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员有住房公积金吗
办理退休手续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仍有余额的,可以全部提取出来。退休后,不可以继续缴纳公积金,也不能享受公积金了。
退休人员从退休之日起,单位就巳经与你解除了劳动关系,你巳经不是单位的在编员工,单位巳经没有义务和责任再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了。因此,职工退休后国家就不再为他们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了。
公积金账户虽然是自己的,却并不能够随时存取。它是按月缴存,并只有当个人要买房、租房或装修时,且能够提供出相应的证明材料,方可申请提取出来,否则,就要等到退休后一次性全部取出。由此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了保障在职员工住房问题的一种激励机制。
(1)职工退休时国家会补发住房公积金麽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网络
2. 退休后还有住房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退休后,公积金未领取的,其账户中还有公积金余额,但退休后,无工作单位的将不再购买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退休后还有住房公积金吗
一、退休后还有住房公积金吗
1、退休之后是不是有公积金,取决于职工在退休前有没有缴存有公积金。具体是:
(1)如果缴存有公积金的,那退休之后是会有公积金的。职工在退休时,可以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把公积金给领取出来;
(2)如果没有缴存过公积金的话,那退休后就没有公积金。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 退休后还有住房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退休后,公积金未领取的,其账户中还有公积金余额,但退休后,无工作单位的将不再购买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退休还有住房公积金吗
一、退休还有住房公积金吗
1、退休是否还有住房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退休后,公积金未领取的,其账户中还有公积金余额;
(2)但退休后,无工作单位的将不再购买公积金。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公积金最多可以取出的金额,是其房产共有人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款(费用)。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包括借款人配偶),借款人在两年以上的还款期内,未发生逾期还款情况,可以申请提取,提取后住房公积金余额应超过借款人贷款余额的10%。
公积金提取一般都是3天到账。在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一般公积金会在3个工作日内,打到个人公积金账户里,然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第4天就可以到ATM机查询提取你的公积金了。
6. 退休后单位还给交住房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不会再为非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不会继续享有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职职工是指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由于已经退休,所以原单位不用再为非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
7. 退休的人什么时候领住房补贴
关于住房补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识:
一是住房补贴是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后,全国各地取消实物住房分配后的政策,因此,全国各地凡时发放住房补贴的地方,都是以1998年作为分界点。
二是并不是退休干部都可以领取住房补贴,凡是夫妻双方或一方享受过实物住房分配,包括房改房,联建房、团购房等福利房,并住房达标(按国家标准如科级95平方)的人员均不能领取住房补贴。
三是在职人员是以1998年为分界点,以我们当地为例,凡是1998年后通过公考公招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未享受或享受住房面积不达标的公务员才能享受,也就是说以下情况也不能享受住房补贴:(1)虽然通过公考公招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如果以前享受过实物住房分配且面积已达标,就不能享受住房补贴;(2)虽然现在有公务员身份,但不是通过公开考录,而是过渡性考试转为公务员(如招聘干部通过过渡性考试,转为录用干部;或事业干部提拔副科级干部后,转任为公务员也不能享受)的人员也不能享受。
四是各地方是否发放住房补贴是根据各地方财力来定的,我们这里就是市级公务员有住房补贴,区县及乡镇公务员没有。全国来看,也是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有,有的地区没有,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主要就是因为财力的影响。
五是住房补贴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以我们当地为例,先是离休干部,后是退休干部,然后是通过公考公招的在职人员,最后才是过渡性人员及事业人员。其中,离退休干部的住房补贴是一次领取,在职人员是按月发放,均列入财政预算。
答:
住房补贴属于地方性补贴,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各地政策不一。在职人员有的,退休人员当然也会有。不过略有不同:在职人员随工资按月发放;退休后,养老金由社保部门发,住房补贴由地方财政部门通过所在单位按月发。
