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4)单位开具的《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5)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首先,退休职员向单位提出提取公积金申请、然后,单位进行审核,并出具提取证明、最后,职工持提取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贰』 郑州市教师退休了公积金能取吗
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交相关证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持经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叁』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取出来。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退休证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即可,个人帐户中的公积金及其利息可以全部领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肆』 退休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离、退休职工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退休销户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伍』 退休了公积金怎么提取
1、本人办理:退休人员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银行卡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领取《住房公积金领取申请表》填写,到相应窗口办理即可。
2、委托办理:委托人要写一张委托书给受委托人,受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书,带上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银行卡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领取《住房公积金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到相应窗口办理即可。
1、购房提取:
(1)职工购买自有住房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中的一方必须与购房职工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
(2)提取人均须无本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2、建造、翻建、大修提取:
(1)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一次性提取职工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
(2)提取人均须无本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3、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1)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和配偶及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职工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2)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本市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配偶和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3)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如有逾期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必须在还清拖欠的本息后才能办理提取。
4、租房提取:
在所在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租房支付房租的,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和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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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郑州公积金退休提取在哪办理
郑州公积金退休提取在哪办理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郑州公积金退休提取在哪办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郑州公积金退休提取在哪办理
1、郑州银行。
地址:郑州自贸区支行代办网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东站南街交叉口西南角郑州银行一楼。
2、建行航空港区代办网点。
地址:航空港区鄱阳湖路与凌烟街交叉口建行三楼。
3、华夏银行建设路支行代办网点。
地址: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东北角华夏银行二楼。
拓展:
一、 郑州公积金退休提取条件
在郑州缴纳公积金的`职工,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 提取注意事项
1、退休证与身份证上信息须一致,如不一致,须由职工所在单位出具两者为同一人的证明或直接在原证上修改并加盖单位公章。
2、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且职工所在单位已连续5年未缴,经职工本人自愿,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
三、 注意事项:
1、在住房公积金百花路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提供提取人本人“公积金联名卡”;
2、在住房公积金其它办事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可选择使用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也可选择使用提取网点指定的银行卡或存折;
3、选择使用提取网点指定的银行卡或存折的,需提取人本人亲自到场办理。
;『柒』 到了退休年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捌』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2、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3、正式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7、出国(境)定居的;9、调离郑州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8、非郑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郑州行政区离开本市的;9、在郑州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10、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玖』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一、退休了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时,退休人员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银行卡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领取《住房公积金领取申请表》进行填写,并复印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账号和退休证到相应窗口办理即可。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8、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
『拾』 郑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郑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郑州公积金怎么提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非本市的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9、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患重大疾病的。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财务章、托管户或集中管理户不加章);
3、公积金龙卡等。
另:已办理公积金龙卡的,直系亲属可代领提取,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证明材料:
房屋类:
购买二手房:
(1)有效期五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
(2)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财务章、托管户或集中管理户不加章)、公积金龙卡等。已办理公积金龙卡的,直系亲属可代领提取,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1)有效期五年内的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者有效期五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二者任选一项。
提供购房合同的,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第2、4、16页内容一份。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发证机关签章页、产权信息页、发证日期页各一份。
(2)五年内的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完税凭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异地购房的,提供的购房发票能在地税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有效。
2、购买二手房:
(1)有效期五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
(2)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另: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在有效期五年内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支付总金额。
3、建造、翻建住房:
市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两年内建房支付费用的凭证(发票或收据);
农村:提供宅基地使用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两年内建房支付费用(发票或收据)。
4、大修自住住房:
(1)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2)房屋权属证明;
(3)有效期两年内大修支付费用凭证(发票或收据)。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偿还公积金贷款:提供公积金借款合同、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已归还贷款的明细单;本中心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提供身份证、申请表、龙卡;
偿还商业贷款的:提供购房借款合同、购房合同、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印章的已归还贷款的明细单;
6、购买拆迁安置房:
拆迁通知(拆迁批准文件);
拆迁安置协议;
有效期二年内的结算清单或收据;
7、购买房改房:
提供出售公有住房批复;
有效期五年内的发票(收据);
购房人员名单;
8、租赁住房:
(1)身份证、户口本;
(2)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另: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无退休证明的,提供身份证。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县(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一至四级);
(2)非本市的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提供《居民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农业户口的须持有”农业家庭户”户口薄或注明“粮农”字样;
(3)未重新就业满五年:失业证或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及未重新就业证明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在职期间被判刑: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和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
(1)迁出本市行政区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出境定居: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死亡、被宣告死亡:
(1)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提取金额凭公证的遗赠、继承证明,转入受遗赠人、继承人账户;
(2)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由职工所在单位代办,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经办人身份证明,提取金额划入单位提供的财务账户。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
6、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
县(市)、上街区职工:
(1)县(市)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
(2)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
(3)住院证明及有效期两年内的费用凭证(医院专用发票);
市区职工:
(1)市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
(2)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
(3)住院证明及有效期两年内的费用凭证(同上)。
提取流程
步骤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二: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步骤三: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步骤四: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的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已支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或住院费(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的部分)总额;
2、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或住院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可以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与购房人(或大病职工)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薄)。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非本市的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8、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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