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劳动法关于职工退休体检规定
劳动法中有关于员工体检的规定,如《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于一般的员工,劳动法没有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Ⅱ 为什么工作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单位职工体检,我们退休不给体检
职工体检是给在职员工的一项福利,像你这样退休的员工是没有这种福利的。
不过一般退休员工的话,街道或者社区都会定期安排体检了,你可以参加街道或者社区的。
毕竟你已经退休啦,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归公司管理了。
所以公司的大波福利跟你都没有太大的关系了,你领的也是退休金。
Ⅲ 退休职工单位有体检待遇吗
那要看单位的规定了,没有具体要求,一般的情况下,对退休人员,单位不给予体检,
Ⅳ 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单位的体检2021年4月退休,能不能享受单位2021年的职工体检福利
摘要 亲,您好,可以的,退休员工,在原单位存在的情况下,应享受和在职员工一样待遇,每年到单位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这也是对老同志为单位做贡献一种精神安慰!
Ⅳ 退休后体检归谁管
这个各地的具体执行情况不一样。有些省市是每年对65岁以上老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登记,由服务站开好化验单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对于一般的员工,劳动法没有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还有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于退休职工体检规定中关于体检的时间规定是比较明确的,一般来说退休职工每年都会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具体的时间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以社区为单位,每次体检的时候社会会对辖区内退休的职工进行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完成体检即可。这是非常明确的一个规定,对于退休职工来说也是不错的保障。退休职工体检规定中关于体检的内容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老年人体检的项目基本都会涵盖在内,包括内科外科,心脑血管系统等等,这些体检项目对于保证老年人的健康是非常有必要的。定期做这些体检能够让大家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有一个了解,通过治疗或者改善生活方式来保证健康。在退休职工体检规定中一般要求到三甲级医院去进行体检,这样能够有效的保证体检的效果。如果到太小哦的医疗机构体检的话,有些设备是不能够满足体检要求的。到三甲级医院不仅能够得到较好的体检效果,还可以享受到良好的服务质量。在退休职工体检规定中关于体检费用方面的问题规定也比较明确,有财政和企业共同来负担这些费用。年轻的时候这些职工为单位作出了贡献,在退休后职工的健康状况也需要企业来关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Ⅵ 沭阳县退休职工每年几月份安排免费体检
宿迁市沭阳县退休职工体检
江苏省各市 医院入职体检一百多元钱
各单位 公司招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体检者若没乙肝.肺病等基本上代表体检人体检通过了
最好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11点空腹去体检
Ⅶ 退休人员体检如何规定退休后单位如何对待体检
有单位的人退休之后,还组织人员退休体检,这是一件福利的事情,想着你退的老工人,老干部,这是社会的关爱,而没有单位,一些退休人员,那就有点儿悲哀了,只有自己想办法去体检
Ⅷ 退休职工体检规定
摘要 离休干部、退休副高(含副高)副处(含副处)以上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其他退休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
Ⅸ 2019年度退休职工要参加本年度考核吗
2019年度退休职工不需要参加本年度的考核,谢谢!
Ⅹ 退休职工体检规定
劳动法中有关于员工体检的规定,如《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于一般的员工,劳动法没有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10)2019宿迁市退休职工体检工作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