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遗属补助需要什么证明
遗属补助,是职工去世之后家属可以申请的补助。这个补助只针对于事业单位或是机关工作的工作人员,企业员工没有。办理遗属补贴的生活困难的去世职工家属,申请时需要开具死亡证明复印件、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和遗属本人的身份证明。当然还有最重要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
遗属补助办理需要的证明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2、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
3、职工遗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上记载职工遗属姓名和出生年月的页面复印件);
4、外省市户籍人员另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所属办事机构或城居保、新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
根据职工遗属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遗属对象为子、女、弟、妹等人员且年满16周岁的,需携带在高中或职业学校就读及学制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
2、遗属对象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携带本市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外省市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3、遗属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孤身一人的职工遗属,需携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
5、人户分离人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拓展资料:哪些对象能享受遗属补助
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①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④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数额在扣除本人必要的生活费以后,所余部分应作为遗属生活费,不足时,再给予补助。扣除标准,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一般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贰』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遗属困难补助如何办理的问题
需要以下材料:
1、供养者身份证复印件和死亡退休职工版离退休登记表及火化证明权、
2、户粮性质证明材料:即户口本复印件
3、如果是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建国前老工人,需要这类审批表复印件
4、供养关系是何种?是子女的,且年满十八周岁的人员,需在校就读证明
是父母的,提供在其他单位未享受供养待遇的证明
是夫妻的,提供街道出具的无工资收入的证明
最后,办理部门是:市总工会的保障部
『叁』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咋申请
1.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标准 无经济来源,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遗属生活困难补回助费标准按低限金答额发给;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遗属,其享受城镇居民最...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条件 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以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对...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所需材料 户口本复印件;遗属人员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流程 由职工遗属本人如实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肆』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标准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标准
属于去世职工遗属的,如果生活困难,可以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下面是我分享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标准
1、无经济来源,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按低限金额发给;
2、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遗属,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补齐发给;
3.、者生前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按低限金额发给;
4、无依无靠,孤身一人生活的遗属,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可在高限金额的基础上加发20元;
5、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总额不能超出死者生前基本工资额。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条件
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以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对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生活确有困难的.下列亲属,由死者原工作单位定期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①父(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②母(包括自幼扶养死者长大的扶养人)、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③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者。
④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者。
⑤遗属系普通高校、中专、技校学生,(不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列入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⑥死者配偶系独生子女且父母均无固定收入的,其配偶父母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所需材料
1、户口本复印件
2、遗属人员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婚姻关系在户口簿中无明确记载的须出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中已明确记载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
3、遗属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出具的该遗属人员无固定收入证明原件(须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相关出具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遗属是残疾人员的,须提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5、遗属是学生的提供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遗属人员户籍不在青岛市市内四区范围内,须提供遗属户籍所在地政府部门(如民政部门)的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件线文件或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需外地汇款的需提供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号码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流程
1、由职工遗属本人如实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经单位签署意见后,附职工死亡证明、户口本原件、居(村)委会开具的生活来源情况证明,以及享受补助对象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补助对象已满十八周岁仍在中学学习的),由学校出具在校证明;补助对象有特殊情况者,如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等,需带残疾证等证明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单位上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和审批资料,进行审查。
3、对审查符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后印发文件通知,各单位落实。
4、机关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死亡的,必须在两个月内申报办理,遗属死亡、就业、超龄等情况发生变更的,必须在一个月内申报办理。
;『伍』 遗属补助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被供养人符合条件,可到保险事业处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保险处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程序是:单位需持供养人的档案、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并填写《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和《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花名册》。如果供养人是离休人员,被供养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保险处直接发放;如果供养人在退休或在职期间死亡,被供养人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供养人所在单位发放。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陆』 遗属待遇申领条件是什么
一、遗属待遇申领条件是什么
1、配偶遗属补助领取条件如下: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因工死亡的,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2)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受抚养人;
(3)家属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没有收入来源。被扶养人死亡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在符合条件时,不能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4)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依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
二、遗产税征收有以下几种方法:
1、应征遗产税总额等于应征税遗产净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
2、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等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加上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3、应纳税遗产净额等于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总额减去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减去允许在应征税遗产总额扣除的金额减去免征额。
『柒』 北京企业职工遗属补助政策
北京企业职工遗属补助政策如下:
公司,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带上相关的证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如下:
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