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离退休人员工资应在哪个科目反映
我看了类似问题的回抄答,不太准确。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依据《企业准则-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企业在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给予的所有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难以确定直接对应的受益对象,均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为: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退休人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退休人员工资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Ⅱ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退休工资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Ⅲ 离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您好!离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如果是用现金支付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现金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银行存款
Ⅳ 未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使用哪个会计科目
支出功能分类里有很多的类、款和项,考生无须记忆每一类别下的每一款、每一项,只需重点把握其中的划分思路。比如,从支出功能分类上来讲,某环保局的人员经费(不含离退休人员经费)、环境保护费等,均应划分为“节能环保”类支出。
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费无论是否实行归口管理,都列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而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费只有实行归口管理的才能列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未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是和本级功能分类支出一致。比如,环境科研所(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若实行归口管理,则列支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否则列入“节能环保支出”类。
2.任何部门分管的学校都属于“教育”类;任何部门设立的都属于“医疗卫生”类;任何部门的科研都属于“科学技术”类,比如,环保局下设某研究所,从事环境保护的研究工作,那么,该研究所的支出就要归为“科学技术”类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的对象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含社会保险,不含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对象是离退休人员及其他人员(如学生助学金)。
应强调的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不作为工资福利支出,而应作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是指用于消耗性物品购买(办公用品、水电)、设备房屋维修等。
3.“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发改委安排的项目(设备购买、房屋建造和大型修缮);“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财政部门或单位自己(即非发改委)安排的项目(设备购买、房屋建造和大型修缮)。
Ⅳ 离退休人员工资应计入哪个科目
1、离退休人员工资帐务处理如下:
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或退休工资
贷:现金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Ⅵ 离退休人员医药费应计入的科目
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科目已取消
Ⅶ 为什么离职后福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而离休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这是因为这两类费用性质不一样。离退休人员工资是可以计入成本,直接冲减利润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也是国家的一项政策。而离职并不代表就退休了。
Ⅷ 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应该计入到什么科目
目前我们国家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实行社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金即可。 对于离退休人版员统筹外权费用应执行 财企[2009]242号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其中第四条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Ⅸ 企业慰问离退休职工发生的费用列入什么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 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参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内。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虽然离退休人员已经不再为企业提供劳务,应当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予...
中华。会计网校小文哥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 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参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内。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虽然离退休人员已经不再为企业提供劳务,应当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予以保障,但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仍然比较低,企业为他们支付统筹外费用,实质上属于延期支付福利。
因此,企业为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或支付的统筹外费用,暂定可按照职工福利费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给离退休人员发生的费用要符合企业的相关制度、不以避税为目的。
但在企业重组情况下,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则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 号)执行,主要有以下特殊要求:
一是按规定从重组前企业净资产中预提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重组后企业承担人员管理责任的,重组后企业发放或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从预提费用中直接核销,不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
二是企业实行分立式重组,将离退休人员移交存续企业或者上级集团公司集中管理,并将按规定预提的统筹外费用以货币资金形式支付给管理单位的,管理单位发放或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从专户中列支,也不作为管理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三是企业在财政部财企[2009]117号文件实施前完成重组,重组后企业将离退休人员移交上级集团公司集中管理,但当时未预提并划转相应资金的,重组后企业定期向上级集团公司缴纳费用,应当纳入职工福利费;上级集团公司代为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不纳入上级集团公司职工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