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离休老干部住院陪护规定
法律分析:《关于离退休干部生活医疗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离休干部增发生活补贴(摘自国发[1982]62号)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增发生活补贴:每人2个月工资/年。
2、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增发生活补贴:每人1.5个月工资/年。
3、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增发生活补贴:每人1个月工资/年。
二、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摘自中组部、人事部、财政部、劳动部4部委人字[2002]51号)
1、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标准,按每人每年500元,作为特需经费列入预算,统一掌握使用。
2、特需经费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活动经费开支,不得平均发给个人或挪作他用。
三、离休干部交通费标准(摘自组通字[1992]17号)
1、正部级离休干部,每人100元/月。
2、副部级(不含只享受副部住房、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每人70元/月。
3、司局级(含待遇)离休干部,每人50元/月。
4、处级(含待遇)离休干部,每人30元/月。
5、科及以下离休干部,每人20元/月。
四、在京部长级干部宿舍自雇服务人员费用补贴标准(摘自国管财字[2003]292号)
1、享受该项补贴人员为:自雇服务人员的正部长级干部;65岁以上的副部长级干部(含享受副部长级单项待遇干部)。
2、在京部长级干部宿舍自雇服务人员的,费用补贴标准:正部级每人1600元/月;副部级800元/月。
五、离休干部护理费(摘自人发[1998]57号、组通字[2005]31号)
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由原来每人100元/月调整为每人200元/月。原已发放自雇费的离休干部,不再重复享受。该项经费由国家财政开支。
六、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摘自国管财字[1998]182号、国管理财字[2005]40号、京组通[2004]37号)
1、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去逝后遗属家住城市(郊县为城市户口的)月人均收入不足200元的,补到200元/月。
2、去世的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1)去世的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每人330元/月;(1)去世的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无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每人495元/月。
七、关于公费医疗离退休人员就医管理(摘自京医保[2005]29号)
1、可选择俩所医院就医,一所为单位确定的合同医院,另一所为本人选择的就近医院。并按规定报销门诊、急诊和住院的医疗费。
2、在京中央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由单位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Ⅱ 单位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期间 ,同单位的子女可以去护理吗相关政策规定
退休人员,没有护理规定,只有离休人员超过80周岁以上住院才有护理规定,你的情况,同事子女去护理,当然是可以的,但是没有任何补助。
Ⅲ 退休人员住院有护理费吗
法律分析: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Ⅳ 请问退休人员因病住院需家人陪护,社保会给护理费吗
中国无论是社保还是商业保险都没有护理保险一项,因此从保险的角度肯定没有。
Ⅳ 在临潼企业退休职工大病住院期间陪护费由谁支付
一般来说陪护费由企业单位支付。
陪护费要具体根据陪护人员的收入和陪护期限确定,一般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建议、单位核准。
一般来说,我国企业退休职工受与现值员工等同的医疗待遇和死亡待遇,以及一些企业员工福利,企业单位要对企业退休职员的医疗负责。
Ⅵ 离休干部住院陪护费
法律分析:现在标准是每月800元。
1.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创建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经中央同意,决定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
2.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
3.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
4.离休干部指的是已经退休的干部。离休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 ,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5.离休干部应享受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贴、住房、用车、医疗保健、护理费等方面。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指出,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Ⅶ 我是工伤伤残=级现在退休了还在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护理费由谁负责
工伤保险基金每来月给自你支付了护理费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Ⅷ 退休的家属陪护费怎么给
法律分析: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Ⅸ 退休人员生病了单位可以派人护理吗
退休人员生病了单位没有责任派人护理的。除非是老干部或者是鳏寡孤独退休职工单位才有义务照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