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本人今天年已退休只有养老和医疗保险有烤火费吗
烤火费即--职工采暖费补贴。参加社保达到十五年以上,满足退休条件办理退休就有烤火费。但各地标准不同且执行力不强,一般在事业单位或者政府部门或者国企才会有的福利待遇。
㈡ 本人今天年已退休只有养老和医疗保险有烤火费吗
只要投保年限达到十五年以上,到达退休年龄后正式办理了退休的,肯定有烤火费。人们通常说的烤火费即--职工采暖费补贴。烤火费各地标准不同,不过执行不强,有多有少。一般在事业单位或者政府部门或者国企才会有的福利待遇。已参保的离退休人员和按规定完成地方管理转移的国有企业中小学离退休教师。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支付,低于参保离退休人员取暖费标准的,按照3161元标准支付其中,离退休人员的支付标准为基本退休金、困难边远地区津贴和生活津贴;离退休(离)休人员的支付标准为基本退休(辞职)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生活津贴。
拓展资料:
1、参保离退休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按2014年全区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2411元确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自2010年起决定的人均供暖补贴750元,继续保留,共计3161元。本文上述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1205元,2014年离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净增加229元,自2010年起,由人民政府决定的人均供暖补贴750元。自治区政府保留,共计2184元。
2、发布时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冬季取暖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照执行,所需资金通过原有渠道支付。人们通常说取暖费就是员工取暖补贴。各地烘焙费标准不一,但执行力不强。一般只有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才有福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被扣除。烤火费,即冬季取暖补贴,是1950年代在中国实行的。当时是指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冬季缴纳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即有供暖设备的,免收供暖费;无供暖设备的,给予补助,计入费用,由各单位人事部门编制。当时,供暖补贴可以说是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福利。中国的法律对私营和私营企业是否给予员工取暖补贴没有强制性规定。这些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员工这种福利。
3、我国从2016年开始实施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每两年延长1年的退休年龄。到 2045 年,男性和女性的退休年龄都将达到 65 岁。目前,中国有大量年轻的退休人员,开发他们的潜力是未来的主要方向。鉴于我国对退休年龄的规定从几十年前就开始实施,现在已经过低,建议按照整合优先、循序渐进、机制灵活的原则,逐步推迟退休年龄。对于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建议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取消2017年养老金制度合并时女干部和女职工的身份差异,统一设定女性退休年龄。 55岁的职工养老保险。第二步,从2018年起,女性每三年延迟1年,男性每6年延迟1年,同时达到65岁。
㈢ 企业退休职工冬季有取暖费吗
有的。
应由原单位或社保部门发放。具体的金额要看各地的政策。
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
(3)西安退休职工2018年烤火费扩展阅读:
办理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㈣ 请问2012年西安市退休人员的烤火费或取暖费是多少
市级退休人员应该在2000-4000左右,具体单位不一样价格也不同
㈤ 个人缴社保,等到退休后,领取退休金,有烤火费吗
摘要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职工社保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退休后都有烤火费
㈥ 国家烤火费发放标准多少
烤火费”=当年10月份一个月基本工资 按当年10月份一个月基本工资发放,一律不再报销个人取暖费 行政及全额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年人均30元的取暖补贴标准停止执行 从市财政局获悉,随着今年供热价格的最终敲定,《衡水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补贴发放办法》出炉了。 根据办法规定,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采暖的各种费用,改“暗补”为“明补”,由原补贴形式转化为货币发放形式,并按补贴标准对职工个人发放取暖费补贴。补贴范围是: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一个取暖期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为:在职人员按当年10月份一个月基本工资发放;离退休人员按当年10月份一个月离退休费发放。 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补贴,于当年10月底前一次性统一发放。10月份后基本工资有变动的,从下年度开始执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补贴所需经费,行政及全额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其他事业单位自筹解决。按照“谁用热、谁交费”的原则,对职工发放取暖费补贴后,由职工个人按照市物价局、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供热单位缴纳取暖费。 今后,各单位一律不再报销个人取暖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补贴职工取暖费。办公楼与住宅一体供暖的或仍然承担对职工住宅供暖的单位,从2008年冬季供暖期起,要将用于职工住宅取暖的锅炉房、各种耗费、锅炉工工资、维护运行等费用及相关的各项收支与机关办公取暖部分分开,单独核算;不具备单独核算条件的单位,根据物价、公用事业部门确定的供暖收费标准,据实向职工收取取暖费,冲销单位取暖费开支。 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将对各单位取暖费补贴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提高标准或变相补助等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予以纠正。市财政、人事部门今后将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水平等情况,适时提出调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补助标准的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此办法是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一次改革,是适应城镇住房制度和供热体制改革的需要,使供热方式商品化、补贴货币化,使职工取暖补贴更加公平、公正、合理。此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研究通过,自2008年冬季供暖期起执行,原按冀劳人险[1990]365号文件执行的年人均30元的取暖补贴标准停止执行。 本回答由科学教育分类达人 甄善继推荐
㈦ 国家烤火费标准是多少
烤火费”=当年10月份一个月基本工资
按当年10月份一个月基本工资发放,一律不再报销个人取暖费
行政及全额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年人均30元的取暖补贴标准停止执行
从市财政局获悉,随着今年供热价格的最终敲定,《衡水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补贴发放办法》出炉了。
根据办法规定,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采暖的各种费用,改“暗补”为“明补”,由原补贴形式转化为货币发放形式,并按补贴标准对职工个人发放取暖费补贴。补贴范围是: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一个取暖期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为:在职人员按当年10月份一个月基本工资发放;离退休人员按当年10月份一个月离退休费发放。
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补贴,于当年10月底前一次性统一发放。10月份后基本工资有变动的,从下年度开始执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补贴所需经费,行政及全额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其他事业单位自筹解决。按照“谁用热、谁交费”的原则,对职工发放取暖费补贴后,由职工个人按照市物价局、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供热单位缴纳取暖费。
今后,各单位一律不再报销个人取暖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补贴职工取暖费。办公楼与住宅一体供暖的或仍然承担对职工住宅供暖的单位,从2008年冬季供暖期起,要将用于职工住宅取暖的锅炉房、各种耗费、锅炉工工资、维护运行等费用及相关的各项收支与机关办公取暖部分分开,单独核算;不具备单独核算条件的单位,根据物价、公用事业部门确定的供暖收费标准,据实向职工收取取暖费,冲销单位取暖费开支。
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将对各单位取暖费补贴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提高标准或变相补助等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予以纠正。市财政、人事部门今后将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水平等情况,适时提出调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补助标准的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此办法是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一次改革,是适应城镇住房制度和供热体制改革的需要,使供热方式商品化、补贴货币化,使职工取暖补贴更加公平、公正、合理。此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研究通过,自2008年冬季供暖期起执行,原按冀劳人险[1990]365号文件执行的年人均30元的取暖补贴标准停止执行。
㈧ 西安市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是多少,何时开始发
应由原单位或社来保部自门发放。具体的金额要看各地的政策。
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
㈨ 退休后烤火费的发放时间
法律分析:每年的10月份的时候发放。是跟社保一快取的,是直接打到卡里的。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