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返聘劳务合同
法律分析:甲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通讯地址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高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自愿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变更乙方的劳务内容。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每周天,每天小时,如甲方临时业务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应配合甲方,且乙方无加班费。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为每月元,该报酬为固定报酬。劳务报酬于次月日前支付。乙方对劳务报酬有异议的,应在领取后三日内向甲方财务查询,否则视为劳务报酬签收无误。
第六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七条乙方因生病或其他事情需请假的,应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请假及旷工之扣款按照甲方规章制度规定办理。乙方亦须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高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生病的,乙方同意其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劳务期间,应尽审慎之义务,因非可归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自身或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注意生产安全,量力而为,如无法提供劳务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进行协调或解除劳务关系。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高解决,协高不成的,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双方所有任何事宜或通知,均以该地址为双方法定通知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应承担所有责任。
第十四条因甲乙双方间非劳动法律关系,乙方不得享受经济补偿金、社保、工伤待遇、带菥假等劳动法律之权利及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㈡ 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了离退休的人员,请问此类人员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合同还是退休返聘
这类人员已不受劳动法律调整。劳务派遣单位和你们单位与其签订的都是聘用合同,这是你们三方之间的事,完全按照你们三方之间的约定履行。
㈢ 什么人可以签劳务合同
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各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加工合同、承揽合同等属于劳务合同,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约定工作时间、地点、报酬的协议则是劳动合同。务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5、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点,这是违反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6、社会保险约定;
7、不要签空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㈣ 已退休人员再就业+签了劳务派遣合同未到期被辞退有补偿金吗
法律分析:退休返聘签了劳务合同的辞退没有补偿金。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而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劳动关系,因此,退休返聘辞退的没有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㈤ 退休返聘属于劳务派遣吗
法律分析:公司因为工作需求需要聘退休职工继续为公司进行工作的可以返聘,但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雇佣合同,就是劳务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㈥ 哪些人可以签劳务协议
【法律分析】: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可以签订劳务合同。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合同是由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签订劳务合同有助于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利益。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就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全日制的是必需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是法律规定必需由单位交纳保险的人群。二、非全日制,即小时工,象平时经常见到的,保洁的、钟点工签订劳务协议,属于劳务性质,是不需要单位为其交保险的。是个人自行交保的。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㈦ 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可以被劳务派遣
返聘离退休人员发生的支出,可以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在计算应纳版税所得额时扣除,权并且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的基数。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㈧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聘规定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关于退休返聘的相关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一、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