据了解,在笔者当地,退休后住房补贴发放办法是:当年退休人员年底集中审批并报预算,第二年补发上年退休后部分,并开始按月发放。
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不是一回事。具体啥时候发,请咨询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
退休人员是不能领到住房补贴金的,因为国家已经取消了住房补贴制度,凡是退休人员都没有住房补贴。国家目前实行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支持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时一次返还,并且注销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其中第三条子宫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2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②离休,退休的。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④出境定居的。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②③和四条不一定提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所以说对于有社保领取的人是不能领取住房补贴的,因为国家已经取消了相关的领取政策,这是有相关的规定的,所以说退休的老人就别再惦记着退休以后的住房补贴了。
住房补贴,最初是属于用人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并没有强制性。
后来由于企业改制等原因,很多企业早已经不执行了。现在已经基本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了。
根据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这就是我们最初住房补贴的来源。
住房分配货币化主要是指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分配。作为独立主体的企业理论上要把住房货币化的补贴发到工资里,但是结果可想而知。
当时规定,一套建筑面积6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的平均价格和双职工家庭的平均工资收入比在四倍以上的地区才可以发放。
住房增量补贴,是指将国家和单位每年用于职工用住房建设投资的各种隐性支出转换来的资金补贴给职工,用于住房消费,这属于改革性津补贴的内容了。
具体标准经过多次 历史 变化,现在已经很难考究了,而且各地标准都不相同。有的能够达到40%。
云南楚雄州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人均养老待遇达到5808元,其中统筹外支付的养老金和住房补贴等待遇达到了1800元。
退休事业人员仍然是享受这一部分补贴的。各地还有一些叫做提租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物业补贴等各种分化而来的补贴政策。
青岛市企业退休人员,也是享受一部分补贴的,其中房屋补贴是两元。这个房屋补贴可能跟住房补贴差得有些远。
有些时候,对比起来真的很无奈。
深圳市的房改住房补贴,每月是2400元到4600元。
像杭州市是退休固定价格补贴,应该包含了很多补贴内容。
所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仍然是由原单位在统筹外发放。而企业退休人员一般包含在养老金内,但是标准是相差很大的。
住房补贴开始属于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并没有强制性,后来改革了,很多企业不执行了,现在已经基本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了,所以呢,要根据地区来划分,有的地区是不会发放这种补贴的,所以呢,也有一定的规定说是一套建筑面积六十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的平均价格和双职工家庭的平均工资收入比在四倍以上的地区才可以发放,而退休事业人员是可以享受一部分补贴的,所以每个地区的补贴价格也是存在不一样的。
住房补贴属于地方性补贴,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各地政策不一。
在职人员有的,退休人员当然也会有。不过略有不同:在职人员随工资按月发放;退休后,养老金由社保部门发,住房补贴由地方财政部门通过所在单位按月发。
据了解,在笔者当地,退休后住房补贴发放办法是:当年退休人员年底集中审批并报预算,第二年补发上年退休后部分,并开始按月发放。
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不是一回事。具体啥时候发,请咨询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
涨工资,对于退休人员是最关心的。尤其是企业企业单位退休工人。相信同行的都有同感,就不细说了。不知道今年涨不涨?或是涨多少?大家不容易啊。
湖北省最它妈不是东西,把退休职工当垃圾,职工一退体什么都不管你,什么补贴都没有,也不管你死活,恨不得连那点退体金都不发。
后来由于企业改制等原因,很多企业早已经不执行了。以前机关事业单位有的还有这个待遇。不过现在机关事业编的也少了很多这样做的,根据前几年的相关政策,已经开始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也就是把的补贴发到工资里。可是结果不尽人意,具体标准经过多次 历史 变化,现在已经很难考究了,而且各地标准都不相同。有的能够达到40%
例如云南部分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养老人均达到5808元,住房补贴等待遇达到了1800元。
退休事业人员仍然是享受这一部分补贴的。各地还有一些叫做提租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物业补贴等各种分化而来的补贴政策。
青岛市企业退休人员,也是享受一部分补贴的,其中房屋补贴是两元。这个房屋补贴可能跟住房补贴差得有些远。有些时候,对比起来真的很无奈。
8. 退休后还有住房公积金吗
退休后,公积金未领取的,其账户中还有公积金余额,但退休后,无工作单位的将不再购买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