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不火化如何解决
法律分析:一、退休职工死亡未火化可以领取抚恤金,只要有死亡证明就能领取丧葬费和抚恤费。死亡者遗属领取丧抚费时需携带死亡证明、销户证明、领取人关系证明和领取人身份证。
二、职工死亡后按规定应当火葬但未实行火葬的,其遗属不得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第二十三条 在国内异地(指非发放抚恤金所在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或者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或者出国定居的中国国籍伤残人员,经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伤残抚恤金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也可以委托民政部门邮寄给本人、或者存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第二十四条 在国内异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每年应当向负责支付其伤残抚恤金的民政部门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当年未提交证明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经过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属提交证明过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属后60日内,伤残人员仍未提供上述居住证明的,从第二年起停发伤残抚恤金。
B. 退休干部死亡后是否必须火化
法律分析:没有规定必须火化。 国家出台的殡葬条例及相关文化提倡倡导火化,目前法律规定没有强制要求火化。少数民族则尊重其传统殡葬方式。虽说是提倡火化,公民死亡后其亲属亦按照国家和本地要求进行火化。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九条 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
第十一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必须火化的遗体,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死亡证明后火化。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在医院(含其他医疗机构)死亡的,丧主凭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并办理手续后火化。(二)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者遗体,由司法部门法医鉴定后,通知丧主办理手续后火化。(三)无名、无主遗体,由公安部门法医鉴定后,通知殡仪馆接运、火化。
C. 丧葬费新规施行之后,退休职工不火化能享受丧葬费吗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未火化的,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工作死亡后,其遗属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养老金。丧葬费和养老金是法定的养老保险福利,对参保职工及其生存者具有重要意义。退休员工死后能否领取丧葬费和养老金,并不取决于丧葬方式的选择。因此,即使退休职工的家属在去世后不选择火化处理遗骸,只要参加养老保险并持有医院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死亡证明,他们就有资格领取丧葬费和养老金。
D. 丧葬费新规施行之后,退休职工死亡后不火化能可以享受丧葬费吗
退休人员走后,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公墓证明方能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
办理丧葬费时需要提交亡者的火化证明及注销户口原件去单位或社保中心办理。
要区别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的不火化安葬是可以的,多数不火化安葬是不可以的。
一、不火化不可以的
退休职工去世,按照相关规定,尸体应当火化安葬的,领取丧葬费必须提供尸体火化安葬证明。
尸体应当火化安葬而尸体不火化安葬的,当然不可能提供火化安葬证明,也就是不能领取丧葬费的。
二、可以不火化的
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死亡人员有两种情形可以不火化安葬,也就是不提供尸体火化安葬证明,也可以领取丧葬费的,但必须提供尸体可以不火化安葬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地区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二)部分少数民族
《殡葬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如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少数民族;以及其他可以尸体不火化安葬的少数民族等,如藏族实行天葬、水葬。
我们这里,去年开始,亡者必须火化,某些少数民族例外。农村户口也如此。没有火化证明及社区证明,任何人也领不到一分钱的丧葬费。不过,只要家中有亡者,亍道管理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就会上门服务,开具死亡(火化)证明。总之,正常情况下,遗体不火化是不可能的事情。别多想了,按当地政策法规办理亡者后事,省得麻烦。
六九老翁。
从以往各地区标准不统一,有的包干,有的挂钩,到最终实现了与当地月支配收入相挂钩的统一模式,更加清晰明了,也更加的合理。
因此丧葬费新规客观上来说,统一标准之后,更具有公平合理性,也更容易让人接受。
退休职工死亡后,绝大多数地方都要求火化处理,然后在办理丧葬费时,都必须要凭证火化证(或者是火化收据),否则将无法享受丧葬费。
那有没有退休职工死亡后不火化处理,依然可以享受丧葬费的情形呢?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肯定会有这种情况的存在。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
1、山高路远比较偏僻,人口稀少的地区,由于不具备火葬条件,可以允许土葬。
由于火葬是殡葬改革的主要方向,目的就是为了改变土葬陋习,节约殡葬用地。
但是由于现在很多地方火葬条件并不具备,可以允许土葬。因此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对于那些可以土葬的地区,退休人员死亡后可以不用火化便可以领取丧葬费用。
2、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退休人员死亡可以实行土葬而不强迫火葬。
目前对我国回族、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给予尊重,不强迫他们实行火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也不干涉。
3、对于藏族人的葬礼方式予以尊重。
藏族人的丧葬习俗有塔葬、天葬、火葬、水葬、土葬五种形式,而且有着严格的等级规定,界线分明,至于采取哪种葬礼,它由喇叭最终的占卜决定。
其实藏人的土葬极少,只有那些身患瘟疫,或者是强盗、杀人犯死后,才会被土葬。
至于题主所在地区,退休人员死亡后是否火葬,最好是咨询一下当地民政局,看看是否属于火葬区。当然也可以咨询当地人社局,退休人员死亡不火化能否领取丧葬费,也就一清二楚了。
分地方吧,我嫂子刚领退休金没几年得癌症去逝了,土葬的,医药费、丧葬费都报了
我们这里有些人死后,也按照规定做了火化,也领取了丧葬费。最后,还是买棺材进行了土葬。这完全背离了国家出台这一政策的出发点。希望引以为鉴。
公墓证明是不是有点偏颇了,人没了,死亡证明开了,火化证明有了。人家愿埋愿放是个人的事,有必要不埋不给丧葬费的道理吗?这和证明你是你自己是不是有异曲同工之效啊
E. 退休职工死亡后没有火化有哪些待遇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职业病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那么在退休之后因职业病死亡是可以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金和抚恤金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F. 退休职工死亡必须火化吗
在中国,只要人死了就要火化,这个和是不是退休职工没有关系,想象一下,人死了如果不火化,尸体就会腐烂,就会被蛆虫吃掉,还不如火化好些
G. 河北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必须火化才能领到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是的。
河北执行情况是需要火化证明才能到社会保障局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H. 深州市退休职工死亡必须火化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没有规定必须火化。国家出台的殡葬条例及相关文化提倡倡导火化,目前法律规定没有强制要求火化。少数民族则尊重其传统殡葬方式。虽说是提倡火化,公民死亡后其亲属亦按照国家和本地要求进行火化。
I. 退休职工死亡必须火化吗
事业单位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制金领取是否一定要火葬才有的规定:
1、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企业职工(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未实行火化的,其遗属也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4个月发放。抚恤金按其(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备注:死亡者遗属领取丧抚费时需携带死亡证明、销户证明、领取人关系证明和领取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