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退休职工有没有大病补助
必须是花多少钱财有资格申请大病救助?急,忘专业人士回答? 到民政部门咨询一下吧,职工医疗保险有高额保险,但是没有你所说的大病救助.
⑵ 退休后的职工大病保险怎么交
退休职工不需要缴纳大病医保了,大病医保每年的一月份会在医疗保险账户里扣除,所以不需要在单独交纳了。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2012年8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
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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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承办方式
(一)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地方政府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
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并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招标主要包括具体补偿比例、盈亏率、配备的承办和管理力量等内容。
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
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已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障、补充保险等的地区,要逐步完善机制,做好衔接。
(二)规范大病保险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招标机制,规范招标程序。商业保险机构要依法投标。
招标人应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署保险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作期限原则不低于3年。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
建立起以保障水平和参保(合)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办法。为有利于大病保险长期稳定运行,切实保障参保(合)人实际受益水平,可以在合同中对超额结余及政策性亏损建立相应动态调整机制。
各地要不断完善合同内容,探索制定全省(区、市)统一的合同范本。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损害参保(合)人权益的情况,合同双方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作,并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商业保险机构基本准入条件。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
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
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四)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资金管理,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偿付能力。
加强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服务的衔接,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授权。
可依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以完善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
为参保(合)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与基本医疗保险协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
商业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管理,控制风险,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加快结算速度,依规及时、合理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承办好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提供多样化的健康保险产品。
⑶ 企业退休职工必须交大病医疗保险费吗
退休多年了 单位不断的收取大病医疗费用 而且越收越多? 这是怎么回事?
⑷ 退休职工大病怎么救助
1、救助方式包括: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等支付后,符合本市规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按照门诊、住院、生育、重大疾病等不同情形,给予救助。
2、五类人员可申请医疗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特困供养人员;
(3)低收入家庭成员;
(4)因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家庭收入、支出、财产符合本市有关规定的重大疾病患者;
(5)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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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个人。
4、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⑸ 请问职工退休后单位还应该为他缴纳医疗保险中的大病保险吗
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对其有相应回的规定:
第十一条答本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
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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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三条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
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停止计入,余额可继续使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失业保险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待遇。
⑹ 参保的退休职工如何享受大病医疗补助
1、救助方式包括: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版,给予补贴;对救助对权象经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等支付后,符合本市规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按照门诊、住院、生育、重大疾病等不同情形,给予救助。
2、五类人员可申请医疗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特困供养人员;
(3)低收入家庭成员;
(4)因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家庭收入、支出、财产符合本市有关规定的重大疾病患者;
(5)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6)职工退休大病补助是企业交吗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个人。
4、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⑺ 职工退休后,退休人员有大病保险吗
退休人员是有大病保险的。一般情况下,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职工是不需要单独缴纳大病医保的每年的一月份会在您的医疗保险账户里扣除所以不需要在单独缴纳了。
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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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其实还是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承保公司仍然是商业保险公司,保费由政府招标选定,并严格控制大病医保的盈利水平,要求做到保本微利。
大病保险不需要花钱买,而是政府从医保基金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借此将有限的医保基金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具体报销比例由当地政府确定,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就越高,最终实际报销水平可高达95%,很多省市的大病报销不设封顶线,没有最高支付限额限制。
⑻ 企业退休职工得了大病有什么补助吗
我丈夫得肺栓塞自己花费将6万元能吃补助吗?我2人工资加一起一年不到6万元,全都看病了。
⑼ 退休人员的大病医保还要交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退休必须交大病保险吗版
问:退休人员必须交大病医疗保险吗?有年权限吗答:需要一直缴纳,我市大病医疗保险一个月扣3元,从医保个人账户里扣除,各地或有不同,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
问:办退休要交大病保险吗,还需要交医疗吗答:要交,因为随着年龄增大,病痛就相对增加,避免因病返贫,建议每年都按时交纳。给个采纳。
问:已经退休的企业职工还需要交大病保险钱吗?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职工是不需要单独交纳大病医保的每年的一月份会在你的医疗保险账户里扣除所以不需要在单独交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