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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8-25 01:52:03

『壹』 广州市荔湾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怎么样

广州市荔湾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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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海珠区退管办工作时间是什么时候

早8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周六和周日只有值班人员,并且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下午16:00。退管办即退管中心,其主要工作就是为退休人员服务,为退休人员办理各项业务,例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申请困难补助资金等等。为了更好服务于广州市退休人员,提高退管办办事效力,节省办事时间。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叁』 广州市海珠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怎么样

广州市海珠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细岗路7号二楼。

广州市海珠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12440105G340043481,企业法人云珊,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广州市海珠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经营范围是:制定区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计划并检查监督落实;审核办理企业退休、退养人员社会化管理手续,协调退休职工养老、医疗和社会失业办理退休的后续手续;负责特殊人员、非本市退休自下而上信息及工伤复发、住院等申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街道退管机构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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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广州市海珠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怎么样

摘要 挺好的

『伍』 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退休人员社会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服务管理工作与原用人单位相分离,由其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第三条已依法参加本市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并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下列人员适用本规定: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单位退休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社会申办退休人员;

(三)其他按照规定需要纳入社会服务管理的退休人员。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第五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财政、民政、文化、卫生、体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第六条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健全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参与拟订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参与指导、监督各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负责本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调研、情况收集、分析和报告,并组织检查评估等;承担本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本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工作,承接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交办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监督落实,受理单位退休人员移交社会服务管理手续,负责集中管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第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辖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下列服务管理事项:

(一)办理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具体事务;

(二)提供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政策查询和咨询服务;

(三)提供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

(四)帮助死亡退休人员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五)跟踪了解特殊退休人员生活状况,对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进行帮扶;

(六)提供健康教育和医疗保健服务;

(七)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八)指导退休人员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九)其他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事项。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机构开展上述服务管理事项。第八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资金、特殊退休人员安置费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缴交,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资金由市、区财政予以保障。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资金、特殊退休人员安置费的具体筹集、使用与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共同制定。第九条经市、区政府批准关闭、停产、改制以及法院裁定破产的用人单位,其缴纳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资金和特殊退休人员安置费,可以从其关闭、停产、破产、改制的清理维护费、破产财产或者其他自有资金中依法列支。第十条用人单位移交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程序:

(一)制定移交方案。移交方案内容应当包含拟移交的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年龄、身体状况、居住地分布等;移交的步骤和时间安排;退休人员移交社会服务管理后原用人单位统筹项目外福利待遇的处理方法和应当继续承担的责任;各项移交经费的筹措及支付办法等。移交方案应当与退休人员充分协商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移交方案公示。用人单位应当召开退休人员移交大会公布移交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方案,或者通过内部办公系统或者厂务公开栏公布方案,公布时间不少于10日。

(三)三方协商。由用人单位方、工会方、退休人员代表方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就用人单位统筹项目外福利待遇等问题进行约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三方协商约定的内容与退休人员签订移交社会服务管理协议书。

(四)移交。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区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签订移交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协议书,按照规定提供退休人员名册、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签订的移交社会服务管理协议书,移交人事档案等资料,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资金、特殊退休人员安置费等经费。

(五)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变更。用人单位到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变更手续。

退休人员不具有本市户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向其所在区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移交相关资料,缴纳相关费用。

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后,到其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机构办理社会服务管理手续,登记有关个人信息。

『陆』 上海退休职工退管会查询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9

『柒』 广州市医保局官网 退休办理

一、办理程序
1.退休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减员;
2.退休人出生月份当月减员后办理退休核定;
3.地税办理缴交过渡性一次性医保;
4.办理退管关系街区转移手续。

