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规定
一、转移办法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4、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材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二、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员(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三、转接要求
1、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
4、党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党员档案的转接工作,转出单位要及时把转出党员的档案及时寄往转入单位;转入单位要主动和转出单位联系。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分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两种。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含义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2)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一般程序
①党员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②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③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样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涂改更正,须加盖更正章。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要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要根据被介绍人的实际情况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使用。如果因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要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但应另附名单,并加盖组织部门的印章。
④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自己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⑤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转出单位的党组织应负责督促党员按期转移组织关系。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到指定单位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介绍信超过有效期限六个月党员仍无故不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认真审查核对,对不符合接转手续要求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退给党员本人,让其按规定重新办理接转手续。
⑦党员组织介绍信一旦丢失,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新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2.党员证明信
(1)党员证明信的用途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党员临时外出时,持党员证明信以证明其党员身份。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党员临时外出六个月以内使用。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党组织关系没有从原所在的党组织转移出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开具党员证明信的要求
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由党支部写出证明,由基层党委负责办理。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用统—印制的式样。证明信应写明党员的姓名、性别、职务及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并注明证明信的使用有效期限。党员证明信应统一编号,加盖基层党委公章。党员证明信一般由本人亲自递交所去的党组织,也可以由开具党员证明信的基层党委寄出。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省、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员会。
九、恢复党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复党籍之前已调动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经基层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十、党员在支部范围内调动工作或临时变动党小组,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也不必开具党员证明信。
十一、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5天。
十二、如果党员成批调往新单位,党支部可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另附名单,所附名单要加盖印章。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要分别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十三、县直机关各党支部党员关系的转移,必须经过系统党委办理转移手续。
十四、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办理、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十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写出书面检讨,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十六、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B. 如何加强离退休党员管理的几点建议
加强离退休党员教育与管理的对策
离退休老党员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他们也曾朝气蓬勃,雄姿英发,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经过风雨的洗涤和岁月的沉淀,他们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如何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认清问题的根源,就要着手解决这些问题,从目前情况看,主要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组织,激发内在活力。各级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加以重视,真正认识到做好离退休老党员的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突出环节。要建立激励机制,在“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活动时,要扩大离退休老党员的参与面、表彰面,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重视和肯定。
要通过他们的表率作用,把更多的离退休党员凝聚在党的周围,扭转买菜、做饭、哄孩子、玩麻将等每天无所事事的局面,带动其他老同志发挥“夕阳增辉”作用,这将对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建章立制,真心关爱党员。要建立跟踪查询制度,各级党组织要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保持联系,有离退休的党员要及时掌握,要深入推进“党组织关爱党员、党员服务群众”活动的开展,通过组织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党内活动以及个别走访、谈心等形式,及时了解老党员的思想变化情况以及身体生活情况,对子女不在身边,体弱多病老党员要上门为他们服务,解决生活上困难,做到知党员情、解党员难、暖党员心,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能。
第三,丰富载体,突出工作实效。离退休党员管理工作的落脚点应是管理与服务并重,重点在提高老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发挥他们特有的政治资源优势,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广泛开展老同志喜闻乐见的思想教育和社会实际活动,注重研究探索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新的工作载体,发挥老党员余热。
