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
依据广东省劳动厅《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九倍;供养直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的十二倍。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拓展资料: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41条规定,在本市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一、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10个月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10÷180×缴费月数;
3、按上述办法计发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低于本人历年所缴养老保险费总额的,按其所缴养老保险费的总额计发。
3、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4、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C. 退休人员死亡待遇规定
1、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
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2、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40个月的标准发给;
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
3、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4、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待遇是需要发给其遗属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退休人员去世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应及时通知退休人员单位,由单位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单位填写《离退休(退职)人员减少表》,同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原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书》复印件1份。
2、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去当地人社局办事窗口办理。应该提供死亡人员:
(1)、身份证、社保卡、火化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人员火化收据原件;
(3)、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D. 广东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是多少
一、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退休职工死亡后应当享受的待遇有:
1、发给本企业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由单位或家属拿有关死亡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结算领取) ;
2、有符合条件供养直系亲属的,按月发抚恤金; (由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计算,发证,按月发放); 3、发本人生前10个月标准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由单位或家属拿有关死亡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结算领取) ;
二、领取死亡抚恤金的条件是什么?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恤费等。
抚恤金发放标准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发放的;代表政府发放抚恤金的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没有依法发给”是指拒绝发给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对象、范围、标准、数额、时限等发放。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死者的直系亲属,
2、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三、死亡抚恤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
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综上所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分两块,一个是按月支付的抚恤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目前大部分地方只是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按照职工10个月的工资标准发放到其家属手中。只有经济条件不错的地方才会按月发放抚恤金。这里有一点需要强调,抚恤金并不是职工遗产,其除了对家属的经济补助外,还是一种精神上的安慰。
E. 广州社保交5年后死亡能退多少钱
死亡后可以领丧葬费和抚恤金,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参加社保以后,不仅在退休后可以每个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参保人不幸死亡,其社保账户里的金额,是可以提取出来的,社保个人账户分为医疗账户和养老账户。当参保人去世之后,他的个人账户里面的金额是可以完全被继承的。此外,还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补助等等。一、退社保的几种情况关于能退多少,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种情况:1、单位缴纳社保:关于个人缴纳的部分,会全部进入到个人账户里面去。2、自费缴纳社保:只能拿到缴纳费用的三分之一。3、如果是退休公务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般为二十个月的工资。4、如果是退休企业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般为六个月的工资。二、社保的赔偿情况,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年龄就去世,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但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一人、两人、三人及三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九倍、十二倍支付。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员死亡以后,其亲属可以带上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死者的死亡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继承社保账户,并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补助,其流程是非常简单的,一般半个月内就能完
F. 广州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
法律分析: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三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六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六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三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广东省企业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第十条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三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六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六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三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G. 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待遇
一、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待遇有哪些
1、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待遇是需要发给其遗属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1、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支付。
2、供养亲属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除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外,根据职工死亡是核定的供养亲属享受的抚恤金数额,其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支付的标准为: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
(2)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
(3)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
H. 退休人员死亡补助标准
一、退休人员死亡补助标准
1、退休人员死亡补助标准如下:
(1)因公死亡发放20个月基本工资的抚恤金;
(2)因病死亡发放10个月基本工资的抚恤金;
(3)因公死亡丧葬费5000元;
(4)因病死亡丧葬费4000元;
(5)遗属补助每月发放标准:农村户口一人170元、两人以上150元;非农村户口一人210元、两人以上190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二、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的申请材料有什么
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申请材料如下:
1、死亡人员身份证、社保卡、火化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人员火化收据原件;
3、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I. 广州退休人员死亡当月工资是否发放
广州参保人员死亡后社保待遇有以下这些:
(一)养老保险
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全部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参保人死亡后,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向遗属发放丧葬抚恤费。已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死亡后,养老金从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
参保人依法宣告失踪、死亡或有其他不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情形的,应暂停发放养老金。经证实符合领取资格者,再予以补发。
(二)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在结清相关医疗费用后仍有结余的,按照其继承人的意愿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账户或者由其继承人一次性支取现金;继承人在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两年内没有申领的,个人账户余额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