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职工的座谈会和欢送会同时进行,横幅怎么写
㈡ 齐齐哈尔市退休退职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退休、退职(以下简称“双退”)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双退”职工的身心健康,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全市“双退”职工管理服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全市“双退”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由市退休基金统筹管理委员会负责,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退管办),负责日常工作,与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合署办公。各县、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也应按上述规定,成立“双退”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机构。第四条各企业主管部门以及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中省直企事业单位)都应建立“双退”职工管理服务组织,配备专职人员(“双退”职工较少的小型企事业单位可配兼职干部),负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双退”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第五条各级“双退”管理服务机构和组织配备的工作人员,从各部门、各单位现有编制中解决。第六条各级“双退”管理服务机构和组织的任务:
(一)组织“双退”职工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双退”职工政治思想工作;
(二)组织“双退”职工参加业务技术咨询活动,以及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
(三)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娱乐活动;
(四)了解掌握“双退”职工的生活状况,并与有关组织搞好协调,及时帮助“双退”职工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县、区退管办负责办理“双退”职工重新参加工作的聘、留用手续。第三章经费第七条市、县、区“双退”职工活动经费:
(一)从退休费社会统筹基金中提取5‰;
(二)县、区退管办在办理“双退”职工重新参加工作聘、留用手续时,按所聘、留用“双退”职工工资总额的6%,向聘、留用单位收取管理费,并按级分成(上缴市30%,县、区留用70%);
(三)按“双退”职工实有人数,对未参加市、县退休费统筹的单位,每人每年一次性计提十元。第八条各企事业单位“双退”职工活动经费,按职工人数每人每年计提三十元,企业在营业外“劳动保险”项目中列支,事业单位从支付退休费科目中列支。第九条“双退”职工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双退”职工活动,以及其活动站(室)和聘用人员的开支。第十条市、县、区“双退”职工活动经费由同级退管办统一掌握使用;企事业单位“双退”职工活动经费由本单位“双退”管理服务组织统一掌握使用。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㈢ 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领取
法律分析:一、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二、丧葬费领取流程: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该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㈣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企业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宗旨是: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老龄事业和退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做到精心管理、热忱服务、保障生活,使退休职工在安度晚年的同时,继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第二章组织第三条按照“政群结合”、“专群结合”、“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省、地(市)、县(市、区)成立由工会、劳动、财政、体改委、经贸委、民政、卫生、人事、老龄、老干、社会保险、人民保险等部门负责人和退休职工代表组成的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退管会”)。其组成人员经同级政府批准公布。
退管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同级总工会,负责日常工作。第四条各地可在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的风景点、街道、乡镇成立区域性退管组织,发挥退休职工积极分子作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第五条各产业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本产业、系统退休职工情况,建立退休职工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本产业、系统基层单位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第六条各企业单位,凡退休职工25人以上,成立退管会,25人以下成立退管小组,并根据需要设立工作机构、配备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第七条建立退休职工代表会议制度。省退休职工代表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市、县退休职工代表会议每三年召开一次;基层单位退休职工代表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各级退管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第八条各级退管会的职能是:管理、服务、维护、教育、协调。第三章任务第九条省、地(市)、县(市、区)退管会的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老龄事业和退管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维护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协助政府主管部门,促进企业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
(三)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养老传统美德,表彰好人好事。
(四)指导基层退管组织开展退管服务各项工作和兴办各种为退休职工服务的事业,建立健全各种必要的管理规章制度。促进兴办为退休职工服务的各项福利事业。
(五)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反映退休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及时总结交流搞好养老保险和退管服务工作的经验,开展退管理论研究。
(六)组织退休职工参加力所能及的工作,继续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七)组织退休职工学习政治、文化和科学知识,开展延年益寿、增进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丰富文化生活。