第四,保障经费,确保活动阵地。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好离退休老党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稳定离退休老党员队伍,使他们更好地支持在职干部职工的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离退休党支部有必要的活动经费,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有丰富的学习资料,确保离退休党支部能正常开展组织活动,真正使离退休老党员“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坚持做到“政治上送营养,生活上送温暖,思想上送理解”。
(2)离退休人员发展党员问题扩展阅读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的数量决定政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党员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党纪的约束,在实现党的决议(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重大作用。一般政党都重视吸收、挑选和培训党员,并依靠党员开展活动,以实现该党的主张。各类政党和各国政党的党员资格和作用等有所不同。
参考资料:共产党员网-新形势下加强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的建议
C. 如何加强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建设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老干部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部门,特别是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立足全局和发展的高度,引导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支部建设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工作,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难题,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县委老干局首先要真正把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配合县委组织部认真抓好落实。要根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实施分类指导。县委组织部要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做到与其它领域的党建工作一同部署、规划、考核和表彰,督促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经常过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情况,分管领导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沟通思想。认真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活动经费、学习资料、活动场所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积极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2、灵活组织设置形式,确保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应建尽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并单独建立离休干部党支部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离退休干部党员人数少或居住分散的系统,不具备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条件的,可采取与在职党员或同一系统、不同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部分改制企业党组织关系已经实行所在地管理的要明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党组织隶属关系,或者隶属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随同本单位党组织隶属关系一并转移。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采取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与人事档案、行政隶属关系相分离的方式,在社区设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把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党组织,隶属街道党组织管理,及时将改制和破产企业中分离出来的离退退休干部党员和少数腰包党员编入党的组织,保证他们按规定参加组织活动,不让一名党员游离党组织之外;安置在农村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可以以镇为单位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小组;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将党员的组织关系转至行政村党支部,接受行政村党支部的管理。
3、选好配齐支部班子,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开展活动和有效发挥作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形势需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也要提倡相对年轻化,以利于支部建设和组织生活的顺利开展。注重选用身体状况较好、政治素质较高、热爱老干部工作的同志担任支部党支部书记;在离休干部党员普遍高龄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探索实行在职干部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联络员工作机制。在党支部书记非在职党员的党支部,党委或党组可指派一名在职党员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络员,协助党支部建设和开展工作。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帮助组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协助做好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走访慰问、住院探望、排忧解难等工作。联络员要做到掌握实情,当好信息员;上下沟通,当好协调员;排忧解难,当好服务员;出谋划策,当好指导员。根据工作需要,注意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4、努力提供经费、场地和制度保障,为切实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创造必要条件和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按照中组部12号文件精神,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定期公示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所收缴纳党费的50–100%用于弥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外,单位应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老干部党支部组织活动、购买学习资料等支出。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解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场所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为所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划定一个学习、活动的场所,保障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的正常开展。要从离退休干部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学习制度、报告工作制度、联系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七项制度,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5、把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作为党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政治理论学习,可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时间可灵活掌握,一般每月组织集体学习一次,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通报本地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成就和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上与时俱进。