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山西省养老金上调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步,定额调整
今年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51元,相比去年的53元,少了2元。
第二步,挂钩调整
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
今年山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挂钩,都是按照1.2%比例增加,这部分调整跟去年比,略有下降,去年的调整比例是1.5%。
缴费年限挂钩部分:
在工龄挂钩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龄单价是不一样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工龄更“值钱”。
根据调整细则来看,企业退休人员工龄满1年,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龄满1年,养老金每月增加1.1元,两者间相差了0.9元。
如果是30年的工龄,企业退休人员在工龄挂钩调整部分可以增加60元,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金额是33元。
第三步,倾斜调整
今年山西省养老金调整,主要是对高龄老人、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进行倾斜补助。
①高龄老人
70(含)~75(不含)周岁,每人每月增加37元;
75(含)~80(不含)周岁,每人每月增加38元;
80(含)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9元。
这部分调整跟去年相比,变化比较大。
今年在高龄倾斜补助方面,年龄段划分得比较细,去年是只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补助,凡是年龄满70岁的退休老人,都是统一增加37元。
②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
一类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③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养老金调整后,低于3303元的补齐到3303元。
法律依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调整。其中本人养老金水平含单位发放的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执行的退休生活补贴。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03元的补到3303元。
『贰』 2020山西养老金上调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3元;
2.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1元或1.3元,再按2019年基本养老金水平上调1.5%;
3.倾斜调整,在调整前年满7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37元,针对艰苦边远地区人员增加10元或15元,并针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补齐351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叁』 山西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备案同意的实施方案执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肆』 山西省养老金2020年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额调整:增加53元/月。
二、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1元/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3元/月。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是增加1.5%。
三、倾斜调整。
高龄退休人员:70岁及以上退休人员,增加37元。
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养老金调整后不足3510元的,就直接按3510元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