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退休人员

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退休人员

发布时间:2022-09-11 19:00:40

❶ @获奖人员 一次性退休补贴这样发放

原标题:获奖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如何发放,政策解读都在这

资料图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文洁)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甘肃省财政厅日前发出通知,对2014年9月30日前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或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且在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仍保持荣誉的工作人员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消息一经发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0月22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或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改革后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办法

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范围按照甘人事〔2002〕108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一次性退休费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技术职称或工勤技术等级)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本人获省级以上荣誉对应的提高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确定,这是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中“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技术职称或工勤技术等级)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是按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过渡期老办法职务职级(技术职称或工勤技术等级)的对应标准执行,这样是为了保证一次性退休补贴计发参数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发参数相统一;“提高计发比例”是从15%至5%按不同荣誉层次确定,与改革前的政策是一致的;“240个月”是参照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的发放月数。对获得两次及以上省部级以上荣誉的退休人员,只能按最高荣誉确定“提高计发比例”,不能累计计算“提高计发比例”,避免重复计发待遇;对同时具备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和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事项的,可以累计计算“提高计发比例”。

“提高计发比例”与按工作年限确定的养老金计发比例(工作年限满35年以上的按10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95%计发,工作年限满25年不满30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2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75%计发)合计不得超过100%,这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一直延续至今,也是与甘人事〔2002〕108号文件规定“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均不得超过本人退休前原基本工资”相衔接的。也就是说,工作年限满35年以上,不能再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最高可提高5%的计发比例;工作年限满25年不满30年的,最高可提高10%的计发比例;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25年的,最高可提高15%的计发比例;工作年限满15年不满20年的,最高可提高25%的计发比例。

“在退休时仍然保持荣誉”是指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以后没有受到行政开除和留用察看以上处分、没有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分;退职人员仍然按照国发〔1978〕104号、甘政发〔1981〕375号、甘人事〔1989〕4号和甘人事〔2002〕108号文件规定,不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没有被列入政策范围内的各种奖项,不在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范围。

高海拔地区退休人员提高计发比例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西藏干部工人离休、退休、退职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国办发〔1982〕36号)的政策规定,按照甘人事〔2002〕108号文件要求,对改革前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以单位所在地乡镇政府驻地海拔高度为准)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也纳入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范围。明确规定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其提高计发比例确定为5%;累计满15年以上的,其提高计发比例为10%。

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程序

按照政策规定,符合领取一次性退休补贴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根据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符合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提高计发比例退休人员相关原始材料,提出单位审核意见,再报退休人员退休审批管理权限部门审定同意,按照财政供给关系,由原单位负责申领一次性退休补贴资金进行发放。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各审批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严格发放标准,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同时,人社部门还对企业同类人员相关政策进行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国务院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发〔1997〕134号)改革政策,原省劳动厅下发《关于印发〈甘肃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劳发〔1998〕第30号),规定凡在1996年7月1日前按照甘政发〔1981〕375号和甘人事〔1989〕4号文件规定已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自然科技奖称号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可相应提高15%-5%。1996年7月1日及以后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由授予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不再提高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新甘肃)

❷ 退休什么荣誉可增加工资发证机关我是

社部相关规定是: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❸ 三等功退休后有何待遇

没有什么特殊待遇。
曾经,对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人员,在退休时给予提高退休费的待遇,但该规定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不再执行,改为进行一次性奖励。对部队荣立三等功人员,退休待遇没有特别优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28号
四、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的政策。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退休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平衡衔接的原则予以确定。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

❹ 获河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退休后工资有何待遇

没有特殊待遇。

人社部、财政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28号
四、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的政策。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退休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平衡衔接的原则予以确定。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

❺ 退休后哪些行业有补贴

退休后,还是有少部分人可以领到补贴的!主要有以下几种补贴:

第一、一次性补贴

在我国,对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以前的做法是退休后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


综上所述,在实行退休养老社会化管理以后,除了统筹内的养老金以外,部分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退休的职工,其实还享受着一定的统筹外资金的补贴,随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以后,以后的统筹外补贴将会逐步取消。

❻ 公务员立三等功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公务员立三等功退休后没有优待。曾经,对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人员,在退休时给予提高退休费的待遇,但该规定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不再执行,改为进行一次性奖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四、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的政策。

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退休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平衡衔接的原则予以确定。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


(6)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退休人员扩展阅读:

根据公务员奖励有关限定,公务员奖励种类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在实施的经过中,因地方政策分别,实施奖励的情况也分别,通常是:2年年度考核优秀,予以嘉奖;持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单位内有重大贡献的,予以记三等功;持续五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系统内有重大贡献的,予以记二等功。

持续七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省市内有重大贡献的,予以记一等功;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能够授予荣誉称号,对授予荣誉称号的公务员,能够予以晋升职务薪水档次奖励,也能够予以一次性奖金。