二、办理所需材料:
(一)、地税减员需提交的资料(退休人减员时间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当月同时办理退休手续):
1.填报《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一);
2.填报《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二份(附件二);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审查后退回);
4.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出具减员的证明;
5.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市场办理退休的书面通知。
(二)、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核定需提交的资料:(退休人减员时间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当月同时办理退休手续)
1.填报《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二份(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2.《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三,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3.退休人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A4纸复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A4纸复印);
4.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5.《广州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银行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四,参保单位签章);
6.提供本市开户的工行、农行、建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原件及印有帐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正反面A4纸复印件和银行卡开卡申请表(原件及A4纸复印件),若申请异地银行账户发放,请提供本人异地邮政储蓄存折原件及印有帐号的页面复印件;
7.已审核视同工龄的原固定工,还需提供《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8.已审核早期离开国有企业工龄的原固定工,还需提供《早期离开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9.已办理趸缴的参保人,还需提供相关审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0.如有社保基金转入的,提供已转入的相关材料(如:养老保险转入缴费历史、转入确认材料);
11.有高级工程师证(国家承认)的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军转干部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及复印件;
13.相片八张(办理退休证及相关表格用);
14.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市场办理退休的书面申请;
15.专户:另外需要提供社保登记证原件。
16.职工在办理完成退休手续后,必须把《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或《离开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归档。

三、地税缴交过渡性医保材料
(一)、申报时间
办理退休手续当月内申请办理,如超时办理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二)、办理所需材料
1.SF089《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五);
如属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女性满40岁,男性满50岁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需提交SF086《失业再就业人员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六);
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4.参保人员个人医疗缴费历史数据的纸质资料(个人缴费历史);
5.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办理一次性缴纳过渡医疗保险的书面申请(专户单位投保的不用提供);
6.如在省属单位办理退休的还要填写《省属单位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申报表》(附件七,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四、办理退管关系街区转移
(一)、申请移交社会化管理批文程序
首先,到地税部门缴纳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保险。
其次,市属企业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退管办提交《关于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请示》(附件八)及以下材料(省属企业向省劳动保障厅退管处申请,区、县级市属企业向企业所属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批文):
1、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的《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审批表》、地税局或银行划帐托收单(复印件)。
2、《关于原企业福利待遇问题的承诺书》(附件九,企业向市退管办作承诺,移交人员因原企业福利待遇方面引起纠纷由原企业负责解决)一份。
3、《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书》(附件十,移交后原企业统筹项目外福利待遇等方面如何处理的协议。企业、企业工会、退休职工,三方协议盖章签名,无工会组织应当注明。协议书一式四份,市退管办、企业、退休职工、个人档案各一份)。
4、转制、关闭、破产单位须提供企业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企业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退管办同意移交复函后,领取移交所需表格样板和退休职工管理手册。
(二)、办理移交手续
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区、县级市退管办办理移交手续(国外、市外定居的按单位所在区移交),并提交如下材料:
1、《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附件十一)一式五份(按户口所在地址分区、县级市街道做表及excel格式做3.5寸盘,备注栏注明属哪类特殊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伤残、孤寡、独居、精神病、伤残、80岁以上高龄、特困、重病、军转干部、退役军人、市外、境外定居地方、工种退休或病退)。
2、移交批文或复函(复印件一份)。
3、《广州市退休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附件十二)一式三份(单位意见栏注明房改时间、地点、面积、以及军转干部在原单位生活补贴发放起止时间,并加盖单位章,贴好相片)。
4、《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附件十三,一式两份,企业与区退管办签订)。
5、缴纳3000元/人退管活动资金(特殊人员每人加缴10.5万元的安置费)
6、移交人员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7、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的《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8、《关于原企业福利待遇问题的承诺书》(附件九,企业向市退管办作承诺,移交人员因原企业福利待遇方面引起纠纷由原企业负责解决)两份。
9、《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书》(附件十,移交后原企业统筹项目外福利待遇等方面如何处理的协议。企业、企业工会、退休职工,三方协议盖章签名,无工会组织应当注明。协议书一式四份,区退管办、企业、退休职工、个人档案各一份)。

10、移交人员档案[档案袋规格:长34cm、宽24.5cm、厚(折叠部分)2.5cm],填写《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转移档案材料清单》(附件十四),《档案移交明细表》(附件十五)一式三份(分街道填写)。
11、为发放慰问金每个人准备养老存折复印件一份,姓名页,写上原单位名称。
12、特殊人员需填写《特殊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十六)一式二份,《特殊人员承诺书》(附件十七)一式三份。
13、建国前老工人、军转干部、异地就医人员须将《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生活困难补贴审批表》、《广州市军转干部领取生活补贴资格确认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放入档案,并注明补贴在原企业发放起止时间。
14、退休职工管理手册(贴相片)盖印。(盖区、县级市退管办业务章)。
(三)、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凭区、县级市退管办盖章后的《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和市退管办复函的复印件,于当月到社保基金中心办理退休人员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所属街道党工委。
各区退管办联系电话:
越秀区退管办:83807386海珠区退管办:89222621荔湾区退管办:81034792
天河区退管办:87514071白云区退管办:26091970黄埔区退管办:82293992
开发区退管办:82111071南沙区退管办:84985421花都区退管办:86969335
番禺区退管办:84692958增城市退管办:82652199从化市退管办:87965460
退管表格下载网址:

