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务员退休后可以留在单位宿舍里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09
⑵ 哈尔滨市留用聘用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若干规定(1998修改)
第一条为加强对留用、聘用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以下简称退休职工)的管理,充分发挥退休职工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退休职工和留用、聘用退休职工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均要严格执行本规定。第三条留用、聘用退休职工,要坚持老有所为,发挥余热的原则,充分调动退休职工的积极性。第四条对留用、聘用退休职工的管理,要以退休职工原工作单位为主,实行市、区县(市)、街乡(镇)三级管理。第五条本规定由区、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对实施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劳动、工商、财政和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第六条职工退休后,原工作单位需要时,可优先留用。被原工作单位留用或外单位聘用后的报酬和因工负伤或死亡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单位留用、聘用退休职工,要与退休职工签订合同,其中属于聘用的,在签订合同前,还要经退休职工原工作单位的退休职工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本市单位留用、聘用的,到留用、聘用单位所在地区、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理手续;外地单位聘用的,到被聘用职工居住地区、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理手续。
留用、聘用期满需继续留用、聘用时,要重新办理手续。第八条留用、聘用单位在办理手续时,要按留用、聘用人员留用、聘用期间酬金总额的百分之五,一次性向区、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缴纳管理费。第九条区、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收缴的管理费,自留百分之六十,上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百分之四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应将收缴的管理费中的百分之五十,调剂给各企业主管部门或中直、省属企业使用。第十条收缴的管理费,要单独立帐,列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做为管理退休职工和退休职工活动的经费,不准挪作它用,并要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市退休职工技术服务公司在各企业设立的技术服务队留用本企业退休职工的,可免签合同,免办批准手续,免交管理费;聘用外单位的退休职工,要签订合同和办理审批手续,免交管理费。
单位留用、聘用退休职工从事街政建设和物价检查、治安巡逻、计划生育、保护市政设施、市容卫生等公益事业,领取月酬金不超过五十元补贴,或从事老龄、退休职工管理工作的,经原工作单位退休职工管理部门同意,可免办审批手续和免交管理费。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经教育不改,属于单位责任的,由区、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对留用、聘用单位处以五十至五百元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处以十至五十元罚款。第十三条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四条罚款使用的票据和罚款的处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留用、聘用企事业单位离休职工的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六条留用、聘用党政群机关所属经编制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职工,不适用本规定。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一九八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五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人事局、劳动局《关于聘、留用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工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时废止。
⑶ 事业单位领导退休后可以留用吗
一般不能留用。因为事业单位开资由财政确定,留用人员没有工资。所以一般不会白干。
⑷ 公务员是一辈子吗退休后一直保留
可以的。
依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因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免去领导职务的,按照其职级确定有关待遇,原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不再保留。
公务员因公出国出差的交通、住宿标准以及办公用房标准等待遇,不与职级挂钩。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成员因换届不再提名、机构改革等原因免去领导职务转任职级的,保留原待遇,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
(4)政府机关退休人员留用扩展阅读: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中央机关和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章规定,按照落实好干部标准、从严管理干部和树立鼓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导向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公务员职级升降的条件和情形。
2、领导职务与职级是确定公务员待遇的重要依据。公务员根据所任职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享受所在地区(部门)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
3、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⑸ 退休后能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吗
退休后不能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符合退休年龄条件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依法享受退休的待遇,如果退休后被全民所有制单位聘用的,可以留下来继续工作。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⑹ 退休人员申请留用需要提前申请吗
需要提前申请。首先需要有健康的身体作保证,其次还需要提前申请提交材料,再者是退休当事人对于单位的运转起到比较大的作用才可留用。
首先退休当事人需要有健康的身体做保证,如果没有健康的身体单位是不会留用的。
其次是退休人员如果想用留用就需要提前申请,这样子人事部门好安排人员的调动。
再者是退休当事人需要对于单位的运转起到比较大的作用才可以留用。
退休人员留用的好处:
1、有利于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
2、可以使得单位更加和谐。
3、可以培养更多优秀的员工。
⑺ 领导退休移留问题怎么办
领导退休遗留问题根据乡镇(公社)老农机人员在岗实际工作年限(工龄),采取一次性专项补助或生活补助的办法予以解决
退休(retire),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⑻ 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可以留任吗
达到退休年龄的话可以按聘用关系继续留任,但是也要单位愿意用你才行,不是你想留就留的。一般只有
高级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或者人缘很好的人才可以留,其他的一律退休。
⑼ 退休后单位留用应该签订什么合同
法律分析: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两方终止劳动关系。如果单位愿意继续留用本人也认可的,那么两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原劳动者已经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建立劳动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不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而是适用于合同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