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员工到退休年龄但是社保不满15年,是否可以继续上班
1、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使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劳动关系自然终止,企业同职工没有劳动关系,自然不再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员工继续缴纳五险。员工可以按照当地的社保政策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直至累计缴费达到15年后,自行到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2、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各地的社保规定,企业没有法定义务为到达退休年龄而因缴费年限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或不能享受退休医保的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4、出于人性化考虑,企业在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支付这类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助。但这不是法定义务,仅是承担社会责任。5、第二个问题属于重复参保,重复参保的人员,目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养老保险享受待遇。员工在户籍地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属于自愿行为,同企业无关。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8年,可以折算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一年。6、友善提醒最好不要以单位的身份提出申请,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继续参保缴费,这意味着企业有可能继续承担该员工的养老保险、(15年)医疗保险(30年)和大病医保(终生)的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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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聘用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但签的是劳动合同,构成劳动关系吗
噢,以前那个好像人社部对专门对这个退休后的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有一个约定的,就是说如果是受企业管理,并且是即使不来工作或者是请假的时候也有工资的话,就算是做劳动关系,否则就算是劳务关系。
C. 员工到了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的,因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不再有聘用关系,一般用人单位会直接跟员工说明情况,双方和平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这个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的,不算开除员工给予N+1的补偿,这点要注意。
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双方就没有任何的交集了么?错误的这个是,虽然员工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是仍然可以为公司效力,但是这里要说清楚,这叫退休返聘。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已经退休,退休后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所以说很多公司跟已经退休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跟员工签署新的聘用合同,那么双方就继续存在聘用关系,不过是有缺点的,根据相关规定,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如果再就业,就不属于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者,退休后再工作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所构成的关系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双方可以签订劳务合同,也就是说双方存在的只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这点完全是不一样的,一定要要注意。最大的差别就是签订的如果是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都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但是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在劳务关系之下,单位就不需要为其继续缴纳社保,区别就在这里,其他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这是双方另行签订的内容,劳动法管不着了就。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些,公司的一些老员工就有退休的,自己的父母也都退休了,见的多了自然对这些就知道的多了。
D.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该如何处理
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合同自然终止,不能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属于法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企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并且从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起,企业不再给予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保部门也因为你的年龄到了退休年龄,也不会再受理职工社会保险,不足15年的部分,只能自己缴纳。
并且因为是你的年龄到了法定年龄,不是公司的责任,没有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后,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原有的合同就会随着退休而终止,如果企业需要这些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就要按照退休返聘的方式进行,签订聘用协议即可。
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
若企业想继续聘用的,另行签订劳务合同(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4)企业对到达退休年龄的员工扩展阅读: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E. 企业怎样处理已达到退休年龄员工的劳动关系
终止劳动合同,如继续用工,订立聘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终止劳动合同。因此终止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之后,个别人本人愿意,用人单位也需要的,可以协商,订立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劳务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F. 到退休年龄公司辞退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并且缴纳社保满15年的,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基本的养老待遇,如果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公司却将员工辞退,一般是没有补偿的。除非双方聘用合同中约定赔偿条款,才会支付补偿金。那么作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员工,那么只要是自己符合法定的退休条件,都应当依法由原来的工作单位正常的去申请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养老金的待遇是自己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应得的相关待遇,并且这个养老金的待遇是可以领取终身的,所以这个时候企业单位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也是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毕竟自己离开企业单位失去了稳定的工资性的收入,但同时社保部门就给予发放相应的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是不存在任何的问题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G. 到了退休年龄被辞退公司有没有补偿
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并且缴纳社保满15年的,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基本的养老待遇,如果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公司却将员工辞退,一般是没有补偿的。除非双方聘用合同中约定赔偿条款,才会支付补偿金。
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正常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只要员工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那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如果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在公司上班的,那么双方之的关系属于返聘,劳动合同关系转换为了劳务关系。按照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公司解除返聘人员的,无需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除非公司与返聘人员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那么符合约定情形时,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补偿金。
H. 员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公司需要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吗
员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应该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单位办理员工退休手续如下:
1、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和养老保险卡。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养老保险卡就是参保缴费的记录卡片。另外,需准备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和2张近期的证件照。
2、如果个人在外地参保,需回到本地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做的准备工作:需办理参保转移手续,就是把外地的参保缴费记录转回到本地,这就要先在外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然后到本地社保机构办理接收手续。
3、如果有独生子女证,还需准备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因为有独生子女证的话,在计算待遇的时候,会在原有基数上增加5%的待遇。
I.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公司一定要支付其补偿金吗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合同终止的;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是第四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不属于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结清工资即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国务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