❼ 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翻倍

不是,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金计算按按新制度要求重新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多退少补。

按国家政策规定,过渡期内(2014.10.1-2024.9.30)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

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7)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退休人员扩展阅读

获得加发退休费的条件:

符合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的,参保单位填报《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审核表》,由县社保局按桂人社发〔2016〕1号、原有关工资政策与新工资政策相衔接具体操作表等文件精神进行一次性核定,所加发的退休费合计不得超过退休当月基本工资的100%。

加发的退休费,从原渠道列支,不从社保基金中列支,县社保局也不代发。申请核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实行计划生育加发退休费的,需提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证明,证明上明确增发的比例。

2、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工作者、突出贡献奖等荣誉并保持荣誉者,需提供荣誉证书及获得荣誉的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定后原件退回。

只有荣誉证书没有获得荣誉文件的不给予核定,因为文件上已明确退休时是否增发退休待遇和增发的比例,没有提供文件的将无法核定。

3、参保人最后一次在职工资调资核定表。

❽ 公务员三等功退休时有什么待遇

1、目前公务员立功退休后是没有什么特殊的待遇的,还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公务员立三等功的待遇。但一般会有一些部门节假日派人去家里慰问并且送去一些奖状之类的。
2、建议直接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或者民政部门咨询,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不同的待遇,因为每个地方的经济都不同,经济条件好的发达地方,可能会对立功的退休公务员节假日慰问时送去一定的奖品。
3、公务员工龄满30年退休待遇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❾ 2019年我国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务局,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人事、财务部门:
为做好《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下简称《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建立覆盖全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决定》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政策举措,对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中央各部门和单位人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并确保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
二、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各地区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决定》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对组织领导、具体任务、政策措施、工作进度、监督检查等做出周密安排。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本省(市、区)政策要规范统一,防止政策多样。各地区原来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政策要按照《决定》进行调整。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在党组(党委)领导下,制定本部门贯彻《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要求。各地区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实施办法、各部门的工作方案,连同各类人员视同缴费指数表(见附表),在2015年5月底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三、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
(一)关于参保范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要根据《决定》要求,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关于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特点,《决定》规定的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部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三)关于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国家每年根据上年度职工工资增长等因数,确定并公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
(四)关于“中人”的过渡。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简称改革前,下同)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N
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
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经+个人账户养老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基础养老经=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各地根据测算形成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样表详见附件),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本事视同缴费指数。
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Xn-1/Cn-2+......+X2016/C2015+X2015/C2014+X2014/C2013)/N实缴;
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一确定。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4.职业年金计发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视同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指数的认定。对于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他情形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本人退休时,根据其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及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等因数计发基本养老金。
(六)关于规范统一政策标准。各地区要按照《决定》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省级统筹;确实难以一步到位实现省级统筹的,基金可暂不归集到省级,建立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全省(市、区)要制定和执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明确省、地(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各地区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统一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
四、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的政策。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退休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平衡衔接的原则予以确定。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
五、规范各地区试点政策。各地区要妥善处理本地区原有试点政策与《决定》的衔接问题,确保政策统一规范。改革后,对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本人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本息不计入新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各地区开展试点期间的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使用,严禁挤占挪用,防止基金资产流失。
六、明确延迟退休人员参保政策。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七、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宣传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各项政策,针对群众关切问题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改革工作,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八、逐级做好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和经办管理培训班,对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中央各部门和单位人事管理机构进行培训。各地区、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工作,帮助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政策,提高贯彻《决定》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九、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实施情况,认真分析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认真排查风险点,制定应对预案,把工作做实做细,保持社会稳定。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视同缴费指数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2015年3月日

❿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怎么办

这是废除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的政策之一。《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专休的人员,通过实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总的原则实际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中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逐步过渡”政策主要是两条:1,在改革前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2,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特别要指出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以后不再与同职级在职的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

阅读全文

与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退休人员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西湖李家重阳节 浏览:352
父母给我儿子买房子该怎么处理 浏览:358
开理疗养生馆要哪些资料 浏览:222
爸爸妈妈孝敬父母的作文1000字 浏览:585
50岁想开了 浏览:329
农村老人出殡为什么要饶村一周 浏览:79
老年大学钢琴教材 浏览:390
手机怎么交第一次养老保险 浏览:224
关于重阳节歌谣 浏览:127
泉州农村养老金怎么交最多 浏览:884
三姐妹怎么照顾老人生病住院 浏览:723
喹硫平老年人应如何用药 浏览:937
居家养老的社会意义是什么 浏览:546
长寿容量 浏览:784
岳阳市养老保险地址 浏览:692
把孝顺当口号喊的父母是什么心态 浏览:565
丰台博爱医院5项体检多少钱 浏览:368
山西吕梁市社会养老保险查询 浏览:523
老人笑容怎么形容比较好 浏览:827
蜂蜜泡水加什么养生 浏览: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