理顺起来就会简单的多了。
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对于退休的人来说,总的感觉是被抛弃似的失落感和无奈感。
实行 社会 化管理之前,大型企业的退休职工都由企业退休站管理。退休站好象退休职工和企业之间的纽带,连结着退休职工与单位,使退休职工有着对单位的归属感、依赖感,时时感受着与单位之间的联系和单位的温暖。
现在的大部分退休人员,退休前基本上都是长期工作在一个单位,与单位之间有着血肉般的联系和深厚的感情,单位同事之间如同家人。在退休站管理时,退休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这种联系依旧存在,退休站退休职工的另一个家。退休职工到退休站仿佛回家一般,并成为一种行为习惯。职工通过退休站,随时了解单位的动态,关心着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好象还是单位的主人一样。
得知退休人员要实行 社会 化管理的信息后,退休职工的第一感觉就是被单位抛弃了,一种掉入冰窟中一般的、冷冰冰的感觉。甚至对原有的三观都产生了怀疑和冲击,单位与人、 社会 与人、人与人之间,似乎就是一种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用过之后,便可弃之一旁。昨日还是单位的人,今日退休手续一办,便被扔入 社会 ,与单位再无瓜葛。
然而,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已成为大趋势,退休人员愿意也罢、不愿意也罢,无奈也罢、失落也罢,也只能随波逐流,任由摆布。
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就是交由社区管理,但怎么管,管些什么,退休人员无从得知。希望有关部门制定明确的标准和规范,让退休人员看到希望,看到光明,看到晚年的幸福。千万不要把 社会 化管理变成一种形式主义,管而不理。
如果有好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早就移交 社会 化管理了,退休人员管理也要实行双轨制,好不好你应该明白吧。
让人谁以理解和接受!与奋斗几十年的单位彻底切割,与相处多年的人和事断流,惨忍!遇到事情单位知根知底处理起来双方便利。各项政策制度有它的连续性在原单位大家熟悉接受起来较容易!交到 社会 只能一刀切!出这种主意义的人目的是什么?
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感觉不好。一曰,只是工资归 社会 劳资部门管理了;二曰,退休人员成了无人管的人了;三曰,退休人员是有组织情节的那几代人,突然生老病死无单位过问,好凄凉。
我们学校退休人员有困难找学校,学校的理由很简单,我们归 社会 管理,他们无义务。真正体味到了,何为人走茶凉!
归根结底一句话,退休人员 社会 化的结果,就是工资发放的地方变了,个人彻彻底底的“自由”了,处于无人管的状态。
我也才退休,目前是单位的离退休处在管理和服务全校的退休教职工。其实,退休了,单位上还专门有个部门为离退休干部职工提供服务,也是很好的事情。其实,离退休处每年组织大家春游和秋游各两次,也是这种时候,退休后的同事可以见面聊天。还有就是组织党员同志缴纳党费,组织学习等等。
我个人觉得:退休后如果实行 社会 化管理也是一种很好的尝试,那就得加强社区建设和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参加有意义的活动,还有就是退休人员有任何诉求,也找得到相关部门解决,不能将退休人员放在 社会 上,一点不管不问。
这提问就有问题,是企退人员 社会 化管理,前提错误结论不可正确,退休了都成了平头公民,让企退人员回归,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不 社会 化管理,不是一般人?
10.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手续会转社区吗
会的,不管你以前在什么单位退休,只要退休后,都统一转到社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