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2022年我市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内附养老金调标计算举例)
2022年7月16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6号),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我省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左右确定,根据省政策,我市本次可享受养老金提标的退休人员共计21.53万人。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国家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保持统一。其中: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养老金。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21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26%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阶梯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
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目前,我市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在平稳有序组织进行,从2022年1月1日起增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举例:
张女士
1965年5月出生,2020年5月退休,2021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是2875.6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28年6个月。按照我省本次调整办法,张女士月养老金调整增加121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2996.6元。
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43元/月;
2.挂钩调整:
(1)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
2875.6*1.26%=36.23元/月;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1.3*15+1.5*10+1.7*4=41.3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挂钩调整增加36.23+41.3=77.53元/月;
张女士月养老金调整增加43+77.53=121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王先生
1945年5月出生,2005年5月退休,2021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是4665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40年2个月。按照我省本次调整办法,王先生月养老金调整增加195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4860元。
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43元/月;
2.挂钩调整:
(1)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
4665*1.26%=58.78元/月;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1.3*15+1.5*10+1.7*10+1.9*6=62.9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挂钩调整增加58.78+62.9=121.68元/月;
(3)高龄倾斜:30元/月;
王先生月养老金调整增加43+121.68+30=195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㈡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工资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涨工资的相关政策如下:㈢ 机关事业单位从2022年10起执行的工资标准
调整标准:本次调整属于普调,调整的是基本工资,也就是“国标”工资,具体来说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调整的是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事业编调整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工资上调的幅度人均在300元左右,增资经费统一由国家财政拨付。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普调政策始于2014年。当年,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三个方案,大规模调整了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并明确今后每两年开启一次调资窗口。2014年10月、2016年和2018年7月三次都进行了调整,调整幅度平均保持在300-500之间。以此类推,原计划202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应该迎来第四次大规模的基本工资普调,但受疫情影响本次调整一推再推,直到今年1月,国家才正式下文启动调资。
1、调整范围:肯定是全国同步,而不是区域性调整,区别只是启动时间早晚而已。晚了也不用担心,延后的时间按惯例都会一并补发。
2、调整对象:包括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及工勤人员。
3、调整时间:一律从2021年10月份开始补发,而不是从2020年开始,意味着这次调资人均可补发5个月的增资差额。
㈣ 滨州市按滨州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24年2022年退休能领多少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统筹养老金。
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为: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为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㈤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各职务起点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00元至850元分别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其他各职务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3年7月1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调整工资标准办法
从2003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行政人员职务工资标准。各职务起点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00元至850元分别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其他各职务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一)。
在调整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二)。机关工人的奖金部分按照其在工资构成中的比例相应提高。
㈥ 2022年退休工资什么时候补发
2022退休金补发时间最晚在7月底之前完成。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中规定,要求各省市2022年5月31日之前报送养老金上调方案,因此预计各地6月份开始陆续公布上调方案,最晚可能会在7月底之前会将养老金差额补发到位。
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为高限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
㈦ 事业单位退休金怎么涨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涨工资的相关政策如下:
1、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2、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2022事业单位退休金上调新政策
1、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是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算,退休后的退休金大概为退休前的80%到90%,如果一名公务员退休前的工资为每月5000元,那么退休后能拿到4000到4500元。
2、由于退休前工资跟职务密切关联,所以还出现了"提职一日游"的现象,即退休前提个职位,为了退休后多拿点儿工资。
3、改革后,按照《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员工,养老待遇不再和职称、级别挂钩,而是和企业职工一样,在职时单位和个人都要缴费,退休后到社保领取养老金。
4、按照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照缴费工资的8%缴纳。单位交的钱计入统筹账户,形成统筹基金,现收现付,个人交的钱全都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才能支取。个人账户部分可以继承,超额部分由社会统筹补充。
5、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外,本着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初衷,机关事业单位还会实施职业年金,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两部分资金构成的职业年金基金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6、此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不再由原单位发放,而是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避免了一些退休职工较多、退休金负担较重的单位不敢给在职员工涨工资的局面。
7、为了配合养老并轨,降低改革的阻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方案也配套出台。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3个实施方案并已经发到各单位,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
8、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的解释,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七条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