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后个人档案在哪里
退休职工可到原存档部门查询档案,具体的查询地方要根据自己的档案保存情况而定。档案一般存放机构有:
1、人才中心: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或人社局(师范毕业生的档案实在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存档);
2、报到证签约单位:毕业时报到证的报到单位(签约单位或者签约单位委托存档的人才);
3、毕业学校(颁发毕业生最高学历的毕业大学);
4、企事业单位:具有人事权的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特别被兼并、破产、转制的国有企业(或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存档由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B. 退休的人查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C. 退休的人查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退休人员本人前来查询档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当事人不能到场的话,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D. 退休职工的个人档案在哪里
退休职工可到原存档部门查询档案,具体的查询地方要根据自己的档案保存情况而定。档案一般存放机构有:
1、人才中心: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或人社局(师范毕业生的档案实在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存档);
2、报到证签约单位:毕业时报到证的报到单位(签约单位或者签约单位委托存档的人才);
3、毕业学校(颁发毕业生最高学历的毕业大学);
4、企事业单位:具有人事权的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特别被兼并、破产、转制的国有企业(或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存档由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 退休人员查档案在哪里,怎么查
法律分析:如果是企业职工的,应当去原单位的档案保管室查阅,查阅档案时需要带有介绍信,要提交报告,说明理由,获得批准后,可以查阅。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受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F. 单位倒闭的退休人员怎么查档案
单位倒闭后,退休人员的档案会被送到当地的人事管理部门,可以到劳动局或者是社保局去查询
G. 退休档案去哪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