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宁夏企业退休的取暖费是多少
法律分析:退休职工有取暖费的话应由原单位或社保部门发放。具体的金额要看各地的政策。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放。
法律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发放2020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宁劳社发〔2005〕105号)
二、发放标准
(一)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4193元的按4193元标准执行。其中: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发放标准为基本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退休(退职)人员发放标准为基本退休(退职)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
(二)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19 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不含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443元确定, 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4193元。
(三)根据宁政发〔2010〕10号、宁政发〔2014〕 49号和宁政规发〔2020〕6号文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照2019年度宁政发〔2010〕 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880元确定, 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197元增加,共计2827元。
三、发放时间
2020年度冬季取暖费补贴于10月份发放到位。
Ⅱ 退休人员有降温费和取暖费吗
法律分析:没有。一般降温费是发给在一定高温情况下仍在工作的人群,退休人员早已退出劳动岗位,不存在高温作业,不属于发放范围。至于采暖费问题,也是各企业间对所属企业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退休人员都很关注,正常情况下,在单位办理退休的职工按规定,每年携带采暖费的发票,到原单位报销其每年的采暖费用。不给也不违规。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Ⅲ 退休人员有取暖费吗
法律分析:退休、退职职工的取暖补贴由发放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或部门发给。
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Ⅳ 退休后还有取暖费吗
这个是要分情况的,有的人有补贴,有的就没有。
首先,我们要明白冬季取暖补贴并不是所有省和地区都有这项补贴制度。冬季取暖补贴从字面上意思理解就是在冬季给退休人员发放一定补贴缴纳取暖费。冬季取暖补贴就是国家机关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一项福利,一般按职务职级等级发放冬季取暖补贴。就是职务职级越高就能补贴就会越多一些,比如说山西省太原市,科级、中级、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 3920元;副高级的可能就达到4480元社保补贴。
冬季取暖补贴更像是一种福利待遇,对于民营或者私营企业来说,并不是强制规定给在职人员或者离退休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补贴。简单点说,冬季取暖补贴就是企业单位的福利待遇。有的地区取暖费补贴是按月发放的,一个月可能只有三四十块钱,一共发12个月。而有的地区冬季取暖补贴是一次性发放给退休人员。
总而言之,企业不设置这项福利待遇,也不违反相关规定,所以就会出现有的退休人员退休后可以领取冬季取暖补贴,而有的退休人员则领不到冬季取暖补贴,这跟退休之前所在单位福利待遇有直接的关系
Ⅳ 退休人员有降温费和取暖费吗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是没有降温费的。至于采暖费问题,也是各企业间对所属企业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退休人员都很关注,正常情况下,在单位办理退休的职工按规定,每年携带采暖费的发票,到原单位报销其每年的采暖费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Ⅵ 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1、2020年9月30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2、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
3、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4〕4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6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
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
1、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4193元的按4193元标准执行。
2、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19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443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4193元。
3、解决历史遗留和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照2019年度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880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197元增加,共计2827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Ⅶ 退休后的取暖费由谁来发
退休后的取暖费由在社会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关系转到街道社保所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取暖费,由社保机构发放。
具体内容如下:
1、休职工有取暖费的话应由原单位或社保部门发放。具体的金额要看各地的政策。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
2、供暖费补贴以职工已购住房所居住小区的供热形式,按北京市现行规定标准发放。职工所购住房采取分户供暖形式的,可以比照我局建东苑住房供暖费标准执行。职工在京外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按当地普通住房物业费、供暖费标准依照办法计算补贴费,冬季不供暖地区不发放供暖费补贴。原住房面积未达标,现已自购普通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职工物业;
3、法院审理后认为,老王与单位虽未签订相关协议明确约定由单位承担其供暖费,但是老王在职期间以及退休后一段期间内的供暖费都由单位负担了,所以单位实际上向老王提供了负担供暖费的福利待遇,现单位要求取消该项福利,缺乏正当充分的理由,从劳动者退休待遇不降低的角度出发,单位仍应承担老王的供暖费,最后判决单位支付老王2010年至2013年期间3个供暖季的供暖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Ⅷ 12月份退休还有取暖费吗
法律分析:有些人有。退休职工有取暖费的话应由原单位或社保部门发放。具体的金额要看各地的政策。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Ⅸ 退休后的取暖费由谁来发
退休人员取暖费:是指北方各省市对退休人员的一种基本养老金外的补贴。但是各个省市的标准并不统一,而且有的地区还是没有的。建议咨询本地民政部门。
【法律法规】
《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六)积极稳妥地试行职工采暖补贴。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应综合考虑职工住房标准、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职工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的补贴水平、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提出具体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备案。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采暖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可参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补贴方案,结合企业职工住房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拓展资料】
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 ,对于退休人员这一类没有单位归属的人群,各地一般没有解决方案。加之退休金压力比较大,很多地方还是不发的。
其实,即使各个发放的省份相差也比较悬殊。比如山东青岛市是1700元。河北省取暖费分为三个档次,1560元,1400元和1240元。
天津市,分为两部分,一种叫做冬季取暖补贴每人每年335元,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每人每年185元,合计只有520元。
另外,山西省是3360元,陕西省2360元,青海省则是3900元。青海省冬季供暖时间高达半年,而且各地的冬季取暖费标准也不一样,冬季取暖费算是给退休人员的另一份生活补贴了。
不过一般只有企业退休人员才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是没有这一项待遇的。
南方地区虽然没有冬季取暖费,但一般也会通过固定价格补贴、过节费等方式,予以补助。杭州市每年的过节费就有2800元,另外还有190元每月的固定价格补贴。所以,各地的差异是比较大的。
Ⅹ 自己交养老保险退休后有取暖费吗
法律分析:有的,退休后享受取暖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