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紧密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实际和形势发展需要,每年安排一个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政治理论、形势政策、法纪教育工作。大力宣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充分调动党员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科学设置活动内容,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活动,保持组织生活不间断。活动准备要充分,组织程序要规范,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党支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主动关心和帮助老干部,通报情况,听取意见,解决困难,要把组织生活与思想教育、帮解问题、发挥作用等结合起来,着力增强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成为团结、教育、服务老同志的桥梁和纽带。
6、针对离退休干部自身特点,加强管理服务、创新活动形式、改进活动方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应从老同志的实际出发,坚持便于集中、便于开展组织生活的原则,创新形式、改进方法,建立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学习活动制度。积极发挥社区优势,本着“自愿、方便、就近、规范”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倡导老同志就近参加学习和活动。要采取集中、小型和分散相结合的办法,积极推行“小组活动、家庭活动、病房活动”等形式,实现老同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对居住农村、居住外地和到外谋职的老党员,采取就近就地划片的办法开展组织活动。乡镇社区党员人数少或居住分散、不具备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条件的,可以根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居住情况,就近编入在职干部党员支部或成立党小组,也可采取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组织生活,以保证离退休干部党员都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同时,各单位党支部要主动加强与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联系,对因身体状况不好、长期生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定期以电话询问、入户走访联系等形式向老同志及时通报党内生活和单位工作情况,保证老党员与党组织的密切联系。
D. 社区党支部可以不接受退休人员
社区党支部要接受退休人员。
伴随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离退休人员越来越多,离退休党员在整个离退休人员中所占的比例也呈不断上升趋势,这使得离退休党员管理工作中本来存在的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
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群众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如何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党员管理工作,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随着城市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社会化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都要由社区来承接,离退休党员纳入社区管理,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党建与社区治理相结合。通过支持离退休党员参与社区民间组织,优化多元合作的社区治理格局;通过完善离退休党员社区管理制度保障,促进社区制度需求与政府制度供给均衡;通过发挥离退休党员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领军作用,在文化轨道进一步维系社会整合。
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是党组织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步伐加快,离退休党员数量日益增多。在有些单位,离退休党员比例占到党员总数的一半。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如何服务好、教育好、管理好离退休党员,值得党务工作者认真去思考。
一、离退休党员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离退休党员队伍总体尚不错,但也有些老党员在思想上产生一种失落感,认为信仰、追求、自我约束已经谈不上了;也有极少数老党员降低对自身的要求,甚至以各种理由推脱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学习,思想开始松懈,不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思想教育、党课学习、支部活动等,把参加党组织活动当成一种可有可无的事情,也有的老党员以体弱为由,婉拒参加组织活动。
为什么会存在上述问题呢?原因有四:一是思想落差大。有的老党员退岗后会产生一种自我失落,认为单位不再需要他们,党员的身份也就是一个名声,有一种“人到站,船靠岸”的想法,因而对组织活动少了热情。二是对老党员重视不够,服务不够。基层党组织平时与他们联系少、沟通少、关心少、服务少、慰问少,甚至长期忽略对他们的管理、教育、服务。三是活动组织不够。由于老党员年龄偏大,集中比较难,活动内容不好定位,同时,受经费的限制,活动范围大受约束。也有的活动缺乏特色和针对性,激发不起老党员的参与热情。四是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基层党组织没有一套完善的服务制度,没有考虑到老党员的特点。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服从活动安排、不及时缴纳党费等情况,难以用制度进行约束和处理。
二、加强离退休党员管理与服务的对策
离退休党员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无论是对单位的发展、大局的稳定、以及社会的和谐,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党组织都要用心做好这项工作。
(一)用爱心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基层党组织要从思想上重视这项工作,并想方设法丰富老党员们的组织生活,要用爱、用心、用情去关心他们。要根据老党员的特点(集中难、年龄大、身体弱、面广分散),不断探索改进服务措施和组织活动方式,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重视。基层党组织要在生活上关心这些老党员,特别是要帮助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在重大节日(中秋、春节、重阳节、元旦等),支部都应该组织慰问活动。遇到他们生病住院时,要及时看望,给予他们亲情般的慰问,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都要积极解决落实。
(二)用特色方法对离退休党员开展服务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果还是套用老办法对离退休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可能难以奏效。要注重改革创新,灵活变通方法,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意义的组织活动,使老党员的思想在活动中达到教育和提高。
要想获得老党员的支持和理解,在组织管理上,要开动脑筋,多动心思,创造出基层组织自身的特色,要吃透老党员的心思,多征求他们的意见,在组织活动上尽可能贴近他们的需求,方能调动起他们的兴趣。如:对他们希望了解和掌握的国家时事政治、重大政策等,可以主动“送学上门”,也可以组织离退休老党员参观城市建设,让他们感受城市飞速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或者开展一些近距离的红色革命之旅,让他们重温过去激情燃烧的岁月,既融洽了双方的关系,又创造了和谐的氛围,同时,还强化思想统一。
当然,作为基层党组织,仍需进一步加强离退休老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锻炼,帮助老党员们坚持做到“退休不退党”。要成立专门的离退休党支部,配备专职人员,全面了解掌握离退休老党员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老党员信息库,同时,要联合多方力量,如:工会、单位其他组织、上级机关党委等,共同合力来强化离退休支部建设。上级党委和单位党总支也要重视和支持离退休干部开展工作,在经费上大力支持,思想上全力鼓励,支持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组织的建设能力。
(三)丰富离退休党员的生活
