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广西科级领导干部出国有何规定
一、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根据工作需要,遵循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有明确的任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要加强对派遣领导干部出访的计划性管理。
二、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任务要和主管公务对口并与其职级身份相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非其主管公务所必须的、与职级身份不相称的出访。减少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国考察,严禁搞公费出国旅游。
三、领导干部率团出访,参团人员要少而精。不得照顾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参团。地厅级领导干部带队的一般性考察、访问,控制在6人以下;承担经贸任务和科技交流的团组,控制在8人以下。
四、领导干部不得接受外商、港澳商人、国内企业的资助,也不得接受境外中资企业的资助或邀请到国外考察、旅行。不得以上下级关系或某种关系为由,公开或暗示要求参加企事业单位的出国团组,企事业单位组派出国团组,也不得邀请与出国(境)任务无直接关系的领导干部参加。
五、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做到快去快回,可去可不去的不去。出访时间应尽可能压缩,访问一个国家(地区)一般限于5—7天。一次访问一般不多于两个国家(地区)。在外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2天。未经批准,不得经停香港或增加出访国家,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擅自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
六、同一地区、同一部门的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同时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
七、安排领导干部出访,除工作上特殊需要外,一年不得超过一次。不要把出国执行公务当作一种待遇,搞轮流派出、照顾出访。凡即将脱离现职的党政干部,除确因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再安排出国执行任务。离、退休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公务。
八、领导干部率团出访要负责团组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回国后要负责对出访的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好团组在国外签约项目的督办落实工作。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去考德上公选网了解党政领导干的相关规定及内容。
② 中国人民银行普通退休人员出国出境的规定
退休人员出国的标准和在职人员的出国标准是一样的,只是退休人员不再参加工作了,不需要向单位请假,这一点上是比在职人员更自由一些,其他要求的条件和别的人员是一样的,没有特殊的规定。
对离退休干部短期出国(境)期限和审批手续的规定1983年1月《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1983〕侨政会字第007号)规定: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的假期,去港澳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出国的,一般不超过一年。假期从离境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工人的假期,由发给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批准;退休、退职和离休干部的假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批准。
③ 公职人员出国定居规定
法律分析:机关干部职工需因私出国(境)的,按规定以请假审批程序进行报备与审批,填写《沿江镇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主要领导签批,凭批准后的审批表向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领取相应的出国(境)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有关待遇的通知》 第二条 归侨、侨眷离休、退休人员因私事出境无时间限制。如出境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从第十三个月起,每年应向支付离休、退休和退职费的单位提供有我驻外使领馆或当地公正机关出具的本人生存证明书。由公正机关出具的证明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居住在尚未和我国建交的国家的,须经受委托驻该国并已我国建交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方可有效。支付单位凭上述证明,继续支付离休、退休和退职生活费几各种补贴。
④ 护照出国可停留多久
出国呆的时间长短要取决于你签证的种类,每种不同签证的时间有的长有的短,如旅游、探亲、移民、留学、工作等签证,并限制入境后的居留时间,如某国的入、出境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停留期为15天,签证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或者3个月;最长的一般为半年或者1年以上,如就业和留学签证;最短的为3天或者7天,如过境签证。
出国护照需要什么条件:
1.领取出境申请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表。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不能填临时身份证号码。否则不填写或填写“无”。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资料,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并准备好符合要求的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缴费。申请人在递交完申请后须立即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收费处交费(申请人须在受理当日交费。未按时限交费,领取证件日期将另行通知。若申请后一个月内未交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⑤ 已退休公务员出国探亲可住多久
1、只要已经退休、退离以前掌握权力的职位,那就是一名“普普通通退休人员”而不再是“正处级干部”了; 2、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既然你已经不再享受正处级干部的在职待遇、担任正处级干部的职务也不再行使正处级干部的权力,那就无须受到正处级干部的各种约束。市管干部因私事申请短期出国(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酌情予以批准:1、符合国家有关探亲假规定,出国(境)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未婚干部探望父母每年1次20天探亲假;已婚干部探望父母每4年1次2l天探亲假,探望配偶每年1次30天探亲假)。2、直系亲属在国(境)外患重大疾病或亡故的;3、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⑥ 疫情期间公安人员退休后几年可以出国
公务员辞去工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
具体可以联系单位的工会或者人事科,问一下当地的具体政策,或者直接咨询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
国内的规定是:“如果是退休前其本人出国定居,那么将终止其社保关系,其缴纳的养老金将全额退还至其个人账户。
⑦ 退休干部出国定居有关规定
法律分析: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的假期,去港澳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出国的,一般不超过一年。假期从离境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工人的假期,由发给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批准;退休、退职和离休干部的假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批准。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后,要求(包括本人来信或委托亲友代办)在境外定居,去港澳的,不予办理手续;去国外的,应向原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已经离休、退休的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执行公务。对于少数有特殊专长的人员,离休、退休后又受聘或被借用的,确属工作需要,如出国参加国际专业技术会议,进行经济、技术考察或谈判,签订经济、技术、贸易合同等,情况特殊,别人不能替代,本人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出国(境)任务的,按照“确属必须、从严掌握”的原则,可酌情批准出国执行公务。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人员的管理
(一)加强教育,防范在先。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针对性地对出国(境)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外事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要把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出国(境)人员行前集中培训、谈话提醒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出国(境)人员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提前采取措施,防止问题的发生。
(二)强化管理,从严把关。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因公出国人员审查的规定》(中办发[1991]8号)和《关于因公出国人员审查的补充规定》(中办发[1993]23号)规定的批准权限进行审批。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的审批,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1999]23号)的有关规定。
(三)健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在因公出国(境)期间的行为。对派驻国(境)外工作的党员干部,派出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临时出国(境)的团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团组成员未经团组领导同意,不得单独活动;不得擅自变更出访路线;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期限;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派出单位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