五、退休死亡待遇申领
(一)、单位经办人员申办
1、《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两份(附件二)。
2、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死亡的,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证明。外文证明须公证处公证出具中文版。
3、亲属申请一次性供养救济费的,按不同的供养对象提供如下资料:
(1)供养配偶
A、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证明。
B、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生活来源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社区居委会证明
(2)供养子女
A、未满16周岁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B、满16周岁后仍在读高中或职中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在读学校证明。
C、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证明。
(3)供养父母
A、死者为独生子女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街、镇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
B、死者为非独生子女的:提供供养人劳保卡(需加盖公章)或医疗费报销凭证。
(4)供养其他直系亲属的:提供供养人劳保卡(需加盖公章)或医疗费报销凭证。
(二)、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申办:
1、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死亡的,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证明。外文证明须公证处公证出具中文版。
2、提供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与死者关系的材料。
(1)户口簿可以证明申办人与死者的直系亲属关系及法定继承权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无法证明的,可提供公安、民政、镇街等政府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政府证明,须提供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公证书。
(3)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委托书,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半年内有使用记录的本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通存通兑个人存折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开卡申请表”(有加盖相关银行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及“个人对账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需正反面复印)。提供死者账户,如已注销的,提供法定继承人账户。

附件一:《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
附件二:《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附件三:《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附件四:《广州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银行信息登记表》
附件五:SF089《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
附件六:SF086《失业再就业人员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
附件七:《省属单位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申报表》
附件八:《关于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请示》
附件九:《关于原企业福利待遇问题的承诺书》
附件十:《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书》
附件十一:《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
附件十二:《广州市退休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
附件十三:《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
附件十四:《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转移档案材料清单》
附件十五:《档案移交明细表》
附件十六:《特殊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十七:《特殊人员承诺书》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捌』 广州海珠区的劳动局的电话是多少啊

海珠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宝岗大道1099号二楼

联系电话:

84252257

海珠区社保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

同福中路319号

电话:

020-84398599

主要工作职能:

工作培训、工作介绍、离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劳动监察等。

(8)海珠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扩展阅读:

海珠区劳动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计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全区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和就业训练机构的管理,牵头组织实施上级关于高等院校、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全区社会保障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体系。组织实施上级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

五、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措施,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措施。



『玖』 关于劳动合同

可以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一下,关键是要有证据!比如工资条、请假单、罚款单等等,你在那个区呀,看看下面电话吧!

海珠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宝岗大道1099号二楼
联系电话:84252257

海珠区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宝岗大道1099号一楼 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

海珠区社保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宝岗大道1099号二楼 本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调解与仲裁,联系电话:020-84406141

海珠区社保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同福中路319号 主要工作职能:工作培训、工作介绍、离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劳动监察等。电话:020-84398599

海珠区社会保障局退管办 广州市细岗路7号 离休职工的福利、管理等工作。电话89223215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宝岗大道139号10楼 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资金的征缴、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联系34386823

海珠区社会保障局公医办 宝岗大道139号11楼 受理本区内公共医疗的相关事务。电话:34381011

海珠区社保局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宝岗大道1099号三楼 职工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等。电话:84481820

●越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州市法政路青莲里4号
联系电话:83553340

越秀社保局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大队) 法政路青莲里4号9楼 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电话:020-83552685

越秀社保局劳动关系科(仲裁办) 法政路青莲里4号8楼 本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调解与仲裁,联系电话:020-83545483

越秀区社保局公医办 办法政路青莲里4号7楼 83557913

越秀区社保局就业中心 海珠北路107号二楼 主要工作职能:工作培训、工作介绍、离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劳动监察等。电话:020-88900167

越秀区社保局训练中心 海珠北路69号 职工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等。电话:81094450