要为离退休党员提供周到的服务,使他们的组织生活丰富多彩,必须坚持做到“三到位”。一是联系交流到位。为避免出现老党员既退岗也退党现象,防止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组织脱节,支部应明确专人定期加强联系,如:定期登门走访、电话交流、召开座谈会、组织活动等,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对老弱病残、生活困难的,要重点进行帮扶,结对助学、照顾慰问。二是精神服务到位。为丰富老党员的生活,可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娱乐活动,如:定期组织他们参加老干部活动中心开展的各类活动,也可通过为他们订阅报刊杂志,从精神上让他们感到充实。三是平台搭建到位。、社区要退休党员加强协调沟通,解决一些梗阻问题,接受他们参加社区活动,或者利用重大节日,和社区互动搞一些娱乐活动,同时,鼓励老党员积极参与到社区公益活动中,既可以为他们发挥余热搭建好平台,又能使其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E. 发展党员面临哪些难题如何改进和完善
一、发展党员的两个难题:
1、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源头不足,全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总量偏小,生产工作一线、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呈下降趋势,或持续在低位徘徊。
2、吸引力下降,机制不够顺
3、个别党组织要求党员尽义务多,赋予权利少,党员主体地位落实不够,客观上降低了党组织的吸引力。
二、改进和完善:
1、拓展源头,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增强主动性,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引导”,主动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多渠道地发现、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2、突出重点,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在国有企业,重点发展生产一线班组长、业务骨干、技术能手和优秀青年工人入党。在非公有制企业,注重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积极稳妥做好在出资人中发展党员工作。
3、探索创新,加强薄弱环节。坚持“谁组建、谁为主、共同管理、双向互动”的原则,采取流出地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签订双向共管协议等形式,明确和落实双向共管职责,加大在流动党员集中地方建立流动党组织的力度,为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创造条件。
4、完善机制,健全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设立党内帮扶资金等措施,关心帮助生产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5)离退休人员发展党员问题扩展阅读: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注意的问题:
1、坚持入党志愿原则,不允许把那些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拉入党内。
2、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3、必须严格坚持党员标准,防止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4、发展党员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和按必要程序办理。
5、不允许在发展党员中搞不正之风,通过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
F. 党组织工作条例对离退休党员活动是如何规定的
1、有离退休党员的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2、所在党组织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采用座谈会、学习讨论会、集中培训、参观考察、组织文艺表演等适合离退休党员特点的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队、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求办事,不参与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离退休党员参加社会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原则,事先向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
要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通过本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积极参加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开展党组织活动,尤其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工作多做贡献,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离退休人员发展党员问题扩展阅读:
离退休党员不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原因。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推进,离退休人员在城市街道社区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高,广大离退休党员在居住地广泛参与义务劳动、政策宣讲、重大活动保障等活动,积极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经到基层调研,个别离退休党员在基层党组织也有发挥作用不利的一面,产生问题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部分离退休党员思想观念党性意识发生了变化。个别离退休干部有“船到码头车到岸”的思想,认为自己干了这么多年,已经完成了使命,退下来就该“享清福”,不愿再履行党员义务;
有的离退休党员刚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角色转变慢,对党组织关系转到社区管理有失落感,认识跟不上去,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不积极;
还有的离退休党员对党内腐败等负面现象有想法、看不惯,造成一时对党组织失去信心,党员信仰产生危机,这些都影响了他们党员作用的发挥。
二是部分离退休党员家庭有负担。个别离退休党员因年龄和身体健康原因,无力也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一些离退休党员因父母、老伴无工作,或子女收入低,家庭经济负担繁重,退休后还要去打工造成“退而不休”,还有的离退休人员业务时间和精力放在照顾老人或第三代子女上,与党组织联系少,造成不愿也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三是个别地区党组织关系还未理顺。调查中发现,个别离退休党员居住地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与子女长期居住无法转入组织关系,而将党员组织关系放在了原单位,因此,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不利于基层党组织召集离退休党员参加党内各类活动。
G. 发展党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个别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发展党员数量增加较快。
二、严格坚持标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①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②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③严格程序步骤;④严明工作纪律。 三、意见建议:①确定发展党员数量或增长比例,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确保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目标任务落实到位。②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规划。③加强定期调研督查。
H. 退休人员怎样申请加入中共党员
已退休人员想申请入党可以通过自己的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就是你档案在哪个单位你就去哪个单位申请。
另外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居委,可以参加居委(村委)所在党支部的积极分子培训,争取在居委(村委)入党。
I. 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如何转移
应该转移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直接去居委会问问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