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属不属于在职在编人员
退休人员属来不属于在编在自职人员有如下情况:
1、入职时本人带有省、市编委下达人事指标,即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工资渠道来源于国家财政的,属于在职在编人员。
2、入职时属于招聘人员,本身工资渠道源于单位自创的,属于在职不在编人员。
3、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完毕退休手续后,属于在编不在职人员。
在编人员不完全包括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包括所有在编和不在编但有岗位人员参加实际工作人员。
在编人员是指对国家正式编制内人员的称谓,在职人员是指所有实际在岗参加实际工作的人员。
B. 事业单位的人员退休后单位空出的编制怎么处理
退休以后空出来的编制是留在单位的,单位的编制是核定好的,除非单位的性质改变或缩编。而你单位有退休就有新进员工,新进来的员工可以低充退休人员的编制呀,
C. 退休后的事业单位编制怎么分配
由上级编办统一上报,再由上级人事部门(公务员局或人事局)统一招考
D. 退休人员是在编人员吗
退休人员属不属于在编在职人员有如下情况:
1、入职时本人带有省、市编委下达人事指标,即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工资渠道来源于国家财政的,属于在职在编人员。
2、入职时属于招聘人员,本身工资渠道源于单位自创的,属于在职不在编人员。
3、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完毕退休手续后,属于在编不在职人员。
在编人员不完全包括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包括所有在编和不在编但有岗位人员参加实际工作人员。
在编人员是指对国家正式编制内人员的称谓,在职人员是指所有实际在岗参加实际工作的人员。
E. 企业每1000名离退休人员配置多少管理人员
这个没有要求的。
而且现在企业员工退休后都归属社会养老机构管理了
不过,很多国有企业是设置离退办,负责相关事务的管理。一般也就是2-3人吧
主要还是要看你们管理的范围有多大。有的就是挂靠在企业办公室或者工会一类的进行管理的。
很多企业也就是发个通知什么的,过年过节陪着企业领导慰问。事务性工作不是很多,如果单独配置,人员管理有点浪费,并且对个人发展也不是很有利
总之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对待哈
个人经验,仅供参考哈
F. 参照公务员管理后退休的编制怎么办
编制不跟人走
编制数是根据工作量的大小来核定的
你们没有编制应该是人数比较多
超出了编制限额
估计你们要顶替的话只能排队等待前面的退休你们再递补
G. 在编在岗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是指哪些人
指省、市、县各级老干部局机关工作人员、厅局单位老干办、处、科的工作人员
H. 离退休局是什么编制
供参考:民政部离退休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编办《关于民政部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批复》(中编办[1994]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民政部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制定民政部离退休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二)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文体活动以及生活服务、福利等工作;
(三)负责安排离退休干部的保健医疗、健康休养工作;
(四)负责办理离退休干部易地安置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离退休干部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六)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七)负责对部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
(八)完成部党组、部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内综合协调、人事、文秘工作;拟定本局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离退休干部局办公业务经费的管理;负责车辆管理;负责本局行政事务工作。
(二)组织活动处:落实有关部门关于司局级及以下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方面的规定,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司局级以下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文体活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易地安置、探亲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丧葬和善后事宜的处理;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三)生活福利处:落实司局级及以下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的规定,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工资发放和困难补助的申报工作;组织安排对离退休干部的巡诊、住院看望;负责司局级及以下离休干部健康休养等。
(四)秘书处:落实有关部门关于部级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定,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部级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承担部级离退休干部外出调查、休养等活动的秘书工作;承办部级离退休干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民政部离退休干部局单列行政编制32人。设司局级领导职数3人,处级领导职数10人。
干部管理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有关干部管理规定执行。
I. 退休人员还属于单位的在编人员吗
退休人员当然不属于单位的在编人员,属于退休人员,单位有福利时可能也还能分点,主要靠领生活费过后半生的日子了,连工资都没有了,还何来在编。
J.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原来所占用的编制是被编办取消还是成为空缺编制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原来所占用的编制空出来了,单位可以通过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统一招考的形式进人,以弥补原来的空缺。多少省市出台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办理进行编制管理。
《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的编制结构。
事业单位编制用于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二十三条
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对下级事业编制总量和结构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应当根据其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编制员额情况核定。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因职责任务变化需要调整编制的,应当由举办单位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事业单位编制及其使用现状;
(二)调整的理由和依据;
(三)调整的方案;
(四)原机构编制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10)单位离退休管理人员编制扩展阅读:
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确定、编制核定,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
(一)各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三)各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需要,遵循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行分类管理、总量控制、动态调整。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职责,并对下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的事业单位以及核定的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设置岗位、配备人员、核拨经费、办理法人登记及社会保障手续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