越秀区社保局基金中心 大德路188号大德大厦6楼 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资金的征缴、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联系83350865

越秀区社保局退管中心 西华路新桥直街5—7号 离休职工的福利、管理等工作。电话88901529

●东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州市东华北路9号
联系电话:021-37632301

东山社会保障局劳动综合科 东华北路9号 37632301

劳动关系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东华北路9号 本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调解与仲裁,联系电话:020-37631753

东山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东华北路9号 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电话:020-37631323

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合群西路东湖公园内康乐林 87666449

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东华北路9号 37632857

东山劳动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东华北路9号 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资金的征缴、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联系37632679

东山社保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东华北路9号德政中路龙腾里10号 主要工作职能:工作培训、工作介绍、离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劳动监察等。电话:020-61181188-1101

东山区社保局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东华北路9号庙前直街10号之一3楼 职工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等。电话:37631697

●荔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逢源路 127号
电话:020 81376850

荔湾区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 逢源路 127号 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电话:020-81378296

荔湾区社保局信访室 逢源路 127号 81377196

荔湾区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逢源路 127号 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资金的征缴、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联系81376876

荔湾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广州市周门南路20号 主要工作职能:工作培训、工作介绍、离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劳动监察等。电话:020-81838294

荔湾社会保障局就业训练中心 逢源路 127号 职工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等。电话:81379560

荔湾劳动局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 广州市周门路14号 81034792

●天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州石牌东路117号
电话:020-87542172

天河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 石牌东路117号 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电话:020-87589963

天河社保局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石牌东路117号 本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调解与仲裁,联系电话:020-87589958

劳动就业服务就业管理中心 石牌东路117号 87570948

天河区社会保障局就业训练中心 石牌东路 151号 主要工作职能:工作培训、工作介绍、离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劳动监察等。电话:020-38897635

天河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石牌东路 137号7楼 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资金的征缴、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联系38896454

社会保险局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龙口西路 73号 87514587

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办公室 天府路 1号 2号楼 10楼 38622557

●白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州柯子岭景云路22号
电话:26090729

白云区劳动局信访室 柯子岭景云路22号 26092304

白云区劳保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柯子岭景云路22号 主要工作职能:工作培训、工作介绍、离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劳动监察等。电话:020-26091947

白云区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柯子岭景云路22号 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电话:020-26090299

白云区社保局公费医疗办公室 柯子岭景云路22号 26090600

白云区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柯子岭景云路22号 本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调解与仲裁,联系电话:020-26090467

白云区社会保障局退休管理办公室 柯子岭景云路22号 2离休职工的福利、管理等工作。电话6091970

白云区劳动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柯子岭景云路22号 26092195

白云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柯子岭景云路22号 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资金的征缴、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联系26090986

白云区劳动技工学校 柯子岭景云路30号 26091642

白云区社保局职业技能鉴定站 柯子岭景云路22号 职工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等。电话:26092070

●芳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州花地大道中20号
电话:81506791

芳村区社保局党政办公室 花地大道中20号二楼204室 81506791

芳村区社保局劳动保险福利科 花地大道中20号二楼202室 81506720

芳村区社会保局就业培训科 花地大道中20号二楼203室 职工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等。电话:81511949

芳村社保障局劳动关系科(仲裁办) 花地大道中20号二楼207室 81506472

芳村社保障局劳动监察科 花地大道中20号一楼105-106室 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电话:020-81510071

芳村区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 81504543

芳村区社会保险局退管办 花地大道中20号二楼201室? 离休职工的福利、管理等工作。电话81406292

芳村区社会保险局公医办 花地大道中20号三楼301-303室 81403013

芳村区劳动局就业中心 下芳村信义路198号 主要工作职能:工作培训、工作介绍、离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劳动监察等。电话:020-81807178

训练中心企资中心社保中心 芳村大道东20一楼 81575092

●花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
联系电话:86969339

花都区劳动局就业服务中心 新华镇公元前路15号 主要工作职能:工作培训、工作介绍、离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劳动监察等。电话:020-36832630

花都区劳动局社保基金中心 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 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资金的征缴、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联系86969866

花都区劳动局劳动监察科 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 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电话:020-86969332

花都区劳动局工资福利科 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 86969331

花都区劳动局劳动关系科 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 86969337

花都区社会保险局退管办 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 离休职工的福利、管理等工作。电话86969335

