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退休年龄因病去世,其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无法提出,社保会在养老保险基金给予其遗属一定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十九条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为了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个人账户由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构成。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十九条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或者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
(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支付困难时,由市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Ⅱ 人去世了养老保险怎么退,需要办什么手续
人死后社保退的方式: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全部返回。 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
需要的手续:
经办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到社会保险办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参保人员未到退休病死的如何办理保险金退回扩展阅读
人去世社保可以全退: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领取。
人死亡后,社保里自己交养老保险退的方法: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其个人帐户上的储存额由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Ⅲ 人已到退休年令,正在办理中,人突发病去世,养老金怎么办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抄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经办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本题当中人虽然已到退休年令,但处于办理手续过程中突发疾病去世,尚未领取养老金故可参照前面所述政策执行。
Ⅳ 退休前去世交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到时候到社保中心提取就可以了。可以领取丧葬费4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年迈父母,有每月的补助。
退休前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
亡者最后1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
6)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2、核对及领取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由缴费单位携此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并出具《财务收据》至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1、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保人员在职死亡的,应由法定继承人提供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关系证明资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即时办结。
Ⅳ 职工未到退休年龄因病死亡社保给什么钱
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版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按所权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另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Ⅵ 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养老保险金如何发放
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死亡,死后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版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权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Ⅶ 企业职工未到退休年龄死亡,养老保险金怎么领取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回承。经办人的身答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Ⅷ 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养老保险,没到退休年龄因病死亡,应怎样返还
有丧葬费、抚恤费及个人账户金额和利息由亲属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供参考:
社会保险法解读〔法条〕第十七条
发布时间:2012-10-30 来源 :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本条系关于因病或非因公致残、死亡时应享社保待遇的规定。
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待遇。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个人认为,各地的规定尽管不一致,但基本原则和执行的政策是一样的,地方性法规不能与国家法律相冲突。如果工作人员仍然胡说八道,你有权向社保局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