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
2022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1、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家庭当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每人每年可以领取奖励扶助金七百二十元;
2、独生子女的参加高考且成绩为全市文科或理科前三名的,被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的,可以领取一次性的计划生育奖励金2000元。
3.独生子女在成年之前死亡的,其父母没有生育能力,可以领取一次性的计划生育救助金100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❷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偿政策
法律分析:1、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可享受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直至亡故为止;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放弃二胎生育的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的50%由当地财政承担;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45周岁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最高补贴年限为15年。
2、山东、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新疆等省(区)规定,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按月加发一定数额退休金或者一次性养老补助;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规定,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按月加发一定数额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北京、上海、广东、河北、山西、甘肃6个省(市)规定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助;辽宁省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黑龙江省一次性补助不低于3000元;湖南省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上海市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广东省每月最低80元;青海省每人每年加100元;河南省每人每年补助96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审核通过
❸ 2019年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
退休后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退休时增加的百分之5和这次月增加106元应该不会矛盾。
法律依据:《退休独生子女补贴新政策2019年》二、退休后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标准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退休时增加的百分之5和这次月增加106元应该不会矛盾。
❹ 职工退休子女接班政策始于哪年结束于哪年,是哪个文件开始这一政策的,又是哪一文件取消这一政策的
子女接班,是根据国发(78)104号文件规定开始执行的,其中规定: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自从我们国家颁布劳动法实行合同制以后,就终止了子女接班的规定,
❺ 下岗退休人员有没有独生子女补贴有何依据
如果孩子出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并且只生了一个孩子,父母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截止日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只要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就可以办理正式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同时可以一起办理独生子女补贴手续。
山东省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发放。与独生子女相关的补贴通常由雇主支付。如果是下岗职工,退休时可能没有用人单位,自然也就没有单位来支付独生子女补贴了。其实独生子女补贴和下岗与否无关,主要看独生子女父母是否符合申请补贴的条件。
❻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偿政策
独生子女退休补贴(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
第三十条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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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独生子女退休补贴最新政策
是父母退休之后有独生子女证的退休补贴。父母享受独生子女优待,由单位和社区共同实施。如果条件允许,他们每个月可以享受几十个快速津贴。退休后可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贴3500元。独生子女父母有单位的,可以在单位按月领取津贴和退休补贴。没有单位的,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去社区领取退休补贴(要提前在社区登记)。
一、退休都需要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户口;
3、人事档案;
4、登记照片一张;
5、属独生子女家庭的,还须持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加盖所属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公章);
二、申请退休的条件:
1、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满55周岁,女非管理岗位满50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因病提前退休(职):经市或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特殊工种退休: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工种须在市局特殊工种批件目录中。
其中外地户籍职工在京退休还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账户性质为一般账户;全部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其中在京缴费累计满10年);退休时社保关系在本市。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❽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贴
依据国家独生子女政策:退休职工男满60岁,女满55岁可分别领取,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贴5000元。
❾ 职工退休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法律分析: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对于独生子女的补贴政策因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各省市之间有所差异。(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
(三)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