(八)研究解决退管服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和问题。第十条基层退管组织的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退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企业搞好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
(二)组织退休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关心下一代,保持工人阶级本色。
(三)依法维护退休职工合法权益,努力为退休职工办实事排忧解难。办好退休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的互助互济会,做好退休职工中的孤寡和病残老人帮助解困工作。
(四)组织退休职工参加力所能及的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发展各种形式的老人事业,组织和倡导退休职工自己动手谋福利。
(五)开辟活动场所,组织各类适合老人特点的学习和文体等活动。第十一条各级退管会要切实加强对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退休职工和管理服务组织。第四章经费第十二条县以上退管服务经费:
(一)政府拨款。
(二)有关部门拨款。
(三)退管会经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费收入。
(四)社会各界赞助。
(五)其他合法途径的经费收入。第十三条企业退管服务经费和退休职工福利费,按闽政〔1982〕59号、闽退管会〔1994〕7号文件规定办理。第十四条各级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经费主要用于修建活动室,添置活动室的设备、文娱用品、订阅报刊杂志,开展重大活动,组织慰问退休职工,以及退管办的日常开支等。该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报表制度,认真做好年度预、决算,接受各级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监督。
㈤ 冯夏庭的荣誉与获奖情况
1)2008年6月荣获中国第七届光华青年奖。
2) 入选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国科协的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
3) 国际合作DECOVALEX计划指导委员会成员(2004.1-2007.7)(此计划由美国能源部等11个西方国家的有关能源、核废料管理部门联合资助设立,办公室设在瑞典)
4) 中国科学院十大杰出青年(2004)
5)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003)
6) 国家973项目“灾害环境下重大工程安全性的基础研究”首席科学家(第二)(2002.12-2007.8)
7) 国家人事部、建设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2003
8) 法国里尔科技大学一博士论文的第1主审人,2002.5,法国。
9) 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2004)
10) 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2004)
11) 中国青年科技奖(2001)
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学部专家评审组成员(2002-2004)
13) 首届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2000,50万元奖励)
14)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基金(2000-2002)
15) 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知识分子(1999)
16) 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1997)
17) 辽宁省百千万工程百人层次(2000)
18) 辽宁省优秀骨干教师(1999)
19) 日本国际工业技术研究基金获得者(1995-1997)
20) 美国科学名人传记学会1997年度世界科学名人
21)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6)
22) 辽宁省青年先进科技工作者(1995) 1) 第2届、第3届全国青年采矿科学技术会议秘书长(1994、1997)
2) 第2届、第3届全国青年岩土力学与工程学术会议学术委员会委员(1995、1998)
3) 第4届全国青年岩土力学与工程学术会议组织委员会主席(2001)
4) 国际岩石力学新进展学术会议组委会第1届副主席(1994)、第1届主席(2002)
5) 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先进科技工作者(1999)
6) 国际岩石力学学会地球物理委员会第4届学术会议组委会委员(2001)
7) 辽宁省第三届青年学术年会材料与工程分会主席(1998)
8) 2001 国际岩石力学学会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2nd Asian Rock Mechanics Symposium岩体特征分会执行主席(2001.9.11-13,北京).
9) 2003 国际岩石力学学会 Regional Symposium –地质系统中的T-H-M-C耦合过程的国际会议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2003.10.13-15, 瑞典斯德哥尔摩。
10) 岩石边坡国际会议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2003.12 香港
11) 国际岩石力学学会和日本岩石力学学会主办,2004 ISRM国际会议-第3届亚洲岩石力学大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2004.11-12。
12) 国际岩石力学学会区域性会议-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In-situ Rock Stress 国际科学委员会成员, June 19-21, 2006, Trondheim, Norway
13) European Regional ISRM Conference-EUROCK2006 , 国际科学委员会成员, Liege, Belgium, May 9-12, 2006
14) GeoProc 2006: The 2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oupled T-H-M-C Processes in Geo-system: Fundamentals, Modelling, Experiments &Applications 副主席, Nanjing, China, May 22-24, 2006
15) ITASCA Consultants GmbH主办,Numerical Modeling of Discrete Materials in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Civil Engineering and Earth Sciences, 德国, 2004.9.29 -10.1
16) 中国工程院土建水利学部、中国科学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办,全球华人岩土力学与工程中青年专家论坛组委会主席,2003.10
17) 国际岩石力学学会 Regional Symposium –国际岩石力学会议主席,中国三峡,2004.5.18-21
18) 香山科学会议第230次学术讨论会“深部地下空间开发中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问题”执行主席之一,2004.6.23-25, 北京。
19)2011年接任国际岩石力学学会主席(2011—2015),成为该国际组织成立半个世纪以来首位当选主席的中国科学家。 1) 大型岩体工程稳定性和优化的分析方法及应用. 国家科技进步奖2等奖(排名第1),2005;湖北省科技进步奖1等奖(排名第1),2003。
2) 复杂条件下岩体的非线性力学特性及分析方法研究. 湖北省自然科学奖2等奖(排名第1),2003。
