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庆养老金2022年调整方案细则
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国家要求各地以本省市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为高限确定调整比例和水平。
重庆市调整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为:
一、定额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45%。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适当倾斜。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继续完善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高龄人员养老金。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关怀。目前,重庆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
退休人员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或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Ⅱ 重庆退休金2022年调整细则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庆市调整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为:
一、调整范围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属于重庆市2022年调整范围。
(一)企业退休人员。
1.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2.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3.按照《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渝府发〔2008〕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1〕272号)等有关规定参保,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城镇超龄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三)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等不执行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二、调整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及标准
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
(一)定额调整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即符合调整范围的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中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2.退休人员以本人2021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45%。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倾斜调整
1.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第(一)项第1、2目规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规定倾斜调整:
(1)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对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021年年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2.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规定倾斜调整:
(1)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85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85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9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
3.企业退休人员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Ⅲ 今年重庆退休人员工资怎么涨
根据《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8元。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3.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0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养老金。
Ⅳ 2021年重庆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上调4.5%,实现“17连涨”。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Ⅳ 2022重庆养老金上调标准
一、重庆市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133元/年(6595元/月)。
二、重庆市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
三、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保持不变,继续按照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764元(6814元/月)的60%执行,其中2018年12月锁定时点个人账户划入基数高于81764元(6814元/月)60%的,按照锁定时点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执行。
Ⅵ 2021年重庆养老金上调方案
法律分析: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0号)和两部批复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调整范围,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与缴费年限挂钩
2021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余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照退休人员2020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以2020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786元)为基准线划分两档,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5786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5元。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Ⅶ 重庆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哪些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更高呢
按缴费年限挂勾调节是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就提高2块的养老退休金,假如缴费年限不够15年,则按照15年以来作出调整,这一部分调节上,和往年是保持一致的水准。
假如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在本次养老金调整以前,养老保险金水准小于上年都是退休职工的平均,那样将自动补足到平均后在开展今年的养老金调整。
总体来说,重庆今年的养老金调整力度和上年对比,并不是特别大,预算定额调节稍微有一定的下降,按缴费年限挂勾调节再次保持一致,按养老保险金水准挂勾调节占比有一定的下降,而歪斜调节,调节幅度和调整范畴与去年对比有了明显的不一样,针对许多退休职工,特别是高龄老人而言,今年的养老保险金能涨的更多一些。
Ⅷ 2021重庆养老金上调方案
法律分析:参考的调整幅度完全按照国际要求标准上调4.5%左右,增发的基本养老金会确保在2021年7月1日之前兑现到位。
重庆市今年的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包括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计算调整。退休人员以本人在2020年12月底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7%(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可见,只要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基数越大,所获益的养老金数额就会越多。
法律依据:《重庆市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方案》
定 额 调 整
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2元。
挂 钩 调 整
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7%。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倾 斜 调 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继续完善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高龄人员养老金。
到 账 时 间
目前,重庆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
Ⅸ 重庆22年养老金上调细则
第一,定额调整
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比去年降低了2元,因此,老徐的增加金额就为40元。
第二,挂钩调整
先来说按养老金水平挂钩,是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45%增加,这个水平比去年降低了0.25%,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低的,老徐的养老金是4000元,每月就只能涨18元。
再来看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每满一年就增加2元,调整金额与去年相同,老徐总共的缴费年限是36年,每月就可以涨72元,这个水平还是比较高的,由此也可以看出,重庆对于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倾斜力度是比较大的。
第三,倾斜调整
1,对于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20元,与去年的调整金额相同。
2,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0元,也与去年的调整金额相同。
3,对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缴费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就增加2元,比去年的调整金额降低了1元。
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前养老金低于2021年12月底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后再上调养老金,而这种调整方式与福建的相同,都是先补足到一定的标准后再上调养老金。
而对于企业单位的高龄退休人员,增发标准还按照原规定执行,老徐才退休一年,也不属于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因此他的增加额度就为0。
综合以上的调整金额,老徐总共增加的金额就为130元,涨幅为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