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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慰问因病住院离退休职工

发布时间:2022-09-14 01:14:10

『壹』 离退休人员慰问标准

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贰』 工会慰问住院职工标准

1、标准:在职干部职工300元,其他人员200元。2、范围:(1)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2)退休干部职工。3、慰问组成人员:(1)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2)在职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由所在部门派出代表人员工会前往慰问。
1、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000元。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分别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
4、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金。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保护、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
(五)送温暖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
法律依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九条 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叁』 顾忠信的告别仪式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公安警卫战士、江西省公安厅原警卫处副处长、副师职离休老干部顾忠信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于2001年10月9日 在南昌市瀛上殡仪馆千秋堂举行,上午9时正,告别大厅内庄严肃穆,哀乐低回。大厅正上方悬挂着巨幅挽帐:“沉痛悼念顾忠信同志”,两侧悬挂挽联:“革命生涯无私奉献、无愧忠魂还天地,高风亮节公仆本色、常留美德耀人间。”正中安放着顾忠信同志的遗像,顾忠信同志身着戎装安卧在鲜花翠柏丛中,遗体上覆盖着鲜红的中国共产党党旗。
告别仪式由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罗永银主持,省公安厅副厅长、政治部主任马金云在仪式上介绍了顾忠信同志的生平,参加告别仪式的领导、老同事、老战友和亲友依次向顾忠信同志三鞠躬,对顾忠信同志逝世表示深切的哀悼,与这位党的忠诚卫士作最后的告别。
顾忠信同志病重住院期间,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领导多次到医院看望,并嘱托省人民医院尽全力救治。顾忠信同志逝世后,江西省公安厅主持工作的常务副厅长彭焕恭、副厅长、政治部主任马金云,原副厅长杨希林,警卫局局长罗永银,副局长曹德明、梁纪华,原副局长付桂江,警卫局各直属处室领导到家看望,对顾忠信同志的逝世表示深切的哀悼,对顾忠信同志的夫人甘旭东同志及亲属、子女表示慰问。
告别仪式上送花圈的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警卫局,江西省老干部局,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接待处,江西省公安厅边防局(省边防总队),江西省公安厅消防局(省消防总队),省公安厅政治部、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宣传处、老干部处、老干部处党总支、综合处、教育训练处、科技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监所管理处、水上公安局(水警总队)、禁毒处(禁毒总队)、信访处、警务督察处、户政处、治安管理处(治安警察总队)、外联办公室、两化办公室、技术侦查处、交通管理局(交警总队)、外事处、信息通信处、预审处、出入境管理局、经济犯罪侦查处(经侦总队)、国内安保处(国安总队)、行动技术处、刑事侦查处(刑侦总队)、网络安全监察处(网监总队)、森林治安处、行政处、机关服务中心,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省委滨江宾馆,省委南郊宾馆,省委机关车队,省委接待处车队,省公安厅警卫局各直属处室,南昌市公安局警卫处,九江市公安局警卫处,宜春市公安局警卫处,萍乡市公安局警卫处,抚州市公安局警卫处,上饶市公安局警卫处,吉安市公安局警卫处,景德镇市公安局警卫处,新余市公安局警卫处,鹰潭市公安局警卫处,赣州市公安局警卫处,庐山警卫处,铁路公安局警卫处,省警卫局警卫队。顾忠信同志子女所在单位或部门:江联公司技术质量监督处,南昌市八一学校,工商银行南昌市胜利支行。
送花圈或发来唁电的个人有:原中共江西省委第一书记白栋材,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昭荣,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钟隆惠,省公安厅现任领导,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省公安厅警卫局领导,警卫局离退休老同志、老战友,以及原警卫处老领导、省邮政局离休老干部鲁毅,原警卫处老同志、省委接待处原副处长马库诚,原警卫处老同志、江西洪都宾馆老领导赵景阳,已故老同志的遗孀、原省消防总队副政委李宗恒夫人,原警卫处老同志、省委接待处原副处长李克山夫人,全省各设区市公安局警卫处离退休老同志。顾忠信同志生前好友和亲属。
参加告别仪式的有:省公安厅领导,部分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省公安厅各业务处(室、局、总队)代表,省公安厅警卫局领导,离退休老同志、老同事、老战友,公安厅警卫局各直属处室领导,局机关干部代表,各(省辖)设区市公安局警卫处、铁路公安局警卫处、省厅警卫局警卫队代表,部分设区市公安局警卫处离退休老同志。顾忠信同志生前好友及顾忠信同志夫人、子女所在单位同事代表和亲属。
告别仪式后,顾忠信同志的遗体由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领导及顾忠信同志的亲属护送火化。
顾忠信同志长眠在江西南昌这块生活战斗了半个多世纪的红土地上,骨灰安葬在南昌市革命烈士陵园。

