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后还能申报工伤吗
法律分析:退休后不能申报工伤。退休人员,劳动合同终止,已经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务工中受到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2. 退休人员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工伤认定的情形包括以下:单位已为离退休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可按工伤处理;离退休人员受聘期间,因工受到伤害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参照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等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 我的工伤证在单位我退休以后给我吗
摘要 您好,您的工伤证不退休您也可以要回的,工伤证是您的,不是公司的,如果公司有特殊需要,退休后可以要回。
4. 退休人员工伤认定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工伤认定范围的标准首先需要认定该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构成劳动关系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务工中受到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应由用人单位对其承担 人身损害赔偿 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5. 退休人员能否认定工伤
法律分析:不能。达到退休年龄后不属于劳动者,所以退休后继续工作受伤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而是按人身损害纠纷处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6. 退休后工伤证退回吗
不退回。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正常退休职工依然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证是工伤职工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待遇的有效证件,不能因退休而上交。
只有在退休前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取得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后,才能终止工伤医疗关系,此时应收回工伤证。
7. 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退休人员不可以申请工伤,已经退休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职业伤害不能认定工伤。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属于法定终止情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无法定义务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客观上也无法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8. 已退休了 有工伤证 有没有特殊补助
退休人员有工伤证的没有特殊补助。分地区有每年2次免费体检身体,有的单位还可以报销一部药费,全国各地区是不一样的!
9. 有工伤证退休后有啥待遇
法律分析:工伤退休后的待遇跟普通退休后的待遇是一样的。一级到四级伤残的,退休后就不会发放伤残津贴了,会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如果自己的养老待遇低于伤残津贴,那么就由工商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到六级伤残的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七到十级伤残的按普通职工身份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0. 退休人员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退休人员不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工伤,首先需要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构成劳动关系的才能认定为工伤。而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退休人员在务工中受到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