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丧葬费新规施行之后,退休职工死亡后不火化能可以享受丧葬费吗
退休人员走后,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公墓证明方能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
办理丧葬费时需要提交亡者的火化证明及注销户口原件去单位或社保中心办理。
要区别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的不火化安葬是可以的,多数不火化安葬是不可以的。
一、不火化不可以的
退休职工去世,按照相关规定,尸体应当火化安葬的,领取丧葬费必须提供尸体火化安葬证明。
尸体应当火化安葬而尸体不火化安葬的,当然不可能提供火化安葬证明,也就是不能领取丧葬费的。
二、可以不火化的
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死亡人员有两种情形可以不火化安葬,也就是不提供尸体火化安葬证明,也可以领取丧葬费的,但必须提供尸体可以不火化安葬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地区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二)部分少数民族
《殡葬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如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少数民族;以及其他可以尸体不火化安葬的少数民族等,如藏族实行天葬、水葬。
我们这里,去年开始,亡者必须火化,某些少数民族例外。农村户口也如此。没有火化证明及社区证明,任何人也领不到一分钱的丧葬费。不过,只要家中有亡者,亍道管理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就会上门服务,开具死亡(火化)证明。总之,正常情况下,遗体不火化是不可能的事情。别多想了,按当地政策法规办理亡者后事,省得麻烦。
六九老翁。
从以往各地区标准不统一,有的包干,有的挂钩,到最终实现了与当地月支配收入相挂钩的统一模式,更加清晰明了,也更加的合理。
因此丧葬费新规客观上来说,统一标准之后,更具有公平合理性,也更容易让人接受。
退休职工死亡后,绝大多数地方都要求火化处理,然后在办理丧葬费时,都必须要凭证火化证(或者是火化收据),否则将无法享受丧葬费。
那有没有退休职工死亡后不火化处理,依然可以享受丧葬费的情形呢?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肯定会有这种情况的存在。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
1、山高路远比较偏僻,人口稀少的地区,由于不具备火葬条件,可以允许土葬。
由于火葬是殡葬改革的主要方向,目的就是为了改变土葬陋习,节约殡葬用地。
但是由于现在很多地方火葬条件并不具备,可以允许土葬。因此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对于那些可以土葬的地区,退休人员死亡后可以不用火化便可以领取丧葬费用。
2、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退休人员死亡可以实行土葬而不强迫火葬。
目前对我国回族、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给予尊重,不强迫他们实行火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也不干涉。
3、对于藏族人的葬礼方式予以尊重。
藏族人的丧葬习俗有塔葬、天葬、火葬、水葬、土葬五种形式,而且有着严格的等级规定,界线分明,至于采取哪种葬礼,它由喇叭最终的占卜决定。
其实藏人的土葬极少,只有那些身患瘟疫,或者是强盗、杀人犯死后,才会被土葬。
至于题主所在地区,退休人员死亡后是否火葬,最好是咨询一下当地民政局,看看是否属于火葬区。当然也可以咨询当地人社局,退休人员死亡不火化能否领取丧葬费,也就一清二楚了。
分地方吧,我嫂子刚领退休金没几年得癌症去逝了,土葬的,医药费、丧葬费都报了
我们这里有些人死后,也按照规定做了火化,也领取了丧葬费。最后,还是买棺材进行了土葬。这完全背离了国家出台这一政策的出发点。希望引以为鉴。
公墓证明是不是有点偏颇了,人没了,死亡证明开了,火化证明有了。人家愿埋愿放是个人的事,有必要不埋不给丧葬费的道理吗?这和证明你是你自己是不是有异曲同工之效啊
② 2022年企业退休死亡新规定
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死亡后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的标准全国不统一,有的地方采用固定的额度,比如确定全市的丧葬费为5000元。有的地方是和社会平均工资相关的,一般是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全国也不一样,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因病去世的一般可以领到本人20个月的退休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2022退休死亡新规定,具体如下:
1、补助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
2、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拓展资料: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补助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补助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补助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③ 退休人员2021年9月以后死亡老伴为什么不有生活补助
没有生活补助,但是有其他补助。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中: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④ 2021年9月1日退休死亡新规定
退休死亡新规定,具体如下:
1、补助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
2、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3、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补助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补助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补助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丧葬补助金一般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费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职工、处理后事的必须费用,工伤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应予以补偿。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所能获得的丧葬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⑤ 丧葬费新规施行之后,退休职工不火化能享受丧葬费吗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未火化的,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工作死亡后,其遗属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养老金。丧葬费和养老金是法定的养老保险福利,对参保职工及其生存者具有重要意义。退休员工死后能否领取丧葬费和养老金,并不取决于丧葬方式的选择。因此,即使退休职工的家属在去世后不选择火化处理遗骸,只要参加养老保险并持有医院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死亡证明,他们就有资格领取丧葬费和养老金。
⑥ 民政部关于2021年9月1日以后精简退职人员死亡待遇
摘要 亲您好 民政部关于2021年9月1日以后精简退职人员死亡待遇
⑦ 2022年企业退休死亡新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2022年企业退休死亡新规定: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应及时通知退休人员单位,由单位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去当地人社局办事窗口办理。申请材料:1、死亡人员身份证、社保卡、火化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死亡人员火化收据原件;3、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材料;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死亡补助: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负伤或退休后死亡,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2个_月;并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的6个月。企业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付给丧葬补助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付给家属丧葬费和一次性的抚恤费。如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确有困难,原工作单位可给予定期或临时性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家属死亡不享受丧葬补助费。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⑧ 退休人员死亡待遇规定
1、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
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2、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40个月的标准发给;
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
3、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4、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待遇是需要发给其遗属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退休人员去世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应及时通知退休人员单位,由单位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单位填写《离退休(退职)人员减少表》,同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原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书》复印件1份。
2、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去当地人社局办事窗口办理。应该提供死亡人员:
(1)、身份证、社保卡、火化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人员火化收据原件;
(3)、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⑨ 2021年丧葬费9月新规定
2021年丧葬费9月新规定具体是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遗属费)等三项待遇。
其中,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企业所在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
企业职工,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者因工死亡的,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新标准,是按照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次性抚恤金,2021年9月1日后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去世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在职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数来确定发放月数。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