『肆』 事业单位可以以工会名义慰问住院的职工父母么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父母去世,单位工会可以派人前往慰问,也可以不去慰问,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员工的父母去世,单位工会组织基本上都会派人前往慰问,并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可以送花圈,具体情况可以看当地及单位的办理殡仪事宜规定。

工会作为党领导的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承担着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及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责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是工会的神圣职责。

中国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中国工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中国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生管理,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用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伍』 如何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落实政策,维护离退休老同志合法权益。

2.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创造良好条件。

3.完善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

『陆』 走访退休人员,近期有无异常,是否需要帮助

需要。
慰问标准: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思想上尊重、生活上照顾离退休老同志的有关精神,规范走访、慰问、探望离退休人员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慰问采取不同形式和灵活多样的方法,对离、退休干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深入离退休老同志中间,主动听取老同志对离退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退休人员慰问制度。第三条坚持重大节日慰问走访。每年中秋节、春节对离、退休老干部和遗属进行走访慰问,具体形式和实施办法在节前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第四条坚持住院慰问。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及时安排人员前往慰问,积极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第五条坚持电话联络。电话了解询问离、退休干部近况,特别是关注身体状况差、年龄大、独居的老同志,涉及重要问题的要及时汇报。
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制度:第一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局实际,家庭收入低,长期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和家庭意外变故等原因致贫、致困的离退休干部解决实际困难,特制定本办法。帮扶对象和范围。第二条:全局离退休干部,因下列原因生活确实存在特殊困难,列为困难离退休干部:(一)本人得重症,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部分超过两万元的。(二)配偶患重症,家庭负担医疗费用超过三万元的。(三)夫妻双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不在身边,或无子女,看病就医不方便,护理条件差的。(四)离退休干部去世,配偶无工作并久患重病,生活特殊困难的。将已故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特殊困难补贴范围,扩大到离退休干部无工作配偶中生活特殊困难及久病、重病的。(五)其他如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特困的。

『柒』 机关是否可以对离、退休职工发放慰问金及物品

机关是可以对离退休职工发放慰问金及物品的,但要有确实的理由,如下发的文件或上报上级主管单位获批后。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7)公安局慰问因病住院离退休职工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条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第四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

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离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应当与在职去世的干部一样。

第六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干部;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上有特殊贡献的干部。

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和认为对作战、军队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

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第七条 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干部,应当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第八条 离休、退休和退职的干部的安置,要面向农村和中小城镇。在大城市工作的,应当尽量安置到中小城镇和农村,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到本人或爱人的原籍安置。

在中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可以就地或回原籍中小城镇和农村安置。易地安置有实际困难的,也可以就地安置。

跨省安置的,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应当积极做好安置工作。对于其他省、市、自治区要求向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从严控制。

第九条 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

『捌』 退休干部家属住院可以慰问吗

退休干部家属住院,是不慰问的。
具体情况如下:
1、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生病住院的。
2、干部职工及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_、子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玖』 工会慰问生病职工一定要住院才可以慰问吗

法律分析:慰问标准:一般住院300 元/人,重大疾病住院500 同样病种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拾』 郑州市政府机关干部职工父母住院或去世有什么规定

干部职工及亲属因病住院或去世慰问暂行规定为体现对本办机关干部职工的关心,统一处理好涉及干部职工及其亲属因病住院或去世慰问方面的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一、慰问对象:办机关正式在职干部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

二、慰问办法:

(一)一般干部职工及亲属因病住院,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机关工会派1人前往医院慰问;

(二)科级干部及亲属因病住院,由分管领导或其他领导、所在科室负责人、机关工会派1人一同前往医院慰问。

(三)办领导及亲属因病住院期间,由在家其他领导、秘书科负责人、机关工会派1人前往医院慰问。

三、慰问费用标准:原则上干部职工本人300元,亲属200元。

四、慰问金申报程序:由所在科室报告机关工会,机关工会填写申报单,送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交秘书科按上述标准支付慰问金。

五、干部职工或其亲属去世,按因病住院慰问办法执行,慰问金500元,并统一以单位名义献一个花圈。

六、其他特殊情况由机关工会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这个是很久以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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