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后额外工作收入如何缴税
退休返聘工资应该按照劳动报酬的标准进行纳税,而不是按照工资标准进行纳税。其法理在于,退休人员已经不再属于劳动者,只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取得的收入才能称作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退休人员被返聘不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不再是劳动关系,所以显然取得的收入是劳务报酬,按照劳务报酬进行纳税。
①、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离退休人员兼职所得,按照“劳务报酬”计征个人所得税;
③、离退休人员投资经营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等计征个人所得税;
④、离退休人员取得的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拓展资料:
“退休_员再任职取得的收_,在减除按个_所得税法规定的费_扣除标准后,按“_资、薪_所得”应税项_缴纳个_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_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___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_。”根据上述规定,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_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终_;_且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_。所以,聘_的退休_员不能按退休_员再任职的“_资、薪_所得”计算缴纳个_所得税,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_所得税。_付所得单位应在取得合法凭证后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㈡ 退休返聘工资如何纳税
一、正面回答
当事人的退休返聘工资可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综合所得所适用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不在纳税范围之内。
二、分析详情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三、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若不满足上述任职条件的,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㈢ 退休后再工作 怎么计算个税
一、正面回答
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均属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但对于离退休后返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离退休后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不属于免税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分析详情
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三、退休人员再就业签什么合同
退休再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一定要签订合同,而且要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在里面把你的权利、义务给约定好,你在这劳务协议中必须界定,报酬、第医疗、工资待遇或者保险待遇,必须约定清楚。另外,再就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不能称为劳动者。
㈣ 离退休人员再就业个税怎么交
法律分析:离退休人员再就业个税怎么交要分为以下几个情况:1.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离退休人员兼职所得,按照“劳务报酬”计征个人所得税;3.离退休人员投资经营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等计征个人所得税;4.离退休人员取得的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第一条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㈤ 退休再工作的收入要交税吗
【法律分析】:退休再工作的收入不需要交税。一般来说退休人员领取退休工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职工退休后从单位领取的各类补贴、奖金、退休后的再任职人员也是需要交税的,视情况而定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前提是要符合退休人员再任职的条件,如果不符合就可以不交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㈥ 退休后兼职收入如何纳税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企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他收入,则按照劳务报酬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㈦ 退休人员再就业如何交个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扣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包含退休工资。退休后人员受原单位包括其他单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则不属于离退休工资之列,而是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应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㈧ 退休后又找了份工作用交税吗
退休后又找了份工作要交税。对于退休人员取得的再就业收入,必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统一规定,雇员,退休金,退休金,退休金,退休金和退休金的支付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这部分不包括在个人税的计算中。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再任职收入按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退休职工不缴纳社保,不扣除三险一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