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异地住院就医,填写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地应填哪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31
Ⅱ 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次日生效吗
5、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生效时间:自备案审核通过次日生效。6、若办理时发现人员未采集银行账号,则需同时提交《北京市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办理账户采集。7、河北燕达医院实时结算备案:参保人员如果选择“河北燕达医院”,需要填写《河北燕达医院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不需要“河北燕达医院”和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在“河北燕达医院”直接就医结算。8、变更、取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变更、取消异地就医备案的,需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和“燕达医院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报社保经办机构变更、取消异地就医备案。9、在有效期内只变更生效截止日期的,仅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已经到期的人员及申请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人员需按以上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流程重新办理。
再恶补几个知识点: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指在自主选择办理直接结算备案后,可在本人备案选定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医保定点出院结算时,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联网直接结算当次住院医疗费用。
哪些人群可享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直接结算标准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执行北京市医疗保险政策;直接结算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按日平均累计计算待遇。
报销标准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不管怎样小编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就算是异地就医看病时也需要拿着社会保障卡哦不要一时马虎自己白跑一趟
Ⅲ 异地医保备案几天有效期
5、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生效时间:自备案审核通过次日生效。6、若办理时发现人员未采集银行账号,则需同时提交《北京市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办理账户采集。7、河北燕达医院实时结算备案:参保人员如果选择“河北燕达医院”,需要填写《河北燕达医院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不需要“河北燕达医院”和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在“河北燕达医院”直接就医结算。8、变更、取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变更、取消异地就医备案的,需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和“燕达医院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报社保经办机构变更、取消异地就医备案。9、在有效期内只变更生效截止日期的,仅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已经到期的人员及申请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人员需按以上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流程重新办理。
再恶补几个知识点: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指在自主选择办理直接结算备案后,可在本人备案选定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医保定点出院结算时,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联网直接结算当次住院医疗费用。
哪些人群可享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直接结算标准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执行北京市医疗保险政策;直接结算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按日平均累计计算待遇。
报销标准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不管怎样小编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就算是异地就医看病时也需要拿着社会保障卡哦不要一时马虎自己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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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您好,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生效时间:自备案审核通过次日生效。
《关于规范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二、切实简化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
(一)各地要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切实精简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扩充备案渠道,积极创造条件,为参保人提供窗口、网站、电话传真、手机APP等多种服务渠道,方便群众备案。
(二)修订《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以下简称120号文件)附件1“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新备案表取消定点医疗机构栏,增加“温馨提示”内容。
(三)规范备案有效期限。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备案有效期。
(四)参保地需在2018年2月底前落实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的要求,可参考《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关联对照表》(从部级协同管理平台下载),做好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的关联工作。备案时选择的就医地,其所有辖区均为有效备案地区。原则上,备案到省本级或省会城市的,省本级和省会城市的所有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支持直接结算。
不同城市报销时间限制是不同的,例如现行深圳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再比如【法律依据】《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零星报销应在就医医疗机构开具收据之日起的3个月内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Ⅳ 异地就医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就医备案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驻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
3、转诊转院确定表;
4、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的病历、入院证明等。
通常情况下,不同的地方需要不同的备案材料。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百分之十,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百分之二十;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办理。
Ⅵ 退休人员异地看病报销吗
如果你当地已来开通凭医保卡异地医保结源算的,就不必再办其他手续。尚未开通异地结算的,就必须先到你原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填写好登记表(一式三份)后,到你居住地找一家或两家有社保定点医疗资格的医院盖章签认(以后有病就到这两家医院看病),把盖章后的表格拿回原参保地社保局办好审批手续就可以异地看病报销了。
Ⅶ 医保异地报销怎么办理
一、参保人员到外地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如果是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如果是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提供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2、出院或诊断证明;
3、参保人单位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6、住院病历复印件。
二、医保异地报销办理可以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3、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
(7)承德市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备案表扩展阅读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2、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3、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Ⅷ 医保的异地就医需要哪些手续
1、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在异地就医之前,需要参保人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提供必要的信息。如果是常驻在异地的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需要携带参保人社保卡、参保人身份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这三份材料去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长期备案。如果是因病转外地就医的患者,需要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参保人社保卡、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这三份材料去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异地就医。2、选择支持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选择医院的话可以去人社部的社会保险网上去查询,哪些医院时可以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院。医保异地结算方式有2种,一种是刷卡直接结算,一种先垫付后报销。一般情况下选择先垫付后的人员是可以选择2到3家定点医院作为备案医院。但是如果是因为病情需要转院的患者,就只能选择一家就医医院备案登记。3、参保人持卡登记入院当所有的资料和手机都办完之后,就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的地步了,但没过审核完成后,将参保人信息上传到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异地就医结算的手续就算是全部完成了,就可以直接安排入院就医了。关于以上问题,建议仅供参考。
异地就医手续如何办理?
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
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4、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异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急诊除外)。
5、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参保人持卡登记入院当所有的资料和手机都办完之后,就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的地步了,但没过审核完成后,将参保人信息上传到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异地就医结算的手续就算是全部完成了,就可以直接安排入院就医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Ⅸ 办了异地就医备案后,医院多久能收到信息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生效时间:自备案审核通过次日生效。若办理时发现人员未采集银行账号,则需同时提交《北京市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办理账户采集。河北燕达医院实时结算备案:参保人员如果选择“河北燕达医院”,需要填写《河北燕达医院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不需要“河北燕达医院”和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
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在“河北燕达医院”直接就医结算。变更、取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变更、取消异地就医备案的,需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和“燕达医院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报社保经办机构变更、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在有效期内只变更生效截止日期的,仅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已经到期的人员及申请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人员需按以上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流程重新办理。
【拓展资料】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指在自主选择办理直接结算备案后,可在本人备案选定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医保定点出院结算时,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联网直接结算当次住院医疗费用。
哪些人群可享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直接结算标准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执行北京市医疗保险政策;直接结算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按日平均累计计算待遇。
报销标准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Ⅹ 异地备案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社保异地备案的起止时间,按照备案人参保所在区县社保局或者医保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时间来填写。
(10)承德市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备案表扩展阅读: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多长时间
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次日0:00分即生效。
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医保职工,要到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审批手续,暂住证有效期内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未办理申请手续及暂住证有效期外的医疗费用不报销。报销时,携带除医疗费报销票据、全部医疗费明细、病例复印件,还要带异地居住人员定点医疗申请表。
如果发生异地转诊的,要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转往异地或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根据规定自付比例相应提高30%,未经批准,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凡符合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参保人,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住院可享受直通车报销。
1。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可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个人承诺书、异地居住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提供个人承诺书、异地居住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异地备案。
(3)异地长期务工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提供个人承诺书、异地工作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异地备案。随父母生活的学生儿童住院需要在工作证明中体现随父母长期居住生活。
2。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异地备案小程序(目前只针对省外)进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需上传异地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承诺书)。
3。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未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因急诊急救在市域外定点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非急诊急救在市域外定点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降低30个百分点。
特别说明:所有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满一年才能撤销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