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会探望生病住院职工发生的费用,是记入50402商品和服务支出,还是记入504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我认为应该记入50402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下的福利费中,因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离退休费、医疗费等。
Ⅱ 法律关于探亲假的规定
法律分析: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四条 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Ⅲ 走访退休人员,近期有无异常,是否需要帮助
需要。
慰问标准: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思想上尊重、生活上照顾离退休老同志的有关精神,规范走访、慰问、探望离退休人员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慰问采取不同形式和灵活多样的方法,对离、退休干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深入离退休老同志中间,主动听取老同志对离退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退休人员慰问制度。第三条坚持重大节日慰问走访。每年中秋节、春节对离、退休老干部和遗属进行走访慰问,具体形式和实施办法在节前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第四条坚持住院慰问。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及时安排人员前往慰问,积极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第五条坚持电话联络。电话了解询问离、退休干部近况,特别是关注身体状况差、年龄大、独居的老同志,涉及重要问题的要及时汇报。
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制度:第一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局实际,家庭收入低,长期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和家庭意外变故等原因致贫、致困的离退休干部解决实际困难,特制定本办法。帮扶对象和范围。第二条:全局离退休干部,因下列原因生活确实存在特殊困难,列为困难离退休干部:(一)本人得重症,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部分超过两万元的。(二)配偶患重症,家庭负担医疗费用超过三万元的。(三)夫妻双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不在身边,或无子女,看病就医不方便,护理条件差的。(四)离退休干部去世,配偶无工作并久患重病,生活特殊困难的。将已故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特殊困难补贴范围,扩大到离退休干部无工作配偶中生活特殊困难及久病、重病的。(五)其他如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特困的。
Ⅳ 工会慰问生病职工制度
法律分析: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节日慰问:春节、节日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Ⅳ 事业单位可以以工会名义慰问住院的职工父母么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父母去世,单位工会可以派人前往慰问,也可以不去慰问,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员工的父母去世,单位工会组织基本上都会派人前往慰问,并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可以送花圈,具体情况可以看当地及单位的办理殡仪事宜规定。
工会作为党领导的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承担着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及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责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是工会的神圣职责。
中国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中国工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中国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生管理,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用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Ⅵ 怎样制定基层工会职工慰问工作制度
一、平时对伤、病、残职工慰问的范围
1因工伤住院的职工。
2因病连续住院治疗10天以上的职工。
二、节日慰问的时间范围
1慰问时间
每年春节期间,由公司工会统一组织慰问。
2慰问范围
(1)先进个人、劳动模范;
(2)一线生产岗位的生产人员;
(3)特困职工、公司部分困难职工家庭;
(4)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
(5)部分离退休老干部。
三、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慰问看望患病的职工是组织的关怀,应由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代表组织看望,不能以个人名义用公款慰问职工。
2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的背面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由经办人、基层工会主席签字,经公司工会主席同意审批,公司财务老总签字后,到公司财务报销。
3平时慰问品购买标准执行工会有关标准,节日慰问品根据规定的标准发放。
4平时对患病住院10天以上职工的慰问;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
基层工会职工工伤报告单
Ⅶ 退休前的探亲假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探亲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种假期,当职工不能和配偶或者父母生活一在起的时候,就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探亲假,而探亲假的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左右。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Ⅷ 1981年探亲假规定
探亲假制度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迄今已有三十多年。时代在不断发展,探亲假制度却没有与时俱进,以致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空巢家庭的增多,探亲假制度一度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讨论。以下我为大家搜集整合了:1981年探亲假的相关规定,欢迎阅读!
1981年探亲假规定如下:
备注:探亲假也要注意适用范围,包括已婚职工探望配偶与父母,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享受的条件亦不同。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一九八一年三月六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一九八一年三月十四日国务院公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七条 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第八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八年二月九日《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探亲期限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各省又有细则:
新疆按照 《新人发字[2001]2号》规定,婚后探亲假三年一趟,比国家规定少一年。 其它 还包括职工在退休前可享受一次探望自己的子女、兄弟姐妹等其它地方规定。
探亲假待遇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 规章制度 。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
探亲假 地方规定
根据1997年粤劳薪[1997]115号《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