花都区社会保险局公医办 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 86969330

●黄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沙东路333号政府大院
联系电话:82378774

黄埔区劳动局劳动保险福利科 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资金的征缴、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联系82376192

黄埔区劳动局劳动监察科 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电话:020-82376259

黄埔区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 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82375885

黄埔区社保局退管办 荔香路168号二楼 82282080

黄埔区社会保障局公医 办大沙路333号531室 82378636

黄埔区社保局社保中心 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82398175

黄埔区社保局就业中心 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职工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等。电话:82376176

黄埔区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 港湾西路4街90号 82276451

黄埔区社会保障局仲裁办 港湾西路4街90号 本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调解与仲裁,联系电话:020-82376167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开发区管委会大楼A座7楼
联系电话:82221326

开发区社保局办公室 志诚大道居委会大楼东座712室 82212593

开发区社会保障局劳动处 开发区居委会大楼410室 82111290

开发区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 开发区居委会大楼410室 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电话:020-82111295

开发区社会保障局信访室 开发区东园 三街12号 82111294

劳动局人才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开发区志诚大道办证中心 主要工作职能:工作培训、工作介绍、离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劳动监察等。电话:020-22322990

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开发区志诚大道办证中心 22322810

开发区劳动保障局培训部 开发区志诚大道办证中心 职工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等。电话:22322816

开发区社保局劳动力市场 开发区青年路98号2楼 82216015

●番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番禺区市桥镇平康路48号
电话:020-84692909

番禺区劳动局劳动监察科 番禺区市桥镇平康路 48号 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电话:020-84692969

番禺区劳动局工资保险福利科 番禺区市桥镇平康路 48号 84692948

番禺区劳动局退管办/解困办 番禺区市桥镇平康路 48号 84692939

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番禺区市桥镇平康路 48号 主要工作职能:工作培训、工作介绍、离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劳动监察等。电话:020-84692993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番禺区市桥镇平康路 48号 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资金的征缴、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联系84636948

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番禺区市桥镇平康路 48号 84693815

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番禺区市桥镇平康路 48号 职工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等。电话:84692985

●从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街口镇河滨南路43号
电话:020-87962212

从化市劳动局就业培训科 街口镇河滨南路43号 职工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等。电话:87962946

从化市劳动局工资福利科 街口镇河滨南路43号 87963237

从化市劳动局劳动关系科 街口镇河滨南路43号 87965495

从化市劳保局劳监大队 街口镇河滨南路43号 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电话:020-87960843

从化市劳保局社保基金中心 街口镇河滨南路43号 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资金的征缴、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联系87962706

从化市社保局就业服务中心 街口镇河滨南路43号 主要工作职能:工作培训、工作介绍、离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劳动监察等。电话:020-87966392

从化市社保局公医办 街口镇河滨南路43号 87971723

从化市社保局退管办 街口镇河滨南路43号 离休职工的福利、管理等工作。电话87965460

从化市劳动局技能鉴定站 街口镇河滨南路43号 87960141

●增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州荔城镇挂绿路25号
电话:020-82752102

增城市劳动局社会保险科 荔城镇挂绿路 25号 81752324

增城市劳动局职业技能开发科 荔城镇挂绿路 25号 职工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等。电话:82740716

增城市劳动局劳动监察科 荔城镇挂绿路 25号 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电话:020-82755650

增城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 荔城镇挂绿路 25号 82738511

增城市劳动局劳动关系科 荔城镇挂绿路 25号 82738511

增城市劳动局仲裁办 荔城镇挂绿路 25号 本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调解与仲裁,联系电话:020-82738511

增城市社保局工资福利和基金监督科 荔城镇挂绿路 25号 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资金的征缴、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联系82738511

增城市社保局退管办 荔城镇挂绿路 25号 离休职工的福利、管理等工作。电话82729239

增城市社保局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荔城镇挂绿路 25号 82628595

『拾』 广州越秀区社保局在那, 东风区的社保局在那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连新路43号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
广州劳动学会秘书处 东华南路148号15楼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2楼
广州市退休职工管理 委员会办公室 西华路新桥街5—7号三楼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梅东路28号
海珠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宝岗大道1099号二楼
越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惠福东路483-4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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