3) 线性岩石力学系统力学行为的智能分析与预测,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奖1等奖(排名第1),2001。
4) 岩体结构系统非线性变形破坏演化特性的智能识别研究,辽宁省自然科学奖2等奖,(排名第1), 2001。
5) “三峡工程永久船闸边坡变形与稳定性反馈分析及预报研究”,湖北省科技进步2等奖,2002,排名第9。
6) “南芬露天铁矿主运输平硐延长服务年限的综合技术研究”,教育部推荐国家科技进步2等奖,2002,排名第8。
7) “智能岩石力学研究”1998年荣获教育部科技进步(基础类)3等奖(排名第1)
8) 岩石分级与工程设计专家系统研究”1995年获冶金部科技进步3等奖(排名第2)
9) “高陡边坡稳定性分析和计算机管理系统”1998年获冶金工业部科技进步1等奖,1999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3等奖。本人是其子项目“开发边坡稳定性分析专家系统”的负责人,冶金工业部组织的鉴定委员会认为该部分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10) “岩石三性综合分级”1992年获冶金工业部科技进步2等奖,1993年获国家科技进步3等奖(参加人) “岩石力学与工程专家系统”1995年获冶金高校优秀教材中青年奖、东北大学优秀教材一等奖,1993年获辽宁省科技出版社优秀图书奖。
㈥ 退休职工丧葬费领取流程
一、退休职工丧葬费领取流程是什么
1、退休人员丧葬费的办理流流程如下:
(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等证件和材料,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的标准是什么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㈦ 查辽源矿务局职工退休老保名单
摘要 查询的方式是,写申请 ,经过审批之后 ,到矿务局人力资源 办公室 ,由人力资源负责进行查询 。查询的过程是 ,输入企业名称 ,输入密码 。
㈧ 南芬露天矿还能开采多少年
你得找专业人士实地勘探一下 在网络上问谁会知道啊 打我出生那矿就一直在开 有20多年了 估计能开个十年八年的吧 好好的一个地方 都被污染的不行了 我估计以后不能住人 光开矿了吧
㈨ 抚顺市人民政府印发《抚顺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保障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含全民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第三条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应将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程,认真贯彻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方针。第四条全社会都要尊敬和关心退休职工,积极支持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第五条企事业职代会应有一定数额退休职工代表参加,保证他们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企事业应把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纳入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的内容。第六条职工退休后,依然要关心、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利益和声誉,力所能及地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第二章管理服务第七条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管理制度化;
(二)统一帐卡簿,加强基础建设,实现管理规范化;
(三)探讨研究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和其发展规律,实现管理科学化;
(四)主动取得有关单位、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使工作逐渐走向社会化;
(五)发挥退休职工自管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不断提高自管能力。第八条退休职工服务工作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建立一支讲政治、懂业务、身体健康、全心全意为退休职工服务的队伍;
(二)坚持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及时了解退休职工的困难和要求,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关心退休职工的生活和健康,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使他们颐养天年;
(四)组织退休职工学习卫生保健科学知识,增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使退休职工增加乐趣,陶冶情操;
(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扩大服务领域,逐步满足退休职工的需求。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简称市退委会),是市政府对全市退休职工实行管理服务的领导机构。市退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总工会,为市退委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第十条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维护退休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全市退管组织开展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其基本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退休职工工作方针、政策,管理退休职工队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代表退休职工参与制定有关退休职工工作方面的政策、办法,督促落实党和政府有关退休职工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三)综合反映退休职工工作的情况和退休职工的意见、要求,维护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进行形势任务和道德法制等宣传教育,组织退休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五)指导各级退管组织办好为退休职工服务的经济实体和福利设施;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收好、管好、用好退休职工活动经费。第十一条县、区、局(含公司)也应建立退委会,配备干部负责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退休职工人数配备相应的干部,负责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退休职工管理活动经费从以下三个方面筹集: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事业单位提取;
(二)从退管组织兴办的经济实体利润中提取;
(三)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赞助。第十四条企业应按政府的规定,按时足额提取和上缴退休职工管理活动经费,保证退休职工活动的开展。上交省、市的活动经费,委托银行代为收缴。第十五条退管活动经费设专户管理(也可以由财务部门代管),专款专用,严禁挪、借、截留和占用。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手续,支取使用应有明细帐目,管好用好活动经费。第十七条经费实行予决